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開區金融工作局

天津市南開區金融工作局

天津市南開區金融工作局,是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本市有關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檔案
(二)擬訂本區金融業發展計畫,提出適合促進本區金融業發展的意見與建議。
(三)依法依規開展金融工作,配合做好本區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的日常監管,承擔相應的風險處置工作。
(四)加強對本區投資公司、社會眾籌機構、民間借貸等金融機構的引導和規範。
(五)加強金融知識宣傳,增強金融菌費者自我保護能力,依法依規配合督促監管職責範圍內的金距機構加強信息披露和消費者風險提示。
(六)承擔在本區籌備發起設立金融機構、開設各類金融分支機構的相關服務工作。
(七)負責落實國家及本市企業改制上市政策,推動本區企業掛牌上市,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上市公司的規範發展工作。為本區企業利用各種直接融資方式進行融資提供協調服務。
(八)負責為國家、本市金融管理部門、駐區金融機構做好服務和信息交流工作。
(九)負責防範和化解地方金融風險,加強對所配合監管機構的風險評估、風險預警和風險處置,配合本市金融管理部門加強對本區跨市場、跨行業交叉性金融業務的監測和風險管理。
(十)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依規打擊非法金融活動,規範金融秩序。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開展相關金融領域信訪和維穩工作,維護金融穩定。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金融數據統計工作。推動金融信息共享,配合有關部門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二)組織推進本領域招商引資工作。
(十三)在配合監管職責範圍內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進安全生產發展。
(十四)指導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職能轉變。圍繞國家及本市金融工作的指導方針,明確職能定位,強化工作職責,最佳化金融服務,推動金融機構更好服務區域經濟發展。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來文來電、會務、安全、保密、檔案、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及重點工作督辦。負責本單位請示報告和綜合性文稿、信息的起草、報送、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負責黨的建設、幹部人事工作。配合做好本區金融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二)業務科。負責擬訂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政策和意見建議。分析監測金融行業運行情況,配合做好金融數據統計和信息共享,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推進本領域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為本區金融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做好信息交流、人才建設和服務工作。負責落實企業改制上市政策,推動企業掛牌上市。配合做好本區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的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工作。引導規範本區投資公司、社會眾籌機構、民間藉資等企融機構。協調本區企業利用各種直接融資方式進行融資。配合市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加強本區跨市場、跨行業交叉性金融業務的監測和風險管理。為在本區籌備發起設立金融機構、開設各類金融分支機構提供相應服務。負責防範和化解本區金融風險,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打擊非法金融活動,開展相關金融領域信訪和維穩工作。加強金融知識宣傳,做好配合監管金融機構信息披露和消費者風險提示。在配合監管職責範圍內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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