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飛刀是高空拋物的一種,2014年8月7日上午,四川廣元57歲的肖大爺被樓上墜落的一把刀子插中頭部。幸運的是,刀子在墜落途中,沿著肖大爺腦部左側插入軟組織,沒有傷及要害。警方初步調查刀子屬於老式的電工刀,應該不是有人有意將刀子甩下來砸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降飛刀
- 事件人:肖大爺
- 時間:2014年8月7日
事件回顧,警方調查,相關評論,
事件回顧
肖大爺回憶說:“當我經過那個小區門口,倒右手朝河街方向前行了兩三百米時,突然感覺腦殼好重。”他走到一家連鎖快餐店時,一個煙店老闆驚呼:“哎喲,你腦殼上有把刀!”肖大爺當場就懵了:“我當時心想,遭了,這下肯定完蛋了。”隨後附近的商戶立即為其撥打了“120”。
“我往回走了100多米,因為頭很痛,確實不想走了,就在家旁邊的煙攤坐下來,等待救護車。”
很快,他被送到醫院進行治療。據主治醫生介紹,“肖大爺在送來後,神志比較清楚,在為他拍了腦部CT後,及時為其做了手術。幸好墜落的刀子沒有插入腦部內顱,他這次才能逃過此劫,實屬不幸中的萬幸。”目前,病人情況較為穩定,暫無生命危險,但仍需住院觀察治療。
“真的是太嚇人了!刀子插入腦部10多厘米,只剩了刀柄在外頭。”在醫院照顧肖大爺的妹妹何女士心痛萬分。不過,她說家人已經墊付了3000多元醫藥費,至今也沒有人為此事負責。
事故發生該路段為廣元老城區的鬧市區,每天過往行人、車輛無數。按照老人描述他所途經的地方,一二樓均為商鋪,商鋪上面全是小區住戶,共有4層。該樓層住戶比較多,老人自己也不清楚是被誰家的水果刀擊中。
“早上9點多,我來上班不久,就看到一位老人急匆匆地從門前經過,頭上插了一把水果刀,血順著頭部流到臉上。”附近商鋪的一名女性店員擔心地說道,“這裡平常人來人往,從高空掉下刀子,真是太恐怖了。”
警方調查
2014年8月7日15時39分,廣元公安在官方微博“平安廣元”發布稱,據警方初步調查,該墜落物為商鋪樓上某住戶種花所用器具。派出所表示,當日上午10時左右,派出所接警後,及時趕到現場。下午利州公安分局專門安排刑警、社區民警等10餘人,對重點樓層進行走訪,對刀具的墜落原因展開調查。“從刀子的形狀來看,屬於老式的電工刀。應該不是有人有意將刀子甩下來砸人。”據當地派出所一朱姓所長透露,目前,警方仍在進一步調查了解具體情況。
相關評論
高空拋物現象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高空拋物、墜物問題是物業管理的一個“通病”。曾經的“拋磚砸死女嬰”案、“天降花盆”、“天降叉棍案”都曾引起人們的熱議,有數據表明:一個30克的蛋從4樓拋下來就會讓人起腫包;從8樓拋下來就可以讓人頭皮破損;從18樓高甩下來就可以砸破行人的頭骨;從25樓拋下可使人當場死亡。
這種不文明行為威脅著人們的“頭頂安全”,2009年12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決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相關的法規。其中,第八十七條: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根據這一法規,同一樓內的鄰居向外面高空拋物砸到了行人或車輛,如果查不出來究竟是哪一個人造成的這個損害,為了保護受害人,就只能讓有可能造成損害的居民共同承擔補償責任。這條規定一方面保護了受害者的權利,一方面可也使無辜者受到了牽連。但如果判定住戶均無責任,那么數萬元的醫療費、傷殘補助費都全部落在了受害人身上,他的肉體、精神和經濟上都受到極大傷害。如果追究這些住戶的責任,每人負擔的是幾千元。換句話說,用小的不公平避免大的不公平,這應是侵權責任法規定這條的立法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