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生兒戶口登記是由天津市公安局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新生兒登記戶口
- 部門地址:天津市和平區唐山道26號
- 部門名稱:天津市公安局
- 部門電話:022-27319000
辦理依據,承諾時限,所需要件,辦理指南,收費標準,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承諾時限
出生一年之內,當場辦結;
出生超過一年、年齡未滿16周歲,需經派出所所長批准,不超過10個工作日辦結;
16周歲以上申報的,需經分局批准,不超過30個工作日辦結。
所需要件
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父或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辦理指南
新生嬰兒出生後一年內,由父、母或監護人憑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父或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辦理。
出生超過一年、年齡未滿16周歲申報出生登記:由父、母提交申請,並提交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父、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持補發的《出生醫學證明》申報戶口登記。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提供出生醫院簽發的《出生診斷證明》和原始出生記錄複印件、父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申請。1996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提供母親戶口地區縣婦幼保健院(所)加蓋補發專用章的《出生醫學證明》(其他醫院補發的無效)、父母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申請。
16周歲以上(含16周歲)公民申報出生登記:提交《出生醫學證明》、本人及父母申請。
收費標準
居民戶口簿工本費每本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