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天津市北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天津市北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北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天津市北辰區果園南道五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隸屬: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市場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管和智慧財產權方面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國戰略、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質量立市戰略和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市場監管、藥品零售和使用環節、醫療器械經營和使用環節及化妝品經營環節監管和智慧財產權規劃、計畫,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本區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核發載入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指導本區內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的信用分類管理,收集、整理和報送監管職責範圍內的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等,落實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制度。
(三)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依法規範和維護本區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依法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商業賄賂等經濟違法行為。
(五)組織開展本區內商品和相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負責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行為,依法處置產品質量投訴舉報,承擔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承擔消費教育引導,推動經營者自律。
(六)依法實施本區內契約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依法查處契約欺詐、不公平格式條款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依法對價格活動進行監督檢查,規範市場價格秩序。對違反價格管理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處理價格舉報、投訴。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八)負責本區質量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質量發展政策規定和質量考核獎勵工作。負責編制巨觀質量狀況分析報告。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工作,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工作,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承擔產品質量誠信制度建設工作。
(九)負責本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負責產品、商品質量監督抽查和產品、商品風險排查、監控及警示工作,依法查處產品、商品質量違法行為。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監督缺陷和問題產品的召回。
(十)負責管理本區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對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特種設備安全的監督管理。督促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健全和完善安全和節能責任制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參與對特種設備一般安全事故的調查工作。
(十一)負責本區食品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本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實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推動落實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組織實施本區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檢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組織實施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負責特殊食品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食品專項整治,依法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具體工作。
(十二)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環節的許可和監督管理,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依職責組織實施本區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評價性和監督性抽樣檢驗。組織開展本區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和處置工作。
(十三)負責本區計量監督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建立和管理社會公用計量標準, 監督管理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和社會公正計量機構,組織量值傳遞和溯源。依法負責計量器具和商品量的監督管理,組織計量仲裁檢定、調解計量糾紛。依法負責查處計量違法行為。
(十四)負責本區標準化管理工作。組織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貫徹實施。組織開展標準示範試點工作。負責商品條碼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本區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各類認證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查處違法行為。負責組織實施認證認可風險分析與預警工作。負責本區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規範本區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
(十六)負責本區食用農產品、糧食(含食用油)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鹽生產及經營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組織協調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負責本區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組織落實智慧財產權運用和規範交易政策,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負責智慧財產權統計工作。
(十八)負責專利管理工作。推動專利創造、運用、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專利行政執法,依法處理、調解侵犯專利的糾紛案件以及查處假冒他人專利行為和冒充專利行為。
(十九)組織推動商標工作。負責商標行政執法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監督管理商標的印製和使用。
(二十)負責本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一)配合有關部門推動招商引資工作。
(二十二)負責本區市場監管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二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文電、信息、保密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綜治等工作。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負責本單位政務的綜合協調和重大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牽頭組織綜合性考核和市市場監管委及區政府績效考核工作。負責有關全局性的重大會議活動的組織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承擔並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承擔本單位市場監管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市場監管重大宣傳活動,負責文化與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值班值守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黨建工作科(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本單位黨建工作,承擔本單位基層黨組織建設。負責先進典型的培養、選樹和宣傳推廣工作。負責指導非公黨建工作。承擔機關黨委和機關紀委日常工作。承辦局黨委民主生活會和中心組理論學習。負責指導局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民眾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開展工作。
法規科(執法監督科)
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為全局行政執法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和法律保障。負責本單位執行市場監管法律、法規、規章情況的監督檢查。受理行政執法投訴並依法調查。負責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核、證件的管理和公職律師管理工作。管理市場監管執法監督平台。承擔規範執法程式及自由裁量權、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及考核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和聽證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推動協調行刑銜接工作。
政務服務科
組織實施本區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工作。承擔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工作。負責法律、法規規定應由本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及服務事項。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協調涉及其他部門的聯合審批、服務事項。指導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
信用監督管理科
