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縣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券(包)管理辦法(試行)》是大足縣衛生局辦公室發布的檔案,施行於2008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足縣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券(包)管理辦法(試行)
- 施行時間:2008年
- 地點:重慶市大足區
- 檔案來源:大足縣衛生局辦公室
基本信息,各項要求,
基本信息
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意見》(渝府發〔2007〕65號)和重慶市財政局、發展改革委、衛生局《關於重慶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補助政策的意見》(渝財社 〔2007〕109號)及《大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財政局、衛生局〈大足縣社區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辦法(試行)〉的通知》(足府辦發〔2008〕27號),為推廣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券(包)制度,加強服務券(包)的管理,保障城鎮居民公平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的社區公共衛生服務,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基本原則
(一)合理選項,逐步推行。2008年,結合我縣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內容和各級財政對社區公共衛生服務的補助標準,選擇孕產婦保健、70歲以上老年保健、高血壓和糖尿病實行公共服務券制度。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包總計10個,分別是:兒童保健、育齡期已婚婦女婦女病普查、傳染病控制及免疫規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殘疾人康復服務、精神衛生服務、社區衛生診斷及信息管理、健康教育與促進、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新創建社區服務機構(站)。實施範圍為全縣城鎮居民特定對象。以後逐步擴大範圍。
(二)精心測算,成本收費。孕產婦保健服務券一套8張,其中:產前檢查5張,總面值100元,產後訪視3張,總面值30元;70歲以上老年人保健服務券1張,面值60元;高血壓、糖尿病服務券1張,面值30元。基本做到價值與成本相符。
服務包補助經費:兒童保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5萬,社區衛生服務站(鎮鄉醫療機構)0.5萬;育齡期已婚婦女婦女病普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5萬,社區衛生服務站(鎮鄉醫療機構)0.5萬;傳染病控制及免疫規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萬,社區衛生服務站(鎮鄉醫療機構)0.3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0.5萬,社區衛生服務站(鎮鄉醫療機構)0.2萬;殘疾人康復服務: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0.8萬,社區衛生服務站(鎮鄉醫療機構)0.3萬;精神衛生服務: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0.5萬,社區衛生服務站(鎮鄉醫療機構)0.2萬;社區衛生診斷及信息管理: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2萬,社區衛生服務站(鎮鄉醫療機構)0.8萬;健康教育與促進: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萬,社區衛生服務站(鎮鄉醫療機構)0.5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0.3萬,社區衛生服務站(鎮鄉醫療機構)0.1萬;新創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站):3萬
(三)收發分離,明確職責。服務券的發放由街道辦事處或鎮鄉公共衛生服務管理機構負責,收取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或受委託開展社區衛生服務的醫療機構負責。
(四)加強管理,方便民眾。在服務券的發放、使用、回收過程中,應建立嚴格的管理規範。服務券要便於民眾保管使用,能夠及時、規範地享受到相應的公共衛生服務。
各項要求
二、服務券管理
(一)服務券種類
全縣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券暫定四種,分別是孕產婦保健、70歲以上老年人保健、高血壓和糖尿病管理服務券。
(二)服務對象
孕產婦、70 歲以上老年人和高血壓、糖尿病患者。
(三)服務內容
