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薊州區審計局

天津市薊州區審計局

天津市薊州區審計局,是天津市薊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薊州區審計局
  • 隸屬:天津市薊州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本區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本市和本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年度審計計畫並組織實施。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區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區政府和市審計局提出區級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區委、區政府和天津市審計局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委、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區委、區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本市和本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區級投資和以區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本區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區屬國有企業、金融機構以及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區政府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根據天津市審計局授權,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區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本市及本區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本區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組織建設審計信息系統,開展電子數據審計。
(十)負責本單位人才隊伍建設。
(十一)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十二)負責本單位招商引資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職能轉變。
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建辦公室)。負責會務、機要、保密、信訪、檔案、政務公開、安全生產、後勤管理等日常工作。負責各級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等工作。負責重要工作督促落實。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宣傳等工作。負責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考核、獎懲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財務、預決算工作。負責國有資產和各類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財政金融審計科。負責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的審計工作。向區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的審計報告。向區政府和市審計局提出區級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負責鄉鎮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預算外資金、鄉鎮自籌資金的收支及其使用效益的審計。受市局委託對國有金融、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和審計調查。負責對管轄範圍的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問題。
(三)行政事業審計科。負責國家,本市和本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工作。對罰沒款項、行政性收費和預算外資金進行審計。負責區政府各部門管理的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基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審計和審計調查。負責對管轄範圍的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問題。
(四)經濟責任審計科。負責區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工作。監督、指導各部門、各單位、各委辦局(總公司)、各鄉鎮內部審計機構對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區辦集體企業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處理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事務。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問題。
(五)基建審計科。負責區級投資和以區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本區重大公共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的審計工作。對區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專項審計調查。負責區級建口各部門和所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負責對管轄範圍的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問題。
(六)農業資金審計科。負責區級農口各部門及所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審計,區有關部門管理的農業、水利(庫區)、林業等專項資金的審計和審計調查。負責對管轄範圍的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問題。
(七)企業審計科。負責區屬國有企業、金融機構以及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區政府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審計工作。負責全區工業、交通、建材、商貿流通等部門以及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資產負債損益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及審計調查。負責對管轄範圍的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問題。
(八)聯網審計科。負責組織實施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鎮鄉街聯網實時審計監督工作,開展電子數據審計,實時檢查監督全區聯網單位日常財務行為,處理處罰違法違紀問題。對各聯網單位財政、財務和業務系統的核算(管理)內容、組織機構、業務流程、信息系統架構、數據進行採集、保存、處理。負責全局網路安全工作,對實時審計軟硬體使用進行維護、升級、培訓,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問題。
(九)法制綜合科(內部審計指導科)。負責擬訂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年度審計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審計法制建設和執法檢查工作,覆核審計項目,規範審計文書,進行法制宣傳、培訓和普法。承擔審計項目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聽證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工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負責全局信息、統計及調研工作。負責機關業務檔案的管理指導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問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