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鄉村集體企業深化改革的意見》屬於地方法規,1996年6月27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鄉村集體企業深化改革的意見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發布日期:1996-06-27
- 生效日期:1996-06-27
- 發布單位:80608
【檔案來源】
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鄉村集體企業深化改革的意見
(1996年6月27日大政發〔1996〕57號)
市人民政府:
近年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我市鄉村集體企業在深化企業改革方面進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經驗。但從總體上看,鄉村集體企業的機制,已適應不了形勢發展的需要。為了提高全市鄉村集體企業的水平,轉變經濟成長方式和提高經濟運行質量,我們必須進一步深化鄉村集體企業改革,以改革促發展,使鄉鎮企業發展有新的突破。現就深化鄉村集體企業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近年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我市鄉村集體企業在深化企業改革方面進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經驗。但從總體上看,鄉村集體企業的機制,已適應不了形勢發展的需要。為了提高全市鄉村集體企業的水平,轉變經濟成長方式和提高經濟運行質量,我們必須進一步深化鄉村集體企業改革,以改革促發展,使鄉鎮企業發展有新的突破。現就深化鄉村集體企業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化改革的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以產權制度改革為重點,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目標,採取多種形式,加大企業調整、改組、改造的力度,促進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最佳化配置,完善經營機制,加強企業管理,進一步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使鄉村企業整體素質和綜合經濟實力再上新台階。
深化鄉村集體企業改革,必須堅持以“三個有利於”為標準,尊重民眾首創精神,因地制宜、規範運作,實現“三增”(增強企業生機活力,增強企業發展後勁,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兩提高”(提高經濟效益,提高企業管理水平),使鄉村集體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
以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以產權制度改革為重點,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目標,採取多種形式,加大企業調整、改組、改造的力度,促進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最佳化配置,完善經營機制,加強企業管理,進一步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使鄉村企業整體素質和綜合經濟實力再上新台階。
深化鄉村集體企業改革,必須堅持以“三個有利於”為標準,尊重民眾首創精神,因地制宜、規範運作,實現“三增”(增強企業生機活力,增強企業發展後勁,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兩提高”(提高經濟效益,提高企業管理水平),使鄉村集體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
二、深化改革的主要內容
(一)加快產權制度改革
鄉村集體企業深化改革,要以產權制度改革為重點。主要採取以下幾種形式:
1.利用外資改制改造。要充分利用我市對外開放和地域優勢,加大利用外資的工作力度,大力興辦獨資、合資、合作企業,以存量吸引增量,嫁接改造現有企業,推動企業的技術改造和產品的更新換代。
2.大力發展企業集團。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市場覆蓋面廣、實力雄厚的骨幹企業,應以優勢產業、名牌產品為龍頭,以資產連線為紐帶,採取控股、參股形式,實行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聯合或兼併,組建企業集團,作為鄉村集體經濟的支柱。對那些規模較大、效益較好、企業管理水平較高的企業,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規定,組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進一步增強鄉村集體企業的生機和活力。
3.積極推行股份合作制。對於那些有條件的鄉村集體企業,可以將原集體企業和出售的集體企業改造成股份合作制企業。鄉村集體企業在改制時,不允許將集體資產無償量化給職工。對不規範的股份合作制企業,要進一步抓好規範完善,使其健康地發展。
4.實行企業兼併。積極支持經濟實力強、經營水平好、信譽等級較高的企業以承擔債權、債務等方式對相關企業或其他企業予以兼併,實現優勢互補,促進存量資產的合理流動或重組。
5.實行租賃經營。在不改變企業所有權的前提下,可採取租賃經營的方法,以契約方式將企業有期限、有條件地交給承租方經營。要在準確核定企業資產,制定合理的租賃條款基礎上,通過公平競爭,選擇承租者。承租者要按期交納租金和一定比例的風險抵押金。
6.強化資產保值增值承包。要在進一步完善承包經營責任制的基礎上,將過去的產值、利潤承包改為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承包。完善承包制的重點是強化約束機制和監督機制。要健全承包指標體系,把資產保值增值作為一項主要指標列入承包契約。要強化競爭機制和風險機制,擇優選擇承包者,實行風險抵押承包,及時上繳承包金。加強監督機制,每年要審計一次,確保集體資產不流失。
