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公報

《太倉公報》1913年5月創刊於江蘇太倉,收錄至1914年3月第30期。由太倉縣事知公署編輯,太倉晉益公司發行,主持人洪錫范,地址在縣署內。旬刊,政府行政刊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倉公報
  • 語種:中文
  • 創刊時間:1913年
  • 出版周期:旬刊
欄目方向,意義,

欄目方向

具體欄目分為本省省令、本縣縣令、本縣揭示、文牘、記錄等,其範圍涉及行政命令、法規條例、辦事章程、司法判詞、行政批文、行政布告等。
該刊刊登該縣上傳下達的公文、政令等內容,載文主要有 《縣視學視察各市鄉學校評語》、《布告購貼印花稅並黏稅法》等。
其中本省省令是省政府下達給地方的行政命令,涉及社會治安、文化教育、人事任免、人事獎懲、經濟管理等內容,如《省長指令據呈送教育狀況》、《省長訓令妨害治安之報紙按律辦理》、《省長訓令按照二年分實征解八成》、《省長指令公普國小準改歸國小教員講習所》等內容,反映辛亥革命後江蘇省的各項變革措施。本縣縣令是太倉縣令對下屬各機關的行政命令,其中包括人事任命狀、公文布告等內容,如給各警務長、各校校長、貧民院院長、鄉董的行政公文指示,反映當時縣長對全縣各項事務的決定權。本縣揭示是對下屬上所上呈的公文做出的批示。文牘一欄刊載了縣署向上級呈送的公文、給各下屬部門的行政公函內容,如《呈報省長貧民習藝院開院日期由》,《函知縣議事會縣視學俸給於縣教育費項下開支》等。記錄一欄是縣屬貼出的公文告示,其中涉及的商業管理告示較多,如給各商戶、各鋪戶的告示,還有徵收印花稅的告示。

意義

該刊是民國早期的地方政府行政刊物,記錄反映了辛亥革命不久,地方社會在一些經濟、文化、教育、政治等領域的變革措施,反映了太倉地方政府和社會為適應這一大變革過程所做的政策轉變,對於研究民國初年太倉社會的變遷歷史具有重要的文獻價值和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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