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採取的措施中在軍制上,定五營的名稱為中吉、左輻(輔)、右翼、前鋒、後勁;旗纛前營為黑色、後營為黃色、左營白色、右營紅色、中營青色。軍職雖仍設權將軍、制將軍、果毅將軍、
威武將軍、
都尉、掌旅、部總、哨總等官,但在級別上似乎重新作了厘定,如在襄陽時期五營的主將授予制將軍稱號,這時卻改授予相當於明朝
總兵級別的將領(65)、其他軍職大概也作了相應的調整。
李自成在西安曾大規模檢閱軍隊操練士馬,“金鼓之聲動地”。規定馬兵越亂行列者處斬。所騎馬“騰入田苗者斬之”(66)這條紀律顯然是為了保護農業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