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鎮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天鎮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天鎮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是天鎮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鎮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 辦公地址:天鎮縣縣城新區新世紀大街北側 
  • 所屬部門:天鎮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天鎮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的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住房建設和住房保障、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城市設計、工程勘察設計、工程諮詢、標準定額、工程質量安全、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城建科技、建築節能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
(二)承擔保障全縣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職責。指導全縣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編制全縣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擬定全縣公共租賃住房發展規劃和住房租賃市場政策,指導住房租賃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公共租賃住房資金安排,監督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縣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擬定適合縣情的住房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房產行業管理工作,做好公產房、私產房的管理。負責對房屋權屬管理、房屋面積管理、房屋租賃、房屋徵收、物業管理等規章制度的監督執行。負責對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進行歸集和管理。
(四)負責對全縣城市設計建設管理的監督指導。指導全縣開展城市設計、建築設計,完善市政公用設施。擬定全縣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全縣施工圖設計審查的監督管理,指導全縣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的審查工作。指導全縣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工作;擬定全縣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
(五)負責監督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的執行。負責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工程造價管理工作的執行。指導監督全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六)指導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負責全縣房地產行業市場管理工作,擬定全縣房地產業的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全縣房地產開發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加強市場監管,完善房地產市場誠信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全縣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參與城鎮土地使用權開發利用工作。構建規範有序、充滿活力的房地產市場秩序。
(七)負責監督管理全縣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建築市場及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其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擬定全縣房屋建築市政工程、房屋建築內外裝飾裝修、建設監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和指導實施。指導全縣建築業建造方式和組織實施方式改革工作,推動建築業做大做強。對全縣建築市場進行指導監督管理。擬定全縣工程建設、建築業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定規範全縣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完善建築行業誠信體系,構建規範有序、充滿活力的建築市場秩序。組織協調全縣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國內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八)承擔指導全縣城市建設的職責。指導全縣市政公用設施項目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參與全縣城市建設項目的審查報批工作和城市防洪工作。負責建成縣市政設施的維護養護、供熱及供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設資金和城市維護費的使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工作。
(九)承擔規範和指導全縣村鎮建設的職責。指導全縣推進村鎮建設,不斷改善城鄉人居環境。擬定全縣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全縣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村鎮建設技術服務和標準設計、通用設計的推廣工作,指導全縣重點鎮建設工作。
(十)承擔全縣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職責。執行全縣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全縣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參與全縣建築工程較大以上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一)承擔推進全縣建築節能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縣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指導全縣房屋牆體材料革新。擬定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組織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指導全縣建設科技成果轉化推廣。
(十二)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國際、省際、市際交流與合作。
(十三)負責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定人民防空演習計畫、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組織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
(十四)擬定人民防空事業發展戰略與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人民防空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人民防空行政執法,依法審批相關事項。
(十五)負責人民防空工作規劃、建設、維護和技術管理,對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功能進行監督和管理。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和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建設戰時人口疏散基地;組織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防空防災演練。
(十六)負責人民防空信息化、通信警報建設;組織發放防空防災警報。負責開發利用和管理已建人民防空工程。負責管理人民防空平戰結合工作,對已建人民防空工程設施進行開發利用和管理。
(十七)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人民防空理論和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科研成果,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利用人民防空資源參與搶險救災和應急救援。管理和使用人民防空經費和人民防空國有資產,依法征繳社會負擔的人民防空經費。戰時配合城市防衛、要地防空作戰,組織開展城市防空襲的相關工作,消除空襲後果。
(十八)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十九)負責全縣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統一管理,依法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負責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規範化建設。組織實施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督查工作,查處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受理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案件的行政複議。負責智慧城市數字城管平台的建設和管理,推進城市管理數位化、精細化、智慧化建設。
(二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天鎮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對外加掛天鎮縣人民防空辦公室、天鎮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牌子。

下屬單位

公用事業服務中心、房產服務中心、節約用水事務中心、建設工程事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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