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濱海辦事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濱海辦事處成立於2008年12月22日,轄區範圍為塘沽區、漢沽區、大港區和寧河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負責轄區內進出境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鑑定及監督管理工作。

機構概況,機構職能,內設科室,機構地址,

機構概況

濱海辦事處內設動檢科、進口植檢科、出口植檢科、食檢科、工檢科和綜合科等六個科室,現有在編幹部職工58人,其中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占全處職工總人數的82%。
濱海辦事處成立以來,圍繞服務濱海新區經濟結構調整這一中心,不斷強化服務意識,充分利用檢驗檢疫在信息、技術和人才方面的優勢,為轄區內企業提供多方位的服務和支持。工作中堅持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等做法,努力推行“一廠一策、一項一案”,全面提升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與此同時,辦事處還努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持政務公開,自覺接受企業和輿論監督,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
檢驗檢疫徽章檢驗檢疫徽章
隨著濱海新區的開發開放,濱海辦事處也將順勢而為,乘勢而上,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不斷創新檢驗監管方式和工作模式,在履行依法把關職能、維護國家經濟安全、保護人民生命健康、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等方面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機構職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濱海辦事處轄區範圍為塘沽區、漢沽區、大港區和寧河縣,負責轄區內進出境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鑑定及監督管理工作。主要職責為:
一、承擔轄區內進出口貨物的檢驗檢疫工作。
二、承擔全局進出境大、中動物隔離檢疫工作,承擔本轄區、開發區和保稅區進出境小動物隔離檢疫工作。
三、承擔天津口岸進境船舶散裝植物產品(植物油除外)的檢驗檢疫工作。
四、 承擔受理轄區內行政許可項目和登記備案相關工作。
五、 承擔轄區內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商品的入境驗證工作;在授權範圍內開展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免辦證明工作和免予強制性產品認證檢驗處理程式的相關工作。
六、承擔轄區內病媒昆蟲、有害生物的監測工作。
七、承擔轄區內出入境木質包裝檢疫工作。
八、承擔轄區內違法案件的線索報送和協助調查工作。
九、承擔業務信息、數據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
十、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科室

根據工作需要,濱海辦事處設立綜合科、食檢科、動檢科、出口植檢科、進口植檢科、工檢科等6個科室,各科室職能如下:
一、綜合科
1.負責轄區內出口加工企業衛生註冊登記的申請受理、初審、複查及定期監管工作;
2.負責轄區內行政許可項目和登記備案相關工作;
3.負責轄區內相關企業的分類管理工作;
4.負責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免辦證明工作和免予強制性產品認證檢驗處理程式的相關工作;
5.負責轄區內或工作中發現的檢驗檢疫違法案件的線索報送和協助調查工作;
二、食檢科
1.負責轄區內出口食品、化妝品、添加劑(食品級、醫藥級)的檢驗檢疫工作;
2.負責出口食品生產衛生註冊登記企業的日常監管工作;
3.負責轄區內出口食品生產衛生註冊登記企業所屬種、養植基地備案申請受理、初審和日常監管工作。
4.負責天津口岸進口散裝原糖的檢驗檢疫工作。
5.完成上級下達的出口食品及動物源性食品的有毒有害物質、農獸藥殘留監控工作。
6.完成上級下達的出口加工食品安全風險監控工作。
三、動檢科
1.負責天津檢驗檢疫局出入境大、中動物、供港澳動物隔離檢疫工作,負責本轄區、開發區、保稅區出入境伴侶動物及小動物檢疫工作;
2.負責轄區內進出境非食用性動物產品的檢驗檢疫及日常監管工作;
3.負責轄區內出口活魚的檢驗檢疫和日常監管工作;
4.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出口水生動物的有毒有害物質、獸藥殘留監控和疫情監控工作;
四、出口植檢科
1.負責轄區內出境可食用性植物產品檢驗檢疫及日常監管工作;
2.負責轄區內出口中藥材檢驗檢疫及日常監管工作;
3.負責轄區內出口可食用性植物產品企業種植基地備案申請受理、初審和日常監管工作。
4.負責轄區內出境非食用性植物產品(竹、木、草製品)檢驗檢疫及日常監管工作;
5.負責轄區內出口木包裝加工企業日常監管工作;
6.完成上級下達的出口植物源性食品的有毒有害物質、農藥殘留監控工作。
五、進口植檢科
1.負責天津口岸進口船舶散裝植物產品(植物油除外)的檢驗檢疫工作;
2.負責轄區內進口糧谷實驗室感官檢驗工作;
3.按進境植物產品審批及相關工作程式要求對進境散裝植物產品的接卸、輸運、倉儲及加工企業的生產過程進行檢疫監管;
4.對進口儲備糧儲備庫、中轉庫及加工企業進行檢疫監管。
5.負責轄區內病媒昆蟲、有害生物的檢測工作;
六、工業品科
1.負責轄區內進出口輕紡產品的檢驗檢疫工作(產品包括:紡織品、服裝、鞋、輪胎、腳踏車、電動腳踏車等商品);
2.負責轄區內進出口機電產品檢驗檢疫工作(產品包括:閥門、機械設備、進口舊機電、進出口小家電、壓力容器、工程機械車輛等商品);
3.負責轄區內出口與食品接觸產品、出口一次性衛生用品、添加劑(工業級)商品的檢驗監管工作。
4.負責本轄區內市場採購商品的檢驗檢疫工作。
5.負責對轄區內相關出口生產企業的日常監管工作。
6.負責對進口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商品實施入境驗證工作;負責轄區內出口工業品的免驗和法檢目錄外商品監督抽查的管理工作;
7.負責對獲得免予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商品的後續核查工作。

機構地址

地址:天津市塘沽區天津港貨櫃物流中心躍進路1號(航運服務區1號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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