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轉變職能改進作風提高效率的決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轉變職能改進作風提高效率的決定》是天津市人民政府2000年發布的一項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轉變職能改進作風提高效率的決定
  • 外文名:Tianji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 transform function improved style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the decision
  • 發布單位:80202
  • 發布文號:津政發[2000]56號
  • 發布日期:2000-08-03  
  • 生效日期:2000-08-03
基本信息,政策內涵,

基本信息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轉變職能改進作風提高效率的決定
(2000年7月31日市人民政府第3次全體會議通過津政發〔2000〕56號二000年八月三日)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當前,國際國內形勢正在發生深刻變化。經濟全球化進程不斷加快,科學技術迅猛發展,國際競爭日趨激烈。國內改革正處在攻堅階段,許多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亟待解決。我國即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這對我們既是難得的機遇,又是嚴峻的挑戰。天津已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處在非常關鍵的時期。市委七屆五次全會提出“乘勢而上,開拓創新,全面上水平”的工作基調,對於我市實現歷史性變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實現政府工作全面上水平,必須以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加快政府機構改革,進一步加強政府建設。建立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範的行政管理體系,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建設高素質的專業化行政管理隊伍,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體現天津市特點的行政管理體制,促進改革開放、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轉變政府職能,實現政企、政事分開;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調整政府組織結構,精兵簡政,提高行政效率;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合理劃分事權,理順條塊及行政層級之間的關係;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強行政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設。通過改革,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政府。現就轉變職能、改進作風、提高效率的有關問題作如下決定。

政策內涵

(一)通過改革政府審批制度,促使政府部門儘快轉變職能。要把工作重心轉向依法加強巨觀調控,制定市場規則,實施監督管理,強化社會服務,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上來。把該管的管好,該放的放開,把應由企業自主決定,市場自行調節,社會自我管理的事交給企業、市場和社會。
(二)對市政府公布精簡的審批事項和核准事項,有關部門要逐項儘快落實。可由市場調節的事項,通過招投標或拍賣形式來確定;可由中介組織完成的事項,交給中介組織管理;只需備案的事項,建立健全備案制度。除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各部門一律不得自行增設審批事項和核准事項。根據我市情況確需增設的,要嚴格按規定程式以地方性法規或政府規章的形式確認。各區縣政府也要對許可權內的審批事項認真進行清理。
(三)對保留的審批事項和核准事項,各部門要明確審批條件、內容和時限,簡化審批手續,提高辦事效率。積極推行聯合辦公和“一條龍”、“一站式”審批制度,涉及幾個部門審批的事項,由牽頭部門組織聯審;涉及部門內部多個環節審批的,由部門統一協調,對外只蓋一個章。
(四)審批的內容和程式要公開透明,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建立健全審批監督制度,實行審監分離。對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審批事項,推行民意調查和社會聽證制度;對技術性、專業性較強的審批事項,推行專家諮詢、審查制度。
二、深化投資體制改革,轉變投資管理職能
(五)按照政企分開的原則,劃清投資範圍,落實投資責任。政府直接投資主要安排公益性項目和部分基礎性項目,逐步退出應由市場配置資源的經營性和競爭性領域。推動企業成為市場競爭性項目的投資主體,由企業承擔項目立項、籌資、建設、經營、償債等責任,真正做到誰投資、誰決策、誰承擔風險。
(六)加強對政府投資的管理。對現有政府投資公司進行調整,增強投融資能力,擴大資本規模,實現規範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同時,強化責任約束,加強稽察、審計監督。政府投資項目都要經有資格的諮詢公司等中介機構進行評估,提高投資決策的科學性,減少投資風險。
(七)進一步完善投資巨觀調控體系。政府對投資管理的職能由直接方式為主逐步轉變為間接方式為主,主要通過制定投資政策、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運用價格槓桿,發布投資信息等,引導和調控投資行為。加強投資計畫和建設資金管理,對各部門掌握的預算內建設資金和專項資金要相對集中,統籌平衡,保證重點建設需要。建立科技風險投資基金,重點支持高新技術產業化和科技成果轉化。建立專項基金審計制定,每年對各部門專項資金進行專項審計。
(八)培育和建立投資市場服務體系。發展投資服務中介機構,對工程設計、諮詢、施工、監理等一律實行招標投標,努力提高投資領域的市場化水平。各種投資中介服務機構要規範經營行為。
三、理順國有資產管理關係,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九)積極推進國有資產最佳化重組。按照“國家所有,分級管理,授權經營,分工監督”的原則,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各部門、各單位都要服從全市經濟結構調整的總體要求,促使優良資產向重點行業、優勢企業和名牌拳頭產品集中,改變國有資產管理中存在的“行業分割”、“部門所有”狀況,真正實現推倒“圍牆”搞調整,打破界限抓重組。
(十)改革國有資產管理和運營機制。國有資產行政管理部門要積極支持國有資產的合理流動,加強基礎性管理工作,推行國有資產效績評價。實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控股公司、企業集團公司要認真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探索盤活國有資產的有效途徑,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占用國有資產的企業,要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對出資人承擔經營資產的保值增值責任。
