太原市人民政府關於鐵路沿線環境綜合整治的通告

《太原市人民政府關於鐵路沿線環境綜合整治的通告》是一份由太原市市人民政府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原市人民政府關於鐵路沿線環境綜合整治的通告
  • 發布單位:太原市人民政府
太原市人民政府關於鐵路沿線環境綜合整治的通告
為全面提升省城城市品位,不斷增進民生福祉,確保“五城聯創”紮實推進和第二屆全國青運會成功舉辦,市政府決定按照鐵路和地方結合、上下聯動、突出重點、標本兼治原則,以淨化、綠化、美化為重點,從即日起集中力量、集中時間,高標準、高質量對全市鐵路沿線環境進行綜合整治。著力改善鐵路沿線環境面貌和城鄉環境,治理鐵路沿線亂象,美化鐵路沿線城鎮景觀。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太原高速鐵路沿線,北起皇后園站,南至龍城大街,全長27公里鐵路幹線兩側區域內及鐵路沿線第一視界範圍內的違法建(構)築物、圍網、圍擋、廢棄房屋、建(構)築物立面、戶外廣告、管線管網、垃圾堆、廢棄物、破損山體等,一併予以綜合整治。
二、對鐵路部門管轄責任區域內堆存的雜物、雜草、堆料和垃圾予以徹底清場;沿線陳舊的圍牆,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補、裝修、拆除重建;簡易圍擋和部分區段的圍網,予以更新;布局在沿線的鐵路功能用房,根據規劃設計方案進行整飾美化;簡易非功能性建築進行拆除;零亂的架空管線,予以整理處置,有條件的區域完成入地敷設改造;鐵路天橋廣告,按照戶外廣告整治原則予以拆除並規範;裸露地面、坡面和適宜綠化的空間,結合鐵路行車和護路等安全規範要求,依託園林部門設計選擇栽植品類,進行高水平綠化;非法占用鐵路範圍的土地,予以清退。
三、對鐵路沿線第一視覺範圍界面區域內,各類積存的生活和建築垃圾及廢品收購站,徹底清理;風貌衰敗的老舊住宅、公用建築,全部進行整飾、粉飾;無序設定的各類廣告、廢棄廠房庫房、非法建(構)築物和小區內的私搭亂建,予以拆除;沿線棚戶區、城中村,納入2017年城改、棚改重點;沿線開發建設項目,依法加快建設進度,封閉施工,防止揚塵污染;涉及污水等廢棄物排放的,沿線單位進行最佳化整改,達到環保標準要求,有條件的儘快納入城市管網;在建違法建設,立即叫停並拆除;兩側規劃設定30米綠化美化帶。
四、本次綜合治理範圍內涉及的單位、企業、住宅及一切公用民用設施責任主體,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5日內組織完成自查;涉及違法違規的建(構)築物、戶外廣告,限10日內自行拆除、恢復原狀。
五、鐵路沿線設定不規範的各類架空管網管線(含移動運營商的線纜、基站,雨污排管等),由相關責任主體迅速整改、規範。
六、未在規定之日內完成自行拆除的違法建(構)築物、戶外廣告的,由轄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依法組織強制拆除;對整改不配合、不到位的相關責任主體,依法予以處理。
七、鐵路沿線轄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城管、住建、國土、規劃、交通、環保、園林、工商等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主動作為、聯動配合,加大對各類違法建設行為的打擊力度,形成長效管控機制。新聞媒體單位要加大綜合整治宣傳力度。加強社會輿論監督和民眾監督,歡迎人民民眾社會各界舉報違法占地和違法建設等不法行為。整治範圍內的各責任主體,應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治理改造行動。
八、凡拒不執行本通告,阻礙相關部門和轄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依法履行職責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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