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貴州商會是由貴州籍的自然人(含長期在貴州生活工作過的人士,對貴州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過一定貢獻的外省籍人士及外籍人士)或法人在大連市投資登記、註冊的企業自願發起組成的行業性、地方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貴州商會
- 外文名:DALIANGUIZHOU CHAMBER OF COMMERCE
- 簡稱:大連市貴州商會
- 主管單位:大連市民政局
- 登記單位:大連市民政局
- 屬性:非營利性組織
- 社團地址:大連市沙河口區體壇路18號5層1號
- 口號:紅色傳承、篤行致遠、誠信和諧、砥礪共贏
商會概況,商會章程,會徽設計理念,
商會概況
1.1 成立背景
大連市貴州商會成立於2017年6月,是大連市第17家省級商會。大連市貴州商會由在連獨資或合資興辦企業的黔籍人士自願組成,是一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團登記管理條例》,經大連市民政局批准,依法成立的地方非營利性社團組織。
1.2 商會宗旨
本會的宗旨是: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執行科學發展觀,本著團結、交流、協作、服務的發展理念,加強在連黔商的合作與交流,密切企業和政府的聯繫,維護在連黔商的合法權益,促進黔、連兩地經濟合作與交流,成為黔、連兩地經濟技術文化合作的橋樑,為建設富裕、文明、和諧的大連做出應有貢獻。
1.3 組織機構
商會最高權利機關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每屆4年。商會執行機構為理事會,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商會監察機構為監事會,監督商會活動,確保各項活動都依法進行。
除此之外,商會設有秘書處、宣傳部、企業會員發展部、青年委員會、法務部、財務部等,各部門在會長的帶領下,全面開展各項工作。
1.4 主要職責
1.4.1 鞏固和提升會員企業在業內的地位。會員一旦加入商會,就有資格共享商會所獨有的資源,接觸更多的行業精英,提高企業的知名度和可信賴度,助力品牌塑造。
1.4.2 建立良好的人脈關係和交流平台。商會有政府的扶持,有會員的支持,有友好商會的情誼,加入商會,就意味著你的人脈圈可以裂變式擴大,掌握最新資訊,了解前沿商機,為進一步合作共贏打下了基礎。
1.4.3 解決會員實際問題。商會與政府有著天然的聯絡關係,會員一旦加入商會,就有了“娘家人”可以為你“代言”,商會可以利用好政府資源與會員網路幫助會員企業解決問題,與政府建立對話機制,強化溝通渠道,讓真正的“民聲”傳到政府的耳朵里,對症下藥,解決企業根本問題。
1.4.4 促進產業鏈整合與協作共贏機制。會員企業遍布各個行業,會員企業可以充分利用商會平台的人脈資源,共同尋求互通互惠,互利共贏的經濟模式,促成產業鏈的加速形成。
1.4.5 提供給會員展示形象和擴大影響的機會。商會作為一服務型團體,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會員謀福利,謀發展。商會可以提供更多的機會和平台讓會員們展示自我,提高知名度,擴大影響力,從而推動企業經濟的發展。
1.4.6 招商引資與合作交流:協助政府和企業開展招商引資活動,為會員在連依法開展經營活動提供有力支持,做好連貴兩地企業合作交流、互利共贏的樞紐和橋樑,促進經貿往來、經濟協作等全方位的合作交流。
1.5 會員企業
商會自成立以來,本著“團結、奉獻、互助、發展”的辦會方針和務實誠信的工作作風,會員發展順利,行業分布在高新技術、金融、房地產、電子、家具、建材、裝飾、物流、服裝、食品、貿易、旅遊、餐飲娛樂等各行各業,會員單位遍及大連各個片區。與此同時,商會凝聚了一大批具有戰略思維和實幹精神的優秀企業家,為其自身的穩定運行和持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1.6 入會條件
按照《大連市貴州商會章程》,凡是在連從事生產、經營、投資的貴州籍企業負責人,均可申請入會,成為本商會的企業會員。大連市貴州商會歡迎在連貴州籍創業者的加入,加入商會定會讓您的企業得到前所未有的支持與幫助,在此虔誠的歡迎各位有志之士加入商會,共謀發展。
1.7 入會方式
申請加入大連市貴州商會可以有兩種方式:一是,通過大連市貴州商會網站,下載《入會申請表》,填好後連同營業執照掃描件(或電子照片)傳送至大連市貴州商會電子信箱;二是到大連市貴州商會公眾號填寫《入會申請表》,填好後連同營業執照掃描件(或電子照片)傳送至大連市貴州商會電子信箱。
商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商會名稱:大連市貴州商會,英文名稱Dalian GuiZhou chamber of commerce,英文簡稱DLGUIZCC
第二條 本會性質:是由貴州籍的自然人(含長期在貴州生活工作過的人士,對貴州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過一定貢獻的外省籍人士及外籍人士)或法人在大連市投資登記、註冊的企業自願發起組成的行業性、地方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自覺加強誠信自律建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充分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密切大連貴州兩地企業間的關係,促進橫向經濟合作,為大連貴州兩地經濟合作交流發展做出貢獻。
第四條 本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的條件。
本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大連市民政局,黨建領導機關是中共大連市國內駐連機構異地商會總支委員會。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部門、黨建領導機關、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住所: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體壇路18號5層1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會員服務:為會員提供交易平台信息,促進會員間的經濟交流。
(二)諮詢服務:為會員提供諮詢信息平台,以促進企業更好的發展。並提供招聘信息,為企業引進更好的人才。
(三)招商引資與合作交流:協助政府和企業開展招商引資活動。支持會員在連與各地企業依法開展經營活動,並積極為會員參與兩地經濟建設和擴大國內外的經濟聯繫構築平台,促進經貿往來、經濟協作等全方位的合作交流。
(四)承接政府授權或委託的事項:(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須依法經批准後可開展)。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會的會員種類為單位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二)擁護本會的章程;
