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開區財政局

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

策;擬定財政、稅收、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財務、會計等方面的地方性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日常的監督檢查和專項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南開區財政局
  • 地區:天津市南開區
  • 性質 :財政局
天津市南開區財政局是負責全區財政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財政中長期發展目標;編制年度預決算草案;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本區預算及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管理財政收入,有關政府性基金和預算外資金。提出綜合平衡區級財政收支的建議。
(三)編制本區財政收入長遠規劃,落實財政收入年度計畫。編制部門預算,協調國、地稅工商部門依法征管,保證年度預算的順利實施。
(四)負責辦理財政收支、資金劃撥;指導同級國庫正確、及時地辦理預算收入的收納、劃分、報解和庫款的劃撥;撥付財政專戶資金;組織年度財政總決算和行政事業單位部門決算的編制、審核及彙編工作。
(五)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定本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並實施監督檢查。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審核基本建設項目工程的概預(結)決算。
(六)貫徹並監督執行《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和分行業財務制度;貫徹並監督執行《行政單位財務通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負責代理記賬機構的審批。負責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的管理。
(七)貫徹執行國家和市有關政府採購的法規、條例、政策、制度。管理和監督本區政府採購預算編制、計畫下達等日常政府採購活動。
(八)管理和監督區級財政承擔的經濟建設、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行政、政法等支出;指導全區各部門的財務會計工作。
(九)管理社會保障支出,貫徹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十)負責和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收費票證、罰沒票據;制定需要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增加支出的政策。
(十一)組織全區預算外資金收支管理。
(十二)負責管理“南開區財政集中支付中心”、“會計培訓中心”。
(十三) 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