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政治工作辦公室,人事科教科,計畫財務科,資源科,林政科,造林治沙科,森林公安局,森林草原防火預防科,森林草原防火撲救科,森林草原防火裝備通訊管理科,工作動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
林業建設方面的方針、
政策、法律、法規、標準並組織實施和依法監督檢查。
(二)
(三)負責全市造林綠化工作。制定造林
綠化的中長期規劃、重點
生態建設項目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生態工程的執法監察、檢查驗收和管理;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監督管理林業種苗的生產、流通和使用;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組織開展全民義務植樹、國土綠化的宣傳和全市綠化爭先創優活動,審核、推薦全國全省綠化先進單位和個人;負責全市全民義務植樹、綠色工程、部門綠化、城市綠化、古樹名木及跨部門的重點綠化工程成果的匯總統計和上報工作。
(四)負責全市林果產業發展工作。制定林果產業的中長期規劃、果農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經濟林果、森林
生態旅遊、
花卉、林果產品採集加工等林業產業的建設與管理;擬訂林果業產業的有關標準。
(五)負責全市森林資源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測;制定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林木採伐、運輸;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承擔應由市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工作;審批全市國有林場撫育、改造等作業設計;指導全市林地、森林資源的保護管理及開發利用;負責林業行政案件的督察、督辦和查處;指導全市林政管理、林政稽查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工作;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利用,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七)負責全市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八)指導全市林業改革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重點國有林區、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擬訂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
(九)負責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工作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森林火情、火險的預測、預報和信息發布;制定森林火災撲救預案,組織、協調、指導武裝森林警察部隊和專業森林撲火隊伍的防撲火工作;承擔市護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十)負責全市林業資金和資產管理工作。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市級林業資金;管理市級林業國有資產;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市級規劃的林業和年度計畫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實施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承擔林區禁種鏟毒工作;協調、督辦或直接偵破重特大森林案件;指導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穩定工作。
(十二)指導林業建設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林業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縣鄉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十三)指導全市林業職工教育、宣傳和林果業系統各類學會、協會的工作,負責全市林業科技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隊伍建設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林業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
政務工作;負責
機關文秘、
印信、機要、檔案、保密等工作,並指導所屬單位相應工作;負責組織全局會務工作;負責督查、信訪、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和後勤服務工作。
政治工作辦公室
負責市屬
林業局的黨組織建設、班子建設和分管幹部的培養、考核、推薦管理工作;指導林業宣傳、林業行業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林業系統的黨紀檢查、
行政監察和管理許可權內的案件查處工作;負責林業系統內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廉政建設工作;組織和指導林業系統內部審計,負責對全市林業事業費、育林基金的審計;負責黨內會議的組織及會議議定事項的傳達貫徹和督辦工作;負責群團組織各項工作;負責呼倫貝爾市林業局黨委文秘、印信、機要、保密等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人事科教科
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事業單位人事、勞動、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技工學校的管理工作;負責地方林業系統下崗職工的再就業工作;負責地方林業系統信息網路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擬定林業科技發展規劃,指導林業科學研究;承辦林業科技攻關項目的組織指導和申報工作;指導林業適用技術的套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工作;承擔林業技術監督和有關植物新品種保護、管理工作。
計畫財務科
負責編制全市林業生產建設規劃與年度計畫;承擔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查、立項、申報及管理工作;負責林業資金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地方林業財務的指導、財務決算和林業統計工作。
資源科
宣傳、貫徹落實《森林法》,按照有關規定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核實、統計上報年森林採伐消耗量;負責三類調查設計審批;負責林木採伐許可證的發放;負責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工作,年森林採伐限額管理,伐區作業質量管理,資源檔案管理,資源消長變化分析及統計匯總上報工作;負責各項造林核查和森林分類經營管理工作;負責國營林場的管理工作。
林政科
負責組織指導林政管理,根據國家制定的林業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擬定林業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林業區劃,組織指導林地的清查工作,掌握森林資源和林地變化;負責林地林權管理,按照許可權承辦征占用林地的審核和審批,調處林地權屬爭議;負責木材運輸與銷售管理,木材運輸證的管理和發放,指導木材檢查站工作;監督與管理木材經營加工單位;負責林業法制建設,承辦林業行政執法、執法監督、林政案件查處、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負責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
造林治沙科
貫徹執行國家及自治區關於植樹造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等方面的法規、規程並監督執行;負責編制全市造林綠化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負責督促、檢查、指導下級政府和各行業造林綠化工作;負責全市退耕還林還草工作;指導各類商品林、特種用途林的培育;組織指導全市林木種苗工作及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指導國營林場(苗圃)、治沙站的建設和管理;承擔呼倫貝爾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森林公安局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擬定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的有關制度和規定病組織貫徹執行;指導地方森林公安工作;管理地方森林公安隊伍;協調、督查和查辦破壞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重大、特大林業案件;協助偵破林區各類治安、刑事案件;經受權依法行使行政處罰權。
森林草原防火預防科
負責森林草原防火方針政策的宣傳和實施;擬定森林草原防火規章制度;負責防火責任制的監督檢查,組織協調開展防火宣傳活動;檢查指導各項預防措施的落實;總結推廣先進經驗;負責防火行政執法監督,協助處理重大火災案件;防火信訪;負責防火設施設備計畫的制定,防火專項資金的監督。
森林草原防火撲救科
負責撲火預案制定和實施,撲火指揮調度;負責機耕防火線、火燒防火線、計畫燒除和生物防火阻隔工程規劃;負責機械防火站、防火檢查站的管理;負責防火先進技術推廣套用,防火專業隊伍培訓,防火值班調度;協調森警和航空護林工作。
森林草原防火裝備通訊管理科
負責森林草原防火無線電台的頻率設定及頻普資源管理;設台審核和執照申報;無線電人員業務管理和培訓;防撲火物資設備的管理、調撥、使用、監督。
工作動態
天水市林業局召開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會議
11月22日,市林業局召開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會議,會議傳達學習了黨的十八大和省委常委擴大會議、市委常委擴大會議精神,安排部署全局的貫徹落實工作。號召林業系統幹部職工深刻理解十八大的精神實質,迅速掀起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熱潮。
會議指出,要積極行動起來,把學習貫徹十八大精神作為當前首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好。真正使黨的十八大精神成為指導當前工作的行動指南、成為加快全市林業工作轉型跨越的巨大動力。要緊密結合目前天水經濟社會發展的現狀和我市林業發展現狀,從我們黨推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實踐經驗中汲取動力、堅定信心,凝聚力量、攻堅克難,創造性地抓好黨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市第六次黨代會各項目標任務的落實。
會議指出,十八大把生態文明建設提升到了更高的戰略層面,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由“四位一體”拓展為“五位一體”。這一方針的提出標誌著黨中央將林業列入關係國計民生的發展大局來謀篇布局,為林業發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和環境。全系統要結合實際,學習貫徹好這次大會精神,乘十八大的東風,抓住機遇,按局黨組“抓緊、抓細、抓實”的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求真務實,紮實工作,以飽滿的精神狀態全力促進年度各項工作落實。為維護生態安全、建設生態文明、推動綠色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