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開區財政局

天津市南開區財政局

天津市南開區財政局是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南開區財政局
  • 隸屬: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財政、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財政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本區重大經濟政策,抓好稅源建設,協調組織收入,積極落實產業扶持政策,提出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全區財政、預算、財務、會計等方面的規定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預決算草案,組織預算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預算及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支出標準、定額,負責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推進財政預決算信息公開。
(三)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
(四)貫徹執行有關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照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五)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監繳區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六)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貫徹執行有關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規定,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基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七)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財政投資評審工作,審核財政投資基本建設項目工程的概預(結)決算。
(八)負責管理全區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管理社會會計。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區級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配合市級部門發行政府債券,承擔政府性債務規模控制、預算管理、統計分析和風險監控等工作。
(十)承擔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管理有關職責。
(十一)負責在職責範圍內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支持保障,推進安全生產發展。
(十二)負責本系統支持招商引資的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職能轉變。貫徹落實現代財政制度,構建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財政關係。貫徹落實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實施績效管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來文來電、會務、安全、保密、檔案、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及重點工作督辦。負責本單位請示報告和綜合性文稿、信息的起草、報送工作。負責黨的建設、幹部人事工作。負責調研、信息化工作。組織推動提案、建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制定機關管理有關規章制度。做好本單位權責清單的動態管理。負責黨內法規建設和督查落實、學習宣傳等工作。負責本單位內部控制管理。
(二)預算科。負責擬訂本區預算管理、轉移支付等制度和區域性財政政策。提出編制全區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編制區級預決算和調整預算草案,彙編全區預算,批覆區級部門預算。擬訂區級部門經費定額標準。負責預算公開工作。分析預測預算執行總體情況,審核辦理預算調整變更、核銷,提出區級政府債券分配、增收節支和平衡預算等建議。負責擬訂本區財政中長期發展規劃和財政綜合性改革的政策和制度。參與本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研究及相關規劃編制。負責經濟社會、財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工作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統計分析全區收支情況。負責稅源建設措施審核落實,協同區稅務部門加強稅收征管工作。負責與區人大溝通聯絡。協調預算執行審計工作。負責與市財政進行年終結算工作。
(三)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科。負責區級行政機關及教科文體、民族宗教、公共安全等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編制、執行、決算等工作。管理相關領域的中央、市、區專項資金。審核因公出國(境)費用標準。負責人才、東西部扶貧協作和對口支援等專項資金管理。負責與業務主管部門聯合對本區域內企業申請中央級、市級企業扶持專項資金的初審及資金撥付工作。負責南開區會議定點場所資料審查報送。負責執法執勤用車購置、報廢的審批工作。
(四)國庫科。負責擬定本區財政國庫管理、國庫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推動全區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貫徹執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各種財政性資金的劃撥及總預算會計核算工作。編制和批覆區級預算單位部門決算,彙編全區總決算。審核辦理區級部門借款。負責決算公開相關工作。推行和完善國庫單一賬戶制度,落實權責發生制政府財務報告制度改革。承擔區級財政資金調度和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區級財政專戶,負責區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的審批和備案工作。負責指導同級國庫正確、及時地辦理預算收入的收納、劃分、報解和庫款的劃撥。負責擬訂財政信息化建設的制度和規劃,建設和管理局機關各類網路運行維護體系和信息安全體系。負責財政套用系統的需求管理和開發工作。
(五)基建科。負責擬定本區財政性建設支出政策和制度。負責財政性建設支出管理,統計分析相關報表等工作。負責區住建委、區城管委等單位預算編制、執行、決算初審等工作。負責批覆本區財政性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負責與業務主管部門聯合對本區域內企業申請中央級、市級企業扶持專項資金的初審工作。負責區屬國有企業財務會計信息月度報表及區屬國有、集體企業年度財務會計決算報表審核、匯總上報工作。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分析企業經濟運行情況。
(六)會計科(綜合計畫科)。組織推動會計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的貫徹執行及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工作。指導本區各單位規範會計核算、辦理會計事務。負責本區會計人員誠信信息系統的管理及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參與組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工作。指導開展會計學術工作。負責本區代理記賬機構管理。負責我區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與資產處置監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統計報告工作。負責本區非稅收入征繳系統及財政票據管理相關工作。
(七)政府採購辦公室。貫徹執行《政府採購法》等法律、法規。擬訂我區政府採購管理執行制度。管理政府採購計畫。參與政府採購預算編制。負責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貨物、服務擬採用非招標採購方式審批和政府採購進口產品審核。負責對政府採購活動及政府集中採購機構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處理預算單位政府採購項目投訴。負責定期進行政府採購信息統計。
(八)預算績效管理科(法制監督科)。擬訂財政預算績效管理的相關制度和辦法。審核區級部門績效目標和績效指標,牽頭組織落實預算績效全流程管理制度,對市區財政支出重點項目進行績效評價並提出績效、問責和獎懲建議,組織區級部門開展績效自評工作。建立並管理績效評價中介機構庫和專家庫。研究建立績效評價工作信息庫和績效評價結果套用機制。負責法治財政建設。負責規範性檔案的管理和法律審核。負責法治財政建設。負責規範性檔案的管理和法律審核。負責行政職權合法性審核,審查重要執法決定。負責監督財稅法規政策執行情況。
(九)社會保障科。會同相關部門貫徹執行上級社會保障和就業及衛生健康領域財政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區政策、制度和規劃。負責管理人力社保、醫療保障、衛生健康、民政事務、退役軍人事務、殘疾人事業、紅十字會等領域的社會保障資金使用。提出年度經費預算和專項資金安排意見。監督、審核部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負責編制全區社會保障資金預決算草案及社會保障基金決算。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基金)使用的財政監督等工作。
(十)稅源建設辦公室。深入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重大國家戰略,抓好稅源建設。充分發揮財政管理職能,協調組織收入,加大對重點稅源、對重點項目做好跟蹤服務。積極落實產業扶持政策,加大對優質招商企業的扶持,營造良好發展環境。負責本系統招商引資扶持政策資金的撥付、使用和跟蹤問效工作。
(十一)債務科。負責分析研究全區政府性債務情況,擬訂我區政府性債務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全區政府債務限額管理。負責編制政府性債務預算,制定全區政府債券分配、發行方案,監管政府性債務借貸、使用及償還情況。負責政府性債務的統計分析、預警報告、風險化解和處置。負責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和政府投資基金相關工作。負責政府債務投資項目的跟蹤和資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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