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市委關於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黨中央、市委和區委關於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辦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區紹興道4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主要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職業發展規劃。
(二)負責研究提出監管企業最佳化布局和結構調整建議。
(三)負責組織和監督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有關工作。承擔監管企業清場核資工作。
(四)負責監管企業產權登記、轉讓、劃轉、處置等工作。依法監管企業國有產(股)權交易。
(五)負責推進監管企業的改革、改組工作。
(六)負責制定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黨組織關係隸屬於國資委黨委的區屬企業黨組織管理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招商引資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職能轉變。
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根據授權對監管企業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科學界定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的邊界,專司國有資產監管,逐步將配合承擔的公共管理職能歸位於相關政府部門和單位,不干預企業自主經營權。以提高國有資本效率、增強國有企業活力為中心,明確監管重點,精簡監事項,最佳化部門職能,改進監管方式,全面加強黨的建設,進一步提高監管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快實現以管資本為主的職能轉變。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值班、日常事務和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做好黨組織安排的本部門黨建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文電處理、信息綜合、檔案審核、綜合性文稿起草、保密、檔案收發工作;負責工會、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財務、審計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消防工作;研究制定區屬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制度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法律風險防範、普法教育以及法律訴訟等相關工作;協助黨委管理黨組織關係隸屬於國資委黨委的區屬企業黨組織工作;負責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保衛和後勤保障服務等工作。
(二)運營管理科。負責指導集體經濟組織開展管理、服務、監督工作,對集體經濟組織及所屬職工開展日常管理,對經濟運行、財務管理、資源資產、房屋租賃等情況進行監督;負責排查矛盾,化解糾紛,建立健全常態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維護社會穩定;負責落實集體經濟組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應急預案,協助相關街道社區、各職能部門完成疫情防控、環境保護等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共同解決涉及集體經濟組織的歷史遺留問題;負責指導相關街道及國有企業做好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
(三)企業發展改革科。指導推進監管企業的改革、改組工作,審批監管企業的重組、改制上市方案;依照法定程式辦理監管企業中的國有獨資公司分立、合併、破產、解散、增減資本等工作;評審監管企業的重大投融資決策;指導監管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負責監管企業清產核資(資產清查)工作;指導監管企業董事會建設工作。
(四)考核與經營預算科。負責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工作,對監管企業的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承擔國有資產統計和經濟運行分析工作;負責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產權登記、資產評估管理、資產處置等基礎管理工作;依據有關規定,對監管企業房屋租賃、置換和登記管理等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制定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監管企業負責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勵制度;負責組織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按照有關規定提出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組織和監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的執行。

主要領導

副主任: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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