7.推行企業出售。對小型、微利、虧損等鄉村集體企業可以將產權以多種方式出售。出售的方式可以競價出售、定向出售、整體出售、分塊出售;可以出售給外方或集體及個人。同等條件下,企業內部職工有優先購買權。
8.實行依法破產。對少數嚴重資不抵債、扭虧無望、不能償還到期債務的企業,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批准後,通過法律程式,依法破產。
各區市縣領導要解放思想、不斷創新,努力探索適合我市鄉村集體企業發展的改革新形式、新辦法。要按照“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要求,選擇部分企業進行現代企業制度試點。努力探索、完善企業法人制度,使企業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權,實行出資者所有權與法人財產權的分離,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二)完善企業內部配套改革
鄉村集體企業深化改革要走“三改一加強”(改革、改組、改造,加強企業管理)的道路,實行綜合治理。企業內部管理要按照改制後的企業組織形式進行配套改革。
完善領導體制和民主管理制度。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業要建立健全“三會四權”(即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總經理分別行使所有權、法人財產權、監督權和經營權)制衡治理機構。要強化民主管理,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生產積極性。同進,還要健全、完善企業的約束機制、監督機制、激勵機制和民主決策機制。
要完善內部各項管理,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要按照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建立適合於本企業的現代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特別要落實好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鄉鎮局、地稅局關於全市鄉鎮企業年終利潤分配若干問題報告的通知》(大政辦發〔1996〕1號),正確處理國家、企業、個人三者利益關係,正確處理分配與積累的關係,努力增加公共積累。要強化法人代表的法人意識,充分行使自主經營權,完善用工制度,形成企業職工雙向選擇,合理流動的就業機制,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要完善用人制度,提倡能者上、庸者下,不拘一格選拔人才,採取招聘、引進、定向培養等方法,建立一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企業家隊伍,努力提高鄉村集體企業整體素質;建立內部審計制度,強化鄉村集體企業的內部審計監督機制。要通過完善企業內部配套改革,建立鄉村集體企業新機制,重塑鄉村集體企業新形象。
(一)加快產權制度改革
鄉村集體企業深化改革,要以產權制度改革為重點。主要採取以下幾種形式:
1.利用外資改制改造。要充分利用我市對外開放和地域優勢,加大利用外資的工作力度,大力興辦獨資、合資、合作企業,以存量吸引增量,嫁接改造現有企業,推動企業的技術改造和產品的更新換代。
2.大力發展企業集團。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市場覆蓋面廣、實力雄厚的骨幹企業,應以優勢產業、名牌產品為龍頭,以資產連線為紐帶,採取控股、參股形式,實行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聯合或兼併,組建企業集團,作為鄉村集體經濟的支柱。對那些規模較大、效益較好、企業管理水平較高的企業,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規定,組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進一步增強鄉村集體企業的生機和活力。
3.積極推行股份合作制。對於那些有條件的鄉村集體企業,可以將原集體企業和出售的集體企業改造成股份合作制企業。鄉村集體企業在改制時,不允許將集體資產無償量化給職工。對不規範的股份合作制企業,要進一步抓好規範完善,使其健康地發展。
4.實行企業兼併。積極支持經濟實力強、經營水平好、信譽等級較高的企業以承擔債權、債務等方式對相關企業或其他企業予以兼併,實現優勢互補,促進存量資產的合理流動或重組。
5.實行租賃經營。在不改變企業所有權的前提下,可採取租賃經營的方法,以契約方式將企業有期限、有條件地交給承租方經營。要在準確核定企業資產,制定合理的租賃條款基礎上,通過公平競爭,選擇承租者。承租者要按期交納租金和一定比例的風險抵押金。
6.強化資產保值增值承包。要在進一步完善承包經營責任制的基礎上,將過去的產值、利潤承包改為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承包。完善承包制的重點是強化約束機制和監督機制。要健全承包指標體系,把資產保值增值作為一項主要指標列入承包契約。要強化競爭機制和風險機制,擇優選擇承包者,實行風險抵押承包,及時上繳承包金。加強監督機制,每年要審計一次,確保集體資產不流失。
7.推行企業出售。對小型、微利、虧損等鄉村集體企業可以將產權以多種方式出售。出售的方式可以競價出售、定向出售、整體出售、分塊出售;可以出售給外方或集體及個人。同等條件下,企業內部職工有優先購買權。
8.實行依法破產。對少數嚴重資不抵債、扭虧無望、不能償還到期債務的企業,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批准後,通過法律程式,依法破產。
各區市縣領導要解放思想、不斷創新,努力探索適合我市鄉村集體企業發展的改革新形式、新辦法。要按照“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要求,選擇部分企業進行現代企業制度試點。努力探索、完善企業法人制度,使企業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權,實行出資者所有權與法人財產權的分離,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二)完善企業內部配套改革
