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會法典是羅馬教廷為統治天主教會頒行的教會法全書。由教皇本篤15世(1914一1922)於1917年5月27日頒布。1918年5月19日正式生效。同時宣布新法典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凡與之相牴觸的訓令、諭旨、習慣等一律無效。以羅馬法學家蓋尤斯的《法學階梯》為其體系藍本制定,共分5編,2214條。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天主教會法典
- 類型:羅馬教廷頒行的教會法全書
天主教會法典是羅馬教廷為統治天主教會頒行的教會法全書。由教皇本篤15世(1914一1922)於1917年5月27日頒布。1918年5月19日正式生效。同時宣布新法典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凡與之相牴觸的訓令、諭旨、習慣等一律無效。以羅馬法學家蓋尤斯的《法學階梯》為其體系藍本制定,共分5編,2214條。
天主教會法典是羅馬教廷為統治天主教會頒行的教會法全書。由教皇本篤15世(1914一1922)於1917年5月27日頒布。1918年5月19日正式生效。同時宣布新法典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凡與之相牴觸的訓令、諭旨、習慣等一律無...
《天主教法典》(拉丁文:Codex Iuris Canonici)是由梵蒂岡組織編寫、教宗批准、匯集天主教教會法法條的專著。內容簡介 根據法典總則:法典專為拉丁天主教會所制定。關於舉行禮儀行為的法則,一般不加規定;通行的禮儀規章,仍繼續有效,...
天主教教會法典,1917年羅馬教廷為使用拉丁禮儀的天主教會頒布的一部教會法典。共五編2414條,第一編為總則及有關說明;第二編是人法,規定教會成員的權利與義務;第三編是物法,規定聖事、聖地、崇拜活動、教會教誨權以及教產;第四...
《天主教法典》( 拉丁文:Codex Iuris Canonici) 是由 梵蒂岡組織編寫、 教宗批准、匯集 天主教 教會法法條的專著。根據法典總則:法典專為拉丁 天主教會所制定。關於舉行禮儀行為的法則,一般不加規定;通行的禮儀規章,仍繼續有效...
天主教會法典大全,天主教會的法典彙編, 即1140至1503年彙編成冊的教會法規和教令的總集。1582年由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正式頒布, 曾為天主教會普遍通用的法典。1917年被新編《天主教會法典》所取代。大全由六部教令集所構成:(1) ...
東儀天主教會法典(英語:CodeofCanonsoftheEasternChurches(CCEO))是1990年天主教會為23個自治教會(英語:suiiuris)中的22個所訂教會法的一般部分的法典編纂的標題。22個自治教會統共組成東儀天主教會(英語:EasternCatholicChurches...
此後教會法受到羅馬法(如439年的《狄奧多西法典》和534年的《查士丁尼法典》)的影響,並吸收一些古代文獻材料(如《使徒法規》)以及教皇的諭令,逐步積累成相當龐雜的文集。中世紀以來,隨著天主教會在社會上的威信和權力的提高,教會...
是天主教會七件聖事之一。“在懺悔聖事中,信徒向合法的聖職人告罪,且對所告的罪痛悔並定改,藉同一的聖職人赦罪後,便從天主獲得領洗後所犯罪過的赦免,同時亦與因犯罪而傷害了的教會和好”(《天主教法典》959)。目的及效果 ...
四、二十一屆大公會議文獻、教會法典、教宗通諭與教廷各部之文告。五、禮儀類:彌撒經書(Missale)、教士日課(Breviary)、羅馬禮儀(RitualeRomanum)與主教用禮書。六、歷史類:教會通史、教宗史、修會史、聖賢列傳、殉道錄以及石刻...
由教宗任命,受命於教宗,權力和教宗差不多,只是不可任命總樞機主教、樞機主教,更改羅馬天主教會法典,擁有/使用教宗紋章(以樞機主教領袖紋章代替)及教宗牧徽(以樞機主教領袖牧徽代替),發教宗敕令(以樞機主教領袖誥令代替),進行...
法典 東儀天主教會法典(Code of Canons of the Eastern Churches)(CCEO) 是1990年天主教會為23個自治(sui iuris)教會中的22個所訂教會法的一般部分的法典編纂的標題。羅馬或拉丁禮教會由其自己專有的法典規制。22個自治教會統共...
《狄奧多西法典》在限制猶太人宗教與社會活動時,儘管多次強調保護猶太人人身安全與猶太會堂等基本權益,禁止強迫改宗猶太人,中世紀天主教會也秉承這一原則,但是在基督教氛圍籠罩之下,尤其受宗教情緒與社會危機影響時,天主教會與世俗政權...
