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天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於2002年初機構改革時由原縣人事局和縣勞動局合併組成,內設有秘書股、公務員管理股、獎懲培訓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職工工資福利與退休股、勞動監察股、勞動政策法規股;勞動監察大隊;勞動保險所;就業服務中心;失業保險所;醫療保險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農村養老保險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其主要職責是履行政府職能,為全縣的人事人才及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提供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成立時間:2002年
  • 屬性:政府機構
  • 所屬地區:天峨縣
地圖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巨觀規劃,結構調整,綜合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的基本方針政策和法規。對全縣政府系統人事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協調服務;編制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 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編制全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計畫,負責全縣直屬機關、事業單位增加人員計畫和工資基金的審批。
(二)研究制訂全縣人事制度改革的規劃、方案,組織實施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的政策規定,協調指導全縣機關、事業、企業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
(三)統籌管理全縣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城鄉勞動就業工作,擬定促進城鄉就業的政策和措施,規劃勞動力市場的發展,組織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規範職業介紹行為;擬定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規劃 和措施,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綜合管理用人單位勞動力流動,異地招工及政策生就業安置工作,管理、協調、指導全縣農村剩餘勞動力就業,跨縣有序流動就業和縣內公民境外就業工作,審核境外人員在天峨縣就業。
(四)綜合管理全縣國家公務員,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縣直機關主任科員以下(含主任科員)非領導職務國家公務員、其他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招考計畫和錄用和審批和上報;指導和協調政府各部門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工作。綜合管理國家公務員的培訓,負責管理全縣職工檔案。
(五)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工作,貫徹深化職稱改革的政策和研究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推行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完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組織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工人的技術等級考核工作。
(六)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專門人才規劃、培養工作,負責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推薦和綜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研究制定事業單位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七)綜合管理全縣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就業準入制度和勞動預備制度;管理、協調、指導全縣職業技能鑑定機構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的工作;組織、協調企業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
(八)負責全縣人才資源規劃、開發工作,制定人才流動的具體規定,貫徹實施西部人才開發戰略,研究制定我縣人才資源開發的有關實施辦法;組織各類人員合理流動,發展、規範人才市場;建立國(境)外人才機構和組織進入我縣人才市場的準入制度;建立和完善人事爭議仲裁制度,綜合管理全縣人事爭議仲裁工作,綜合管理全縣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配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全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負責國家下達的援建項目,重點建設項目,重點建設項目所需人員和其他特殊需要人員的選調、安置工作。
(九)參與企業改革整頓工作,指導企業勞動用工分配製度改革;巨觀調控全縣企業工資總額,指導企業內部分配,協調各類人員的工資及其他勞動報酬分配關係;擬訂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方案;編制匯總全縣勞動工資年度計畫。
(十)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負責縣直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企業職工福利和離休、退休、退職管理實施工作,及企業職工傷殘等級評鑑工作和職工勞動能力鑑定工作;工齡計算工作;綜合管理縣直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退職工作。
(十一)綜合管理全縣社會保險工作和社會保險事業機構,擬定全縣社會保險發展規劃;組織、指導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及生育保險制度改革;監督、檢查全縣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決算提出審核意見。
(十二)協調、管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實施女職工、未成年工及特殊工種勞動保護政策,推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綜合管理全縣勞動爭議處理工作。
(十三)綜合管理全縣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行使勞動保障監督檢查權,對全縣所有用人單位、勞動者以及職業中介機構,社會培訓機構遵守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違返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進行制止或依法予以處理、處罰。
(十四)綜合管理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制建設工作,組織開展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的普及和宣傳傳教。
(十五)綜合管理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和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網路,定期上報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統計報告,信息資料及發展預測報告。
(十六)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審核以縣人民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人員,指導和協調各部門的全縣性獎勵表彰工作,審核以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管理本局所屬事業單位的工作。
(十七)負責制定自治區、地區下達給我縣軍轉幹部安置任務和復退軍人安置任務的具體分配方案並組織實施。
(十八)指導和協調全縣人事人才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承辦政府間有關人事工作協定合作項目的實施工作,研究擬訂全縣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方案,承擔全縣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的各和種中介機構,建立、健全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服務體系。
(十九)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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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城東路1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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