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2月8日天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調整靜海縣和東麗區的鄉、鎮人大代表名額的決定
- 頒布單位:天津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3.12.08
- 實施時間:1993.12.08
天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決定:
靜海縣蔡公莊鄉大邱莊村撤銷,設立靜海縣大邱莊鎮,原由大邱莊村選出的5名蔡公莊鄉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代表資格自行終止,名額取消。大邱莊鎮設立鎮人民代表大會,按照規定,分配給大邱莊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37名。調整後靜海縣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由1243名增至1275名。
東麗區萬新莊鄉撤銷,設立東麗區程林街,街不設人民代表大會,原由萬新莊鄉選出的62名鄉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代表資格自行終止,名額取消。調整後東麗區的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由493名減至43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