(十一)積極探索向國有企業外派監事會工作制度。監事會負責審查企業的資產負債和財務損益報告,對企業經營效益、國有資產運營狀況及企業領導者的經營業績進行監督、評價和記錄,提出對企業領域者的任免、獎懲建議。
(十二)規範國有產權轉讓行為。國有產權的轉讓要按規定進行資產評估,辦理鑑證,通過產權市場,合理定價,公平交易,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積極探索公有制多種實現形式。加強政府對國有土地資源的集中管理,規範運營,為城市建設籌集更多的資金。
四、堅持建管並重原則,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十三)規劃好、設計好、建設好、管理好城市,是政府的重要職責。要嚴格城市規劃管理,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城市規劃審批權集中於市政府和授權部門,不得越權審批和擅自變更規劃。遇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規劃的,必須報市政府批准。對於違法、違章建築要堅決予以拆除,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嚴肅處理。
(十四)按照理順體制、轉換機制、完善設施、健全法制的要求,下大力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認真落實《天津市區街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津黨發〔2000〕1號),進一步明確市、區、街道管理職能,實現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形成市統一領導、以區為主、以街道為基礎的城市管理體制。打破行業壟斷,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大膽探索政事分開、建管分設、養管分離的路子。不斷加大投入力度,進一步完善基礎設施。嚴格執行城市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搞好城市管理一支隊伍綜合執法試點工作。
(十五)堅定不移地搞好城市環境秩序綜合治理。排除一切阻力,克服種種困難,清理違法占道,實施“退路建廳(場)”,嚴禁亂擺亂賣,整頓交通秩序,加強計程車管理,確保道路暢通。搞好環境衛生,治理白色污染,淨化美化城市。有效控制外來人口。下大力量整治城鄉結合部環境。堅持長效管理,徹底解決環境髒、亂問題,展示現代化大都市的新形象。
(十六)強化區街管理城市職責。各區政府要對轄區內的城市管理工作負總責,市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支持配合。街道辦事處不再直接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居委會不再從事經營活動,集中精力做好管理城市、組織人民生活等項工作。加強社區建設,為區域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創造良好環境。
五、鞏固“兩個確保”,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十七)積極籌措資金,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離休人員離休費的按時足額發放,確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提高財政預算中社會保障性支出的比例,做到及時足額撥付。採取切實措施,開闢社會保障資金籌措渠道,拓寬資金來源,保證不再發生新的拖欠。抓緊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證“低保”人員按標準領取生活費。
(十八)實現養老保險費全額繳撥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依法逐步將應參加社會保險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全部納入社會保險覆蓋範圍。加強社會保險基金征繳和清欠工作。對不按時足額交納社會保險金的,要依法追究責任。保證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嚴禁任何形式的擠占挪用。
(十九)加快建立市場導向的就業機制,實現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業保險制度轉變。對已經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的下崗人員,加快分流步伐;企業新的減員可享受失業保險,直接通過市場實現再就業;繼續按照“三三制”原則籌措資金,保證仍在再就業服務中心的下崗職工的基本生活。加快勞動力市場建設,健全就業信息網路,提高服務水平。
(二十)加快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使廣大職工享受到基本醫療服務保障。
六、做好民眾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二十一)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做好民眾工作。要以深厚的感情和強烈的責任感,經常深入民眾,體察民情民意。要建立多種渠道,傾聽民眾呼聲,了解民眾疾苦。要增強政治敏感性,注意分析社會動態,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要始終把民眾情緒作為第一信號,把民眾關心的熱點和生活的難點作為我們工作的重點。對民眾反映的實際問題,要想方設法去辦,創造條件辦好。對暫時辦不到的,要做好解釋引導工作,取得民眾的理解。
(二十二)認真做好信訪工作。各級領導要堅持親自接待上訪民眾,親自閱批民眾來信,親自協調處理疑難信訪問題。認真執行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嚴格執行“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規定,做到主要領導對信訪工作負總責。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原則,認真排查不安定因素,努力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放在基層。加強對民眾依法信訪的宣傳教育工作,嚴格逐級上訪制度。妥善處理好集體上訪和突發事件,對無理取鬧,不聽勸阻,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和正常秩序的,要採取果斷處置措施。
(二十三)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切實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深入持久地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各項整改措施,對易燃、易爆、易發事故的行業嚴格管理,消除各種隱患。同時,要做好防範交通事故等安全工作。
(二十四)繼續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依法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安定和經濟建設的各類犯罪活動。依法取締和打擊邪教組織。進一步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開展專項鬥爭和專項治理,嚴厲打擊“黃、賭、毒”等社會醜惡現象,社會治安狀況繼續保持全國最好地區之一。
七、加強政府法制建設,堅持依法行政
