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金融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起草本市金融工作法規和規章草案。
(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金融業發展規劃和濱海新區綜合配套改革實驗金融創新專項方案;研究分析巨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運行情況,提出促進本市金融業發展的意見與建議。
(三)負責為籌備設立新金融機構和各類金融機構改革創新提供綜合服務。
(四)負責推動本市企業改制上市,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上市公司的規範發展工作。
(五)為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在津金融機構做好服務和信息交流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對融資性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創新型金融交易平台及其相應行業自律組織進行監督管理。
(七)協助或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本市金融風險分析研究,防範化解和處置金融風險、打擊非法金融活動,規範整頓金融秩序,維護金融安全穩定。
(八)推進金融信用體系和各類資金融通平台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推進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建設;參與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換機制和信用獎懲機制,最佳化金融信用環境。
(九)配合有關部門推動本市金融聚集區建設和金融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組織開展本市金融業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主任:杜 強
個人簡歷:杜強,男,漢族,1962年7月出生,山東歷城人,中共黨員,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商管理碩士,2007年3月任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副主任,2010年10月任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主任。
工作經歷:1982年1月參加工作,歷任天津市財政局幹部,財政部駐天津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副科長、副處長,天津市財政局(天津市地方稅務局)金融處副處長、辦公室副主任、主任兼金融處處長,天津市財政局(天津市地方稅務局)副局長,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副主任、主任。
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副主任:李克強
個人簡歷:李克強,男,漢族,1957年1月出生,河北交河人,中共黨員,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2011年 7月任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副主任。
工作經歷:1974年11月參加工作,歷任天津市鞋帽工業公司團委、組織部幹部,紅橋區委組織部幹部、科長,天津市計委人事教育處副處長、辦公室主任;市委綜合經濟管理工委辦公室主任、幹部處處長、工委委員、助理巡視員;市委金融工委(綜合經濟工委)委員、助理巡視員,幹部處處長;市委綜合經濟工委委員、助理巡視員,幹部處處長;市委金融工委委員、副書記,市政府金融服務辦副主任。
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副主任:孔德昌
個人簡歷:孔德昌,男,1972年9月生,漢族,山東汶上人,1993年1月入黨,1994年7月參加工作,在職博士研究生文化,管理學博士,高級經濟師,身體健康。現任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副主任。
工作經歷:1994年參加工作,歷任煤炭科學研究總院技術員、助理工程師;人事部國管人事司事業處幹部,人事部國管人事司、企業領導人員管理局(人事司)副主任科員,人事部人事教育司主任科員;中組部幹部五局一處幹部、正科級幹事,中組部幹部五局四處副處級調研員(副調研員);中國農業銀行股改辦公室工作五組組長(副主任級幹部),中國農業銀行董事會辦公室副主任級幹部、股份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級幹部,中國農業銀行董事會辦公室副主任、股份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國農業銀行青海省分行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副行長;中國農業銀行三農政策與規劃部總經理;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副主任、中共天津市委金融工作委員會委員。
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副主任: 劉 寧
個人簡歷:劉寧,男,漢族,1954年4月出生,天津人,中共黨員,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經濟學學士。2007年3月任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副主任。
工作經歷:1970年8月參加工作,歷任天津市天津財經學院教師,市委政策研究室幹部、副處長、處長,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處長、助理巡視員,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副主任。
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紀律檢查組組長 : 聶聚國
個人簡歷:男,1956年1月生,漢族,河北鹿泉人,1976年3月入黨,1973年12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大學文化,身體健康。現任天津市紀委駐市委金融工作委員會、市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紀律檢查組組長。
工作經歷:1973年入伍,歷任戰士、排長、幹事、紀檢處副處長、處長等職,2001年7月從部隊轉業,歷任天津市紀委幹部室正處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員、天津市紀委幹部室副主任(正處級)、主任(副局級),天津市紀委駐市委金融工作委員會、市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紀律檢查組組長,中共天津市第十屆紀委委員。
內設機構
(一)綜合協調處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工作安排,協調中央金融監管機構,加強與國內外金融機構聯繫,組織推進國內外金融機構在津設立分支機構;組織有關部門整頓和規範金融秩序,防範金融風險,做好金融穩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建立金融安全區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查處各類違反金融政策的活動。協助辦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事務工作,制訂機關內部綜合性規章制度;負責會議、文秘、督辦、機要、信訪和後勤服務保障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幹部人事和機關行政、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編報,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的起草;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
(二)銀行保險處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加強與人民銀行、銀監會、保監會及其設在地方監管部門的聯繫,為國家、外省市、外資設在本市的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搞好相關服務;監督檢查地方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資產運營情況,指導和協調風險防範、化解工作;負責地方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的重組改制和清理整頓工作;研究制定推進地方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發展的政策措施,搞好協調落實;負責對各類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全市信用體系建設組織、規劃、落實工作,協調解決建設過程中的問題;組織有關部門查處各類違反金融政策的活動。
(三)直接融資處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協調企業上市工作,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監管;起草企業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審批意見;負責對上市預選企業入庫審查工作;研究制定企業境外上市的方案,並組織實施;跟蹤監測上市公司經營業績和運作情況,匯總分析相關統計資料,提出促進上市公司發展、結構最佳化和資產重組的政策性建議;參與策劃、指導、規範全市重大資產整合、重組及再融資工作;組織政府、企業債券發行的初審、上報和監管工作;協調各類基金的設立、募集和監管工作;負責我市證券、期貨行業協會的協調工作;負責與證券相關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諮詢公司等中介機構的規範與監管。
(四)創新服務處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制訂本市金融業發展規劃和濱海新區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專項方案,協調推進各項方案的實施;組織全市金融創新工作,提高金融業競爭力和服務水平;積極研究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負責外匯管理、農村金融等金融改革工作;整合金融機構資源,完善多層次、多元化金融機構體系;研究鼓勵企業自主創新的激勵機制,制定鼓勵金融業發展的政策,營造良好的金融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