經過梵二會議的革新,羅馬天主教謹慎使用大赦權。《天主教會法典》995條第一項規定:“除教會最高權力外,只有法律承認擁有此權者,或教宗授給此權者,得施放大赦。”第二項規定:“除聖座明文授權者外,教宗以下任何權力,均不得將...
根據《天主教法典》第1246條,除了主日(星期日)以外,整個教會當守的法定慶節還包括: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聖誕節、主顯節、耶穌升天節、基督聖體聖血節、天主之母節、聖母始胎無原罪節、聖母榮召升天節、聖若瑟節、聖伯多祿及聖保祿宗徒...
病人傅油聖事在《天主教法典》第四卷·第一編·第五題·第998條解釋為“用油傅抹病人,並誦念禮儀書中所規定的經文;教會藉以將重病的人付託給受苦難和受光榮的基督,並求他賜與安慰和拯救”。藉著聖事中的祈禱、和好聖事、聖體...
七大聖事(拉丁文:septum sacramenta)俗稱基督教七禮或七聖禮,是7種被賦予特殊神聖意涵的儀式,是基督教會一切宗教活動的基礎。天主教、東正教等傳統基督教派認為聖事僅此7項,《天主教法典》將其定名為:洗禮聖事、堅振聖事、聖體...
亦稱“大齋日”。天主教信徒按教會規定齋戒的日子。一般至少一天中有一餐不飽食,並不吃禽獸肉。梵二會議前規定守齋的日子較多。1983年《天主教會法典》規定成年信徒未滿60歲者,一年中規定於聖灰禮儀日和耶穌受難日(聖周五)遵守大齋...
教宗派駐在與梵蒂岡無正式外交關係國家的代表。羅馬教廷使節中最低的一級,為半官方的外交官。天主教會法典規定,其任務是:監督駐在國或所在地區的天主教會教務,並將情況報告給羅馬教廷,或承辦教宗所委託的事宜。一般以有總主教銜者...
換言之,他們不僅被奪堂區神父或主教等實際職務,而且失去神職人員資格,後面這種處分被教會法稱之為“撤銷聖職身份”;(degradatio/dimissio e statu clericali)(註:1917年《天主教法典》第2305條1項;1983年《天主教法典》第1336...
是天主教會最高宗教機構,亦是教宗治理普世教會的職務上最得力的助手和顧問團。1917年頒布的天主教法典稱“樞機”為教宗的參議會(Senate),由教宗選拔任命;1983年頒布的天主教法典(參照349條及356條)則稱他們為特別組成的團體,...
教宗自動詔書 教宗自動詔書,羅馬教皇的官方檔案。拉丁文原意為“自動”。為教皇自動發布的文書,而非因別人奏請。近代教皇多用這種形式來宣布教會行政方面的重要決定。教皇本篤十五世於1917年用此方式頒布了《天主教會法典》。
因此“禮儀行動並非私人的行為,而是教會合一聖事的舉行,即天主子民在主教的領導下,聚集在一起所做的行為。”(法典837條)既然是教會全體子民的集體行動,此正顯示“教會的共融”(法典840條)。禮儀憲章(59)對聖事的性質描寫得...
“司鐸在同一天內舉行多次彌撒,可以為每一台獻儀所定的意向舉行彌撒;但法律規定,除主的聖誕節日外,只可收取一台彌撒獻儀,其餘應歸於教會教長所制定的目的,但仍可以外在的名義,扣下少許報酬。”(法典951條1項)一台彌撒獻儀...
天主教嚴格規定神職人員不得結婚,與俗人有明顯界限。天主教修會由信徒組成,修士鬚髮安貧、守貞、服從三願,並過集體生活。天主教第一部完整的教會法令是12世紀中葉的《格拉蒂安教令集》。1983年,頒布了更為簡明的新《天主教會法...
領導,通常由一個領銜主教擔任。根據天主教法典的規定,宗座代牧區直接置於教宗的管轄之下,並透過一位代表或“代牧者”(Vicar)來執行教宗管理教務的權力。教宗可任命一位鄰近教區的主教兼任、或委託一位神職人員專責擔任宗座代牧。
普世教會合一運動中,著重對平信徒的訓練。天主教會聖統制中,《天主教法典》亦有規定平信徒的義務與權利。受到中世紀以來羅馬天主教會的影響,平信徒一詞有時也會被賦予“凡人”或“俗人”的涵義,這種將神聖、凡俗做嚴格劃分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