鄉村集體企業深化改革要走“三改一加強”(改革、改組、改造,加強企業管理)的道路,實行綜合治理。企業內部管理要按照改制後的企業組織形式進行配套改革。
完善領導體制和民主管理制度。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業要建立健全“三會四權”(即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總經理分別行使所有權、法人財產權、監督權和經營權)制衡治理機構。要強化民主管理,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生產積極性。同進,還要健全、完善企業的約束機制、監督機制、激勵機制和民主決策機制。
要完善內部各項管理,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要按照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建立適合於本企業的現代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特別要落實好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鄉鎮局、地稅局關於全市鄉鎮企業年終利潤分配若干問題報告的通知》(大政辦發〔1996〕1號),正確處理國家、企業、個人三者利益關係,正確處理分配與積累的關係,努力增加公共積累。要強化法人代表的法人意識,充分行使自主經營權,完善用工制度,形成企業職工雙向選擇,合理流動的就業機制,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要完善用人制度,提倡能者上、庸者下,不拘一格選拔人才,採取招聘、引進、定向培養等方法,建立一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企業家隊伍,努力提高鄉村集體企業整體素質;建立內部審計制度,強化鄉村集體企業的內部審計監督機制。要通過完善企業內部配套改革,建立鄉村集體企業新機制,重塑鄉村集體企業新形象。
三、深化改革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關於資產評估問題。清產核資、資產評估是產權制度改革的前提。鄉村集體企業在改革中,要對企業實行全面清產核資,摸清家底,特別是對轉制企業,要進行嚴格的資產評估。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一定要遵循國家規定的標準、程式和方法進行,確保資產保值增值。各區市縣政府要成立領導小組,指導鄉鎮企業開展資產評估工作。
關於集體資產的出售問題。出售集體資產,是實現產權流轉、資產重組、搞活企業的有效途徑。出售時,應以評估後的資產為標底,不準低價出售,杜絕集體資產和銀行資金流失。出售後的企業之間債務,經雙方同意,可以將債權變為股權。
關於鄉(鎮)、村利益兼顧問題。為壯大村的經濟實力,調動村里大力發展外向型經濟的積極性,組織好私營和個體經濟的發展,促進村辦企業深化改革,必須處理好鄉村之間的利益分配。鄉(鎮)政府要依據村里實繳稅金的多少,從鄉(鎮)財政包乾分成收入中確定合理比例返還給村,村里得到的返還收入,可用於發展生產和集體福利事業。
關於產權轉讓資金的回收及使用管理問題。鄉村集體企業出售產權的資金,實行誰興辦、誰負責回收的原則。鄉(鎮)、村要設立專戶管理,必須專款專用。回收資金要嚴格用於發展生產、扶持鄉村骨幹企業,嚴禁挪作他用。購買企業價款原則上一次付清。數額較大,一次付清確有困難的,可經過協商,在取得擔保的前提下,分期付款,但首期付款不能少於30%,其餘部分可作借款處理,但利息不得低於銀行同期貸款的基準利率。在未付清價款之前,企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出售企業的跟蹤審計考核,買方應按時交付拖欠資金,否則終止契約,造成的損失由買方賠償。
關於土地處置問題。對已出售或將出售的鄉村集體所有制土地,可以實行租賃或出讓使用權。如果出讓使用權,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將集體土地征為國有後,按市政府《關於印發〈大連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管理辦法〉的通知》(大政發〔1992〕72號)和區市縣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在具體實施中各級政府應從企業的承受能力出發,在明晰土地產權,顯化土地資產的基礎上,對偏遠或經濟相對落後的地區,在出讓或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上可採取靈活措施,鼓勵鄉(鎮)、村盤活土地資產。
關於改制企業的管理問題。鄉村集體企業改制後,仍實行歸口管理,鄉鎮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家產業政策一如既往、一視同仁地做好對企業的指導、協調、服務工作,幫助他們發展外向型經濟、爭創名牌產品、加強企業管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促進其健康發展。
關於鄉村集體資產的管理和運營問題。鄉村集體企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改革的指導和服務,重點是加強鄉村集體企業資產的管理、監督和運營等方面的制度建設,逐步建立集體資產管理機構,引導企業產權有效流轉和重組。
關於改革與加強企業管理問題。改革的目的就是解放和發展生產力。鄉村集體企業在深化改革的同時,要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在鄉鎮企業中深入開展學習推廣邯鋼經驗加強企業管理的通知》(大政辦發〔1996〕74號),掀起一個學邯鋼、加強企業管理的熱潮。要以邯鋼為榜樣,建立“模擬市場核算、實行成本否決”的管理機制。結合企業管理年活動,抓管理、增效益,進一步完善企業經營機制,增強企業活力,在建設好班子、建立好機制、開發好產品上狠下功夫。
關於資產評估問題。清產核資、資產評估是產權制度改革的前提。鄉村集體企業在改革中,要對企業實行全面清產核資,摸清家底,特別是對轉制企業,要進行嚴格的資產評估。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一定要遵循國家規定的標準、程式和方法進行,確保資產保值增值。各區市縣政府要成立領導小組,指導鄉鎮企業開展資產評估工作。
