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配套實施細則

《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配套實施細則》於2016年4月18日開始實施。
  
《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配套實施細則》正式實施後,居住證受理單位改為公安派出所、公安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及受公安機關委託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目前,全市191個公安派出所和13個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都可以為非本市戶籍人口提供登記辦證服務。和平區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副主任王津奇介紹說,和平區63個社區全都配備有協管員專門負責暫住登記,實現不出社區就能辦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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