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鄉村旅遊農家樂管理辦法》意在為規範旅遊市場秩序,加強鄉村旅遊農家樂的管理,促進全市鄉村旅遊農家樂健康有序地發展,根據我市鄉村旅遊農家樂發展現狀和實際需要,依據《甘肅省旅遊條例》,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水市鄉村旅遊農家樂管理辦法
- 地區:天水市
- 依據:甘肅省旅遊條例
- 性質:管理辦法
總則,申辦條件,審批程式,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旅遊市場秩序,加強鄉村旅遊農家樂的管理,促進全市鄉村旅遊農家樂健康有序地發展,根據我市鄉村旅遊農家樂發展現狀和實際需要,依據《甘肅省旅遊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鄉村旅遊農家樂是指以自然生態、觀光農業為依託,以田園風光和農家生活方式為特色,以休閒度假、觀光娛樂和勞作體驗為內容,具有相應接待能力的農家庭院或旅遊接待設施。
第三條市旅遊局負責全市鄉村旅遊農家樂服務管理工作。縣區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把本縣區鄉村旅遊農家樂納入行業管理範圍。在本轄區相關鄉鎮、村組、遊客集散地、農家樂經營戶公布投訴電話,受理遊客投訴。
第四條本市轄區內的鄉村旅遊農家樂旅遊接待設施均應遵守本辦法。
申辦條件
第五條申請鄉村旅遊農家樂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符合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旅遊發展規劃、村鎮規劃和基本用地保護規劃,充分利用庭院、宅基地及非耕地,不得占用基本農田以及各類名、優、特生產基地;
(二)有固定的接待場所,地理位置較好,環境衛生整潔,建築安全可靠,具備必要的安全、消防和防盜設施;
(三)生活垃圾集中進行無害化處理,生活污水經過沉澱處理後排放,飲食油煙排放應符合環保要求;
(四)管理及服務人員應具備相應的業務技能和服務水平;
(五)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切實保護遊客的合法權益;
(六)法定經營手續齊全。
審批程式
第六條申辦鄉村旅遊農家樂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書;
(二)天水市鄉村旅遊農家樂等級申請表;
(三)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
(四)縣區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審批意見;
(五)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其他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