關於集體資產的出售問題。出售集體資產,是實現產權流轉、資產重組、搞活企業的有效途徑。出售時,應以評估後的資產為標底,不準低價出售,杜絕集體資產和銀行資金流失。出售後的企業之間債務,經雙方同意,可以將債權變為股權。
關於鄉(鎮)、村利益兼顧問題。為壯大村的經濟實力,調動村里大力發展外向型經濟的積極性,組織好私營和個體經濟的發展,促進村辦企業深化改革,必須處理好鄉村之間的利益分配。鄉(鎮)政府要依據村里實繳稅金的多少,從鄉(鎮)財政包乾分成收入中確定合理比例返還給村,村里得到的返還收入,可用於發展生產和集體福利事業。
關於產權轉讓資金的回收及使用管理問題。鄉村集體企業出售產權的資金,實行誰興辦、誰負責回收的原則。鄉(鎮)、村要設立專戶管理,必須專款專用。回收資金要嚴格用於發展生產、扶持鄉村骨幹企業,嚴禁挪作他用。購買企業價款原則上一次付清。數額較大,一次付清確有困難的,可經過協商,在取得擔保的前提下,分期付款,但首期付款不能少於30%,其餘部分可作借款處理,但利息不得低於銀行同期貸款的基準利率。在未付清價款之前,企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出售企業的跟蹤審計考核,買方應按時交付拖欠資金,否則終止契約,造成的損失由買方賠償。
關於土地處置問題。對已出售或將出售的鄉村集體所有制土地,可以實行租賃或出讓使用權。如果出讓使用權,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將集體土地征為國有後,按市政府《關於印發〈大連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管理辦法〉的通知》(大政發〔1992〕72號)和區市縣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在具體實施中各級政府應從企業的承受能力出發,在明晰土地產權,顯化土地資產的基礎上,對偏遠或經濟相對落後的地區,在出讓或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上可採取靈活措施,鼓勵鄉(鎮)、村盤活土地資產。
關於改制企業的管理問題。鄉村集體企業改制後,仍實行歸口管理,鄉鎮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家產業政策一如既往、一視同仁地做好對企業的指導、協調、服務工作,幫助他們發展外向型經濟、爭創名牌產品、加強企業管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促進其健康發展。
關於鄉村集體資產的管理和運營問題。鄉村集體企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改革的指導和服務,重點是加強鄉村集體企業資產的管理、監督和運營等方面的制度建設,逐步建立集體資產管理機構,引導企業產權有效流轉和重組。
關於改革與加強企業管理問題。改革的目的就是解放和發展生產力。鄉村集體企業在深化改革的同時,要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在鄉鎮企業中深入開展學習推廣邯鋼經驗加強企業管理的通知》(大政辦發〔1996〕74號),掀起一個學邯鋼、加強企業管理的熱潮。要以邯鋼為榜樣,建立“模擬市場核算、實行成本否決”的管理機制。結合企業管理年活動,抓管理、增效益,進一步完善企業經營機制,增強企業活力,在建設好班子、建立好機制、開發好產品上狠下功夫。
四、加強組織領導
鄉村集體企業改革是一個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難度大、任務重的系統工程,需要金融、政法、綜合等部門的大力支持和協作。各部門要統一思想、形成共識、強化服務、努力簡化辦事程式,齊心協力創造一個有利於企業改革的環境和氛圍。為加強對鄉村集體企業改革的領導,大連市成立鄉村集體企業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管領導任組長,市鄉鎮企業局、體改委領導為副組長,市委政研室、市計委、農委、財政局、規劃土地局、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和中國農業銀行大連市分行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鄉鎮企業局)。各區市縣也要成立鄉鎮企業改革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親自掛帥,落實專人負責,根據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配套政策,把企業改革不斷引向深入。
以上意見如無不當,請批轉執行。
大連市鄉鎮企業管理局
大連市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
鄉村集體企業改革是一個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難度大、任務重的系統工程,需要金融、政法、綜合等部門的大力支持和協作。各部門要統一思想、形成共識、強化服務、努力簡化辦事程式,齊心協力創造一個有利於企業改革的環境和氛圍。為加強對鄉村集體企業改革的領導,大連市成立鄉村集體企業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管領導任組長,市鄉鎮企業局、體改委領導為副組長,市委政研室、市計委、農委、財政局、規劃土地局、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和中國農業銀行大連市分行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鄉鎮企業局)。各區市縣也要成立鄉鎮企業改革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親自掛帥,落實專人負責,根據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配套政策,把企業改革不斷引向深入。
以上意見如無不當,請批轉執行。
大連市鄉鎮企業管理局
大連市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