承擔本級市場主體登記事項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本級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和監管系統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建立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實施本級市場主體經營異常名錄、異常狀態管理工作。開展“雙隨機、一公開”、 無證無照經營治理等專項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
市場和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
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 為監督管理,負責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監督管理。負責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負責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 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 織開展本區內商品和相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負責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依法處置產品質量投訴舉報,承擔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承擔消費教育引導,推動經營者自律。
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科
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授權負責反壟斷執法工作,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調查,開展反壟斷執法工作。組織實施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工作。負責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行為。負責轄區內戶外廣告發布和其他各類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承擔區打擊傳銷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區政府和有關部門推動打擊傳銷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集資、掃黃打非等工作。
智慧財產權管理科
負責編制實施本區智慧財產權和商標保護髮展綱要。負責本區智慧財產權和專利信息開發利用的推動及統計工作。貫徹落實智慧財產權優惠政策和措施,管理本區智慧財產權工作經費。組織推動本區內企事業單位專利運用、專利產業化工作。依法調解專利糾紛,查處假冒他人專利行為和冒充專利行為。負責商標使用、印製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轄區內假冒商標和侵權案件。
價格監督檢查科 負責依法對價格活動進行監督檢查,規範市場價格秩序。對違反價格管理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處理價格舉報、投訴。
質量監督管理科
組織實施質量立市戰略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本地區質量提升活動。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工作。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工作,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負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和處理。貫徹執行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制度,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本地區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規範檢驗檢測市場。組織實施認證認可監督抽查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區質量監督檢查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對不合格產品進行後處理。牽頭組織全區質量考核工作。
計量標準化科
負責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轄區內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的監督管理,規範計量數據使用。受理計量糾紛,組織計量仲裁。組織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貫徹實施。組織開展標準示範試點工作。負責商品條碼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科
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綜合協調,組織落實本地區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和食品安全創建工作,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門、跨單位協調聯動機制。負責組織編制全區食品安全監管計畫,組織開展食品監督管理調查研究,推動完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制。承辦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負責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負責組織實施食品流通、餐飲服務、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負責預防、控制食品安全事故,擬訂並實施食品安全事故工作措施和應急處理預案。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承擔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落實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辦法。負責完成市區兩級的監督抽驗工作,定期公布相關信息。負責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和召回。擬訂本地區食品安全抽檢計畫,組織排查風險隱患。組織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負責綜合管理轄區內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監督實施特種設備安全有關制度。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和檢驗檢測,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
藥品醫療器械監管科
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環節的許可和監督管理,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依職責組織實施本區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評價性和監督性抽樣檢驗。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和處置工作。
信息檔案科
負責本單位信息系統建設管理、維護運行及安全防範。負責本單位各類檔案材料的接收、整理、分類、鑑定、保管、統計和安全保護。負責檔案信息資源的開發與利用。負責政務網站運行維護工作。負責對全局進行各類電子信息平台套用、檔案業務的指導與培訓。承擔檔案升級驗收工作。
組織人事科
負責研究制定隊伍建設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負責科級領導幹部隊伍建設與管理、幹部監督、幹部教育、出入境管理等工作。負責幹部人事、勞資、機構編制、考核、獎懲的管理工作。落實上級的教育培訓計畫。負責組織實施評先評優、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政工系列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工作。負責統戰、對台、僑務、宗教等工作。負責援疆、援藏工作。牽頭本單位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
財務科
負責局機關、派出機構及直屬單位經費的計畫編制和報批工作。負責局機關、派出機構及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審計、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管理工作。負責工資發放及幹部職工社會保險福利的承辦。
後勤服務科
負責全局行政後勤、安全保衛的管理工作,擬訂相關制度規定並督促檢查落實。負責政府採購、基建、招標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局裝備配備工作。
督查辦公室
負責本單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和決議情況的監督檢查。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及廉政教育,加強風險防範工作。負責督查黨員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情況。負責行政效能督查、隊伍形象督查工作。負責民眾來信來訪的接待和組織處理工作 。負責對本單位重點工作及重大專項任務的推進情況、制度規範的落實情況、限時完成任務的辦理情況等進行督查督辦。
各內設機構除履行上述主要職責外,還應當負責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方針政策的宣傳普及和業務知識的培訓工作;組織和指導基層市場監督管理所開展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馮文革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蘇  蓉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三級調研員 
田紹勇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王  欣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於廣偉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委員、區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
陳春明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三級調研員 
沙  傑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三級調研員 
楊  婧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四級調研員 
王子剛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四級調研員

所獲榮譽

2021年12月,天津市北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科被全國藥品監管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擬表彰為“全國藥品監管系統先進集體”。
2022年9月,天津市北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科被表彰為第六屆天津市“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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