(二十五)進一步加強政府立法工作。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要增強法律意識,堅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依法決策、依法處理問題的工作制度,把各種行政職權行為納入法制化軌道。認真制定和落實政府立法規劃,把改革發展中的新經驗、需要解決的新問題及時用法的形式加以規範;認真做好各項法規、規章的立、改、廢工作,防止部門利益傾向,提高立法工作質量。
(二十六)加大行政執法力度,規範行政執法行為。進一步落實和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積極推行相對集中的行政處罰權制度,提高行政執法效能。理順行政執法體制,解決交叉執法問題。認真執行國務院關於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實行罰繳分離制度。任何行政執法機關都不得向下級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下達收費和罰款指標,堅決杜絕各種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現象。
(二十七)各級政府要自覺接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接受政協及民主黨派的民主監督,接受司法機關依據行政訴訟法實施的監督,接受人民民眾及輿論的監督。切實加強政府系統內部的層級監督,強化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政府對所屬工作部門的監督,並把層級監督和監察、審計等專項監督結合起來,保證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八、推進政務公開,接受民眾監督
(二十八)繼續推進和不斷深化政務公開。各級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級行政管理部門,各級行政執法部門,與人民民眾切身利益聯繫密切的公共服務行業、公益事業單位,及其基層科、所、站、隊等,都要實行政務公開。認真抓好鄉鎮的政務公開,積極推進廠(企)務公開、村務公開,使“三個公開”相互銜接、相互促進。
(二十九)建立和完善民主監督制度。通過公開辦事依據、職責、程式、標準、時限和結果,公開工作紀律、違法違紀處理規定和監督部門,自覺接受民眾監督。政務公開要與整頓行業作風、治理衙門作風、開展民主評議行風相結合,內部制約與外部監督相結合,加強對政務公開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通過政務公開,改進施政方式和工作作風,對權力和權力的行使實施有效監督,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
九、加強作風建設,提高工作效率
(三十)鞏固“三講”教育成果,增強學習的自覺性。各級領導和政府工作人員要深入學習領會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同志關於“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認真掌握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鑑別力。有目的、有計畫地組織幹部到黨校、行政學院進行培訓,對優秀中青年幹部還可根據需要選派到高等院校和國外進修。同時,要適應國內外形勢發展的需要,加快知識更新,學習現代科學知識、市場經濟知識、法律知識等。通過學習,進一步增強創新意識,不斷提高執政水平和領導水平。
(三十一)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堅持“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基本工作思路,想問題、定政策、辦事情始終著眼於中低收入的大多數民眾。發揚密切聯繫民眾的作風,區縣局以上領導幹部每年要有四分之一以上的時間深入基層,調查研究,解決問題。下基層要輕車簡從,注意聽取幹部民眾的意見。各級領導幹部都要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盡心竭力地為人民民眾辦實事、謀利益。
(三十二)各級領導幹部和政府工作人員要廉潔自律。嚴格遵守《廉政準則》,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有關加強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正確對待和行使手中的權力,不得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便利及影響搞特殊化或謀取私利,堅決同各種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作鬥爭。加大從源頭上、制度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力度。狠剎各種奢侈浪費之風;積極推行政府採購制度,凡使用財政性資金並納入政府採購目錄的項目,必須全部實行政府採購;積極推行會計委派制和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努力保持清正廉潔、勤政務實的好形象,決不做民眾看不慣、不滿意的事情。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嚴格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
(三十三)嚴肅政紀,確保政令暢通。各部門、各單位對市委、市政府的決定和各項工作部署,要堅決貫徹執行,不允許拖著不辦,更不允許頂著不辦。堅決克服官僚主義,剷除衙門作風,不擺架子,不耍態度,謙虛待人,熱情服務。繼續嚴格執行限期辦理制度,在規定期限內,對有關請示不予答覆的,對該辦的事不予辦理的,一律視為失職,由此造成嚴重影響和損失的,要追究主要領導和經辦人的責任。對上級交辦的事項,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遇有疑難問題要直接出面協調,不許推諉扯皮。要切實精簡會議,壓縮會議時間和人員,提高會議效率。要增強組織紀律觀念,嚴格請示報告制度。
十、加強督促檢查,狠抓工作落實
(三十四)各級政府及政府各部門要把督查工作擺在重要位置。督促檢查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及重要會議精神的情況;落實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全年工作目標和階段性任務的情況;市委、市政府檔案或會議決定涉及到本地區、本部門重要事項的完成情況;部門依法履行職責,依法行政的情況;市領導批示和上級機關交辦事項的落實情況;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和落實情況。
(三十五)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督查工作要貫穿於政府工作的全過程,突出重點,注重實效。要明確督查機構和工作人員,落實督查工作責任,保證督查工作正常、有序進行。加強督查工作的信息反饋,堅持實事求是,有喜報喜,有憂報憂。要注意發現帶有普遍性、傾向性、苗頭性的問題。對重大事項,主要領導要親自督辦,狠抓落實,確保各項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
各級政府工作人員,要緊密團結在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按照市委提出的“乘勢而上,開拓創新,全面上水平”的工作基調,求真務實,埋頭苦幹,以兩個文明建設的優異成績跨入新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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