(三)在本會的業務行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在本會所在地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的單位;
(五)自覺交納會費;
(六)新會員須經2名以上會員介紹。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填寫《大連市貴州商會會員申請登記表》;
(四)由理事會授權秘書處審核同意,並發給同意吸收入會的有關證書;
(五)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的章程和各項規定;
(二)執行本會的決議;
(三)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四)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六)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三條 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動喪失會員資格:
(一) 1 年不交納會費;
(二) 1 年不參加本會活動的;
(三)不再符合會員條件;
(四)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違反法律法規和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給予下列處分:
(一)警告;
(二)通報批評;
(三)暫停行使會員權利;
(四)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每個會員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單位行使相應權利,履行相應職責,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決定本會的發展方針及規劃;
(二)制定和修改章程;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負責人產生辦法;
(四)選舉和罷免理事、監事;
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理事會在不超過本會理事總人數30%範圍內,選舉和罷免部分理事;
(五)決定本會工作人員的報酬事項;
(六)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七)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八)審議監事會的工作報告;
(九)決定名稱變更和終止事宜;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各單位會員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單位會員行使相應權利,履行相應職責。其決議須具備下列條件方能生效: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決定更名和終止事宜,須經到會會員代表2/3以上表決通過;
(二)選舉理事,應當由得票數多的候選人當選,且得票數不低於總票數的50%;
(三)其他決議,須經到會會員1/2以上表決通過。
第十七條 會員大會每屆4年,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長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本會召開會員大會,須提前10日將會議的議題書面通知會員。
第十八條 經理事會或者本會20%以上的會員提議,應當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臨時會員大會由會長主持。會長不主持或因故不能主持的,由提議的會員或理事會推舉本會一名負責人主持。
第十九條 下列事項,應當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第二十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理事數不超過會員數的1/3。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聘請名譽會長、秘書長、特邀顧問、顧問;
(十一)提出下一屆理事會的候選人;
(十二)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也可採用通訊形式隨時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會設監事會。監事會監事須經會員大會從會員中選舉產生,五人以上單數,不得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理事兼任、監事長一名,由監事選舉產生。
第二十五條 監事會的職權是:
(一)向會員大會報告監事會年度工作;
(二)檢查本社團財務和會計資料,向登記管理機關和有關部門反映情況;
(三)監督會員大會、理事會選舉、罷免程式;
(四)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理事、其他社團負責人執行本社團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本社團章程或者會員大會決議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理事、其他社團負責人提出罷免的建議;
(五)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糾正損害協會利益的行為;
(六)在理事會不履行本章程的規定籌備召開會員大會時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七)向會員大會提出提案;
(八)本社團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六條 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監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七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負責人人數不得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八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4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
第二十九條 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行使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一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二條 本會設有兩名以上與本會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第三十三條 本會實行重大活動報告制度,下列事項屬於重大活動:
