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兄升天節

太平天國天曆六節之—。 “太兄”指耶穌。為紀念耶穌被釘十字架升天而制定,亦稱“哥升節”。太平天國已未九年十月初七日(1859年11月166日)《天王詔旨》始定天曆“每年正月十三日是太兄升天節”。

該節日與基督教的‘主受難節”同據一事,但日期不同。《新約》對耶酥被釘十字架之日期記載不一,“前三福音”把該日期定於猶太教的逾越節日,即猶太歷的正月(尼散月)十四日;“第四福音”則把它定於逾越節的前—天,即猶太歷的正月十三日。西方基督教會多採用‘前三福音”的說法.確定“主受難節”的節期,以公曆和猶太歷換算之後,該節期落在公曆三四月間“主復活節“前之禮拜五。洪秀全採用“第四福音”的記載,在《長謝爺哥福久長詔》中,認定“逾越十四升十三”,即耶穌繫於逾越節的前一天蒙難而升天。還恪守《舊約》所載上帝立逾越節這個月為正月(猶太歷)之曉偷,未對天曆和猶太歷或公曆予以換算,便直接把“太兄升天節”定在天曆的正月十三日。因此,若將天曆和公曆作一換算,該節期則比基督教的“主受難節”要早一個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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