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寧河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天津市寧河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天津市寧河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天津市寧河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寧河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辦公地址:寧河區蘆台街道光明路62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指導區屬國有企業黨建工作。根據區政府授權,依照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區政府出資的經營性國有資產和部分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二)擬定區屬國有企業的改革方案及制定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依法對國有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三)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及所監管企業的合併、分立、破產、清算和註銷工作。
(四)依法組織實施並監管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轉讓等事項,規範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行為。
(五)依照有關規定,代表區政府向大型和重點出資企業派出監事,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依照有關規定,代表區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董事,指導國有企業董事會建設工作。
(七)通過法定程式對區屬國有企業負責人(不含相當於正處級、副處級企業)提出任免建議、實施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健全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八)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深化國有企業內部改革,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九)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準,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通過統計和稽核等方式對所監管企業單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
(十)依法對所監管企業的重大投資決策和產權變動履行出資人職責。
(十一)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提出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組織和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的執行。
(十二)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
(十三)組織推動區屬企業招商引資工作。
(十四)負責區屬企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推動國資委職能轉變。

內設機構

(一)業務科
核定行政編制3名,其中:科長1名。
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對國有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指導推進區屬國有企業改革工作。組織實施並監管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轉讓等,規範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行為。對所監管企業的重大投資決策和產權變動履行出資人職責。對區屬國有企業負責人(不含相當於區屬正處級、副處級企業)提出任免建議,制定考核標準並實施考核,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屬國有企業需要區國資委協調的有關工作等。
(二)綜合科
核定行政編制3名,其中:科長1名。
負責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會務、公文、保密、檔案管理、後勤保障工作。負責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工作。負責理論武裝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黨的統一戰線工作。負責加強工會民主管理、工會組織建設。負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福利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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