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利生體育用品廠,是中國近代體育史上較為著名的體育器材用品製造企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利生體育用品製造廠
天津利生體育用品廠創辦於1921年,創始人孫潤生。1911年,孫潤生曾在天津南開中學任教,做過周恩來的英文和音樂老師。任教於南開的孫潤生,充分感受了南開的體育氣氛,突發了製造“皮球”的構想。於是他從家鄉請來一位初通皮匠活的鄉親,用生產馬鞍等器具的皮料,依樣畫葫蘆,開始製作起籃球。雖質量一般,但居然能縫好一個,賣出一個。由此,孫潤生於1921年毅然辭去教員職務,與這個鄉親合辦起一個小作坊,取名“利生體育用品工廠”。
從30年代開始,利生生產的皮籃球在國內體育界已有很高的知名度。如1931年舉行的華北足、籃球比賽會,1933年南京舉行的第五屆全運會,1934年舉行的華北運動會等,都曾將利生的B6籃球作為比賽的“指定標準球”使用。特別是1935年,他們生產的礦物鞣製法蘭皮籃球,又被第六屆全運會“指定為標準球”。從此利生便驕傲地將按此標準生產的籃球命名為“全運號”,更是大大地提高了他們的生產知名度。
為了適應籃球運動普及的需要,天津利生體育用品廠還生產有適用於砂石場地的B1籃球,適用於普通練習使用的S籃球,以及可供女子和小學生使用的B4籃球,供小學生用的B7籃球,供農村學生用的T籃球等等,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籃球產品生產系列。使他們的籃球年產量在最盛時達到2萬隻,從而穩穩地占據了國內市場。他們生產的籃球,其最好使用質量達到74支球隊用同一個籃球比賽,263場比賽後“該球依然圓整如新”。
除籃球外,利生還生產有F系列的足球和V系列的排球。所以1935年時,馮玉祥曾對他們寫下了“用國貸方能救國”的題詞,國民黨元老於佑任先生為他們的題詞則是:“強種健身”。[1]
[1]崔樂泉總主編,中國體育通史,第三卷,人民體育出版社,2008: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