(一)召開會員大會;
(二)召開理事會;
(三)舉辦大型研討會、博覽會;
(四)參與競拍、投資或承接大型項目;
(五)出國、赴港澳台地區開展考察、交流等活動;
(六)與境外社會組織交往;
(七)接受境外捐贈或向境外捐贈;
(八)接受十萬元以上捐款或向其它組織和個人捐款五萬元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捐款十萬元以上的;
(九)發生對異地商會有重大影響的訴訟活動;
(十)其它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活動。
重大活動開展三十日前,以書面形式將重大活動的主要內容報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部門批准或備案。
開展上條所列第(五)、(六)、(七)項的活動,應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並將批准檔案報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四條 本會建立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完善相關管理規程。建立《會員管理辦法》、《會費管理辦法》、《理事會選舉規程》、《會員大會選舉規程》、《分支機構管理辦法》等相關制度和檔案。
第三十五條 本會建立健全證書、印章、檔案、檔案等內部管理制度,並將以上物品和資料妥善保管於本會場所,任何單位、個人不得非法侵占。管理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 本會證書、印章遺失時,經理事會2/3以上理事表決通過,在公開發布的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可以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重新制發或刻制。如被個人非法侵占,應通過法律途徑要求返還。
第三十七條 本會建立民主協商和內部矛盾解決機制。如發生內部矛盾不能經過協商解決的,可以通過調解、訴訟等途徑依法解決。
第五章 資產管理 使用原則
第三十八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贊助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九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會費標準經會員大會2/3以上會員無記名投票通過。
第四十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本會會費70%以上應該用於為會員提供服務以及按照本商會宗旨開展各項業務活動等支出。
第四十一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準確、真實、完整。
第四十二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三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相關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贊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公布。
第四十四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四十五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六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信息公開與信用承諾
第四十七條 本會依據有關政策法規,履行信息公開義務,建立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向會員公開年度工作報告、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報告、會費收支情況以及經理事會研究認為有必要公開的其他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登記事項、章程、組織機構、接受捐贈、信用承諾、政府轉移或委託事項、可提供服務事項及運行情況等信息。
第四十八條本會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經理事會通過,任命或指定 2名負責人作為新聞發言人,就本組織的重要活動、重大事件或熱點問題,通過定期或不定期舉行新聞發布會、吹風會、接受採訪等形式主動回應社會關切。新聞發布內容應由本會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審定,確保正確的輿論導向。
第四十九條 本會建立年度報告制度,年度報告內容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第五十條 本會重點圍繞服務內容、服務方式、服務對象和收費標準等建立信用承諾制度,並向社會公開信用承諾內容。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五十一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登記管理機關預審後,提交會員大會審議。
第五十二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八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五十三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五十四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第五十五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部門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六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五十七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部門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九章 附 則
第五十八條 本章程經 2020年11月 19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六十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會徽設計理念
商會標誌源自於貴州商會的辦會理念與文化淵源,紅旗在上,代表著商會一心跟著黨走的決心,“貴”字底部的象形酒樽形象代表了貴州酒的悠久歷史,背景中的山巒起伏,象徵著貴州群山爭雄的秀麗風景,遠看標識,仿佛是托起了一本歷史悠長的古書,代表了大連市貴州商會肩負著“訴說貴州故事,宣揚貴州文化”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