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

大連市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大連市土地儲備中心),為市自然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正局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大連市土地儲備中心)
  • 外文名:Dalian Municipal Service Center For Natural Resources Affairs
  • 辦公地點:大連市西崗區新開路124號
正式成立,基本概況,機構職責,

正式成立

2018年8月31日上午,大連市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正式掛牌成立。

基本概況

組建市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共涉及市土地儲備中心、市國土房屋局、市林業局、市海洋漁業局、市環保局、市城建局6個部門,26家事業單位,690名工作人員。根據市委推進市屬公益性事業單位最佳化整合工作部署要求,市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籌備組先後對參改事業單位的41個處室進行了最佳化整合,對186項工作職能進行深度融合,通過精簡機構、同類合併、化學整合,從“自然資源儲備交易、自然資源不動產登記、自然資源事務管理和自然資源監察”四大職能角度,科學設定機構,最佳化工作職責。組建市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將為我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監管提供全程技術支撐和服務保障,將會更加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建設需要,更大限度滿足“面向社會”和“服務民眾”的需求。

機構職責

機構設定15個內設機構和9個分支機構,分別是:辦公室、黨群工作部(機關黨委)、財務資產部、法律事務部、計畫和招商部、土地儲備整理一部、土地儲備整理二部、土地儲備整理三部、國有自然資源使用權交易部、地價測算部、儲備審核部、自然資源信息部、自然資源調查與監測部、生態環境建設事務部、生態環境保護事務部;大連市旅順口土地儲備整理分中心(大連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旅順口分中心)、大連市普蘭店土地儲備整理分中心(大連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普蘭店分中心)、遼寧仙人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遼寧蛇島老鐵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大連城山頭海濱地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大連斑海豹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大連海濱——旅順口風景名勝區管理局、大連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大連市房地產檔案館)、大連市自然資源監察支隊。
主要職責為: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自然資源工作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政策規定。
(二)承擔全市土地儲備有關政策、規章制定和組織實施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編制市內四區土地儲備(供應)計畫相關事務性工作並負責具體實施。
(三)承擔土地儲備資源的調查、統計工作、承擔對國有存量土地及其他需要儲備的土地進行收購儲備事務性工作; 承擔已收儲土地前期開發、保護、管理和臨時利用事務性工作;承擔對市本級直接收儲項目進行成本合算,對擬出讓的宗地進行地價評估、測算事務性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擔市本級土地儲備(供應)相關資金的籌措和管理工作;承擔全市土地儲備供應項目招商引資組織服務工作;承擔對已收儲入庫的國有土地、房屋等國有資產實施管理工作。
(四)受委託承擔全市自然資源使用權 (土地、礦業)實行統一市場交易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建設用地批後監管事務性工作。
(五)受委託承擔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旅順口區、普蘭店區內土地、房屋(含農村房屋)、林地、海域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管權等不動產登記的申請受理、查驗登記資料、登薄和發證工作;承擔全市不動產登記業務指導和信息匯總工作;承擔相關檔案管理工作。
(六)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受委託開展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旅順口區、普蘭店區、金普新區、高新園區、長興島經濟區、花園口經濟區土地和全市地質礦產資源管理領域的執法監察工作,承擔檢查、指導全市國土資源監察工作,直接查處全市重大、典型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受委託開展全市海域使用、海洋環境保護、海島保護、海洋傾廢、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等用海活動監督檢查工作;受委託承擔全市林政稽查工作。
(七)承擔大連斑海豹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遼寧蛇島老鐵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大連城山頭海濱地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遼寧仙人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大連海濱——旅順口風景名勝區的保護、利用和統一管理工作,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科學研究、宣傳教育、自然資源調查、環境監測相關事務性工作,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受委託開展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的行政執法工作。
(八)承擔自然資源(土地、林業、海域)調查、監測和研究分析事務性工作;建立和管理全市森林資源檔案。
(九)承擔全市退耕還林及海防林管理事務性工作;承擔國家投資生物質能源項目申報、管理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綠色大連基金管理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全市森林公園行業、林(蠶)場行業管理事務性工作;承擔組織指導林業站工作人員培訓和開展技術、信息等社會服務性工作;承擔全市林木種苗管理事務性工作;承擔全市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和國家植物檢疫事務性工作;承擔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保護及自然保護地管理事務性工作;承擔國土空間生態修復事務性工作。
(十)承擔市自然資源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大連市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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