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區應急管理局

天津市津南區應急管理局,是天津市津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本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鎮街、開發區和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督查、評估全區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應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規,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研究起草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管理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全區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組織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負責收集分析本區有關應急管理工作信息,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本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指揮本區災害搶救搶險行動,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全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鎮街、開發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工作,管理、分配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權,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鎮街、開發區和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及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十三)依法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制定全區應急管理科技規劃,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先進技術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指導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七)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區域協同救援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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