1、孕產婦保健券:產前檢查5 次(孕早期1 次,孕中期1 次,孕晚期3 次),產後訪視3 次。產前檢查項目:體重、血壓、宮高、腹圍、胎心、胎位等每次必測;孕早期加測體格檢查、血 色素、尿常規、肝功能1 次和建立孕產婦保健管理手冊;28-36 周加測骨盆、血色素、尿常規1 次,孕36-38 周加測血色素1 次。水腫時增加尿常規次數。產後訪視項目包括:產婦測體溫、血壓,查傷口、惡露、宮底、乳房;新生兒查體溫、體重、身長、臍帶、餵養等。
3、70 歲以上老年人保健券:建立健康檔案,每1年提供一次免費健康體檢服務,包括:建立健康檔案,全身體格檢查,尿常規、血常規、血糖、血脂、心電圖檢查。
4、慢性病管理服務券:對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實施規範管理,每年做一次心電圖、血糖檢查和定期隨訪監測。
(四)服務券印製
樣式:服務券長度為14cm、寬為8cm,券面註明有券種、面值、 有效期、編號、服務項目和提供服務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名稱、地址或聯繫電話等內容。
製作:服務券由縣衛生局印製,由縣財政局監製。 服務券印製、發放所需工作經費由縣衛生局承擔,在社區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中列支。
(五)服務券有效期
從發放服務券之月起向後順延12 個月。
(六)服務券實行雙印鑑制,必須加蓋縣衛生局和街道辦事處或鎮鄉印鑑方能生效。
(七)公共衛生服務券發放程式
1.確定數量。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或指定承擔社區公共衛生服務的醫療機構,將符合享受相應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人員進行清理分類、登記造冊,並將名單報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鄉,確定服務對象數量。然後根據在服務券有效周期內應該享受公共衛生服務內容和次數,測算出應該發放的實際公共衛生服務券數量。應預留部分服務券用於新符合條件的人群和漏登的服務對象。
2.發放。由縣衛生局定期將服務券送達各街道辦事處或鎮鄉政府,由街道辦事處或鎮鄉政府組織公共衛生服務管理機構專人發放到受益人。發放時須填寫發放登記表,實行發放者和領取人雙簽字,發放服務券不得設定任何附加條件。服務券一般是一人一種服務券,但具備享受兩種或以上服務條件的服務對象,可同時申領兩種或兩種以上服務券。服務券發放給服務對象本人或監護人。
(八)服務券的使用與回收
1.使用。享受社區公共衛生免費服務的對象憑服務券, 應在規定時限內自行持券到縣衛生局批准設立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或指定醫療機構,免費享受相應的社區公共衛生服務。
1.回收。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服務對象提供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後,收回服務券,原則上服務一次回收一券。回收的服務券上應有服務對象的簽名,並做好回收服務券的登記和統計工作。
(九)服務券費用結算
社區公共衛生服務機構將收回的服務券每半年匯總上報縣衛生局,由縣衛生局按服務量核定應撥付經費。
三、公共衛生服務包管理
(一)服務包種類:全縣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包定為9種:兒童保健、育齡期已婚婦女婦女病普查、傳染病控制及免疫規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殘疾人康復服務、精神衛生服務、社區衛生診斷及信息管理、健康教育與促進、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創建社區衛生機構(站)。
(二)服務對象:全縣城鎮居民。
(三)服務內容
1、兒童保健:建立7歲以下兒童保健手冊,開展4∶2∶1保健管理,開展轄區托幼機構保健管理。新生兒訪視率達85%,7歲以下兒童保健管理率95%,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75%,托幼機構健康監測覆蓋率100%,衛統40表報告合格率100%。
2、育齡期已婚婦女婦女病普查:開展20—60歲已婚育齡婦女調查登記,每2年提供一次婦女病普查,普查內容為:宮頸防癌塗片、內外生殖器檢查和白帶常規等。20—60歲已婚育齡婦女登記率95%,婦女病普查率85%,衛統42表報告合格率100%。
3、傳染病控制及免疫規劃:開展傳染病疫情監測和傳染病網路直報,建立傳染病登記,為肺結核、性病提供諮詢、管理和轉接服務,對適齡兒童開展預防接種等。傳染病登記和網路直報率100%,無傳染病漏報,肺結核管理率95%,愛滋病諮詢檢測率95%,“四苗”接種率分別達97%,B肝及“兩腦”疫苗接種率分別92%,B肝疫苗首針接種率達85%以上,無疫苗相關傳染病爆發,衛統39表報告合格率100%。
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制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路直報,配合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路直報率100%,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合格率95%。
5、殘疾人康復服務:開展轄區殘疾人登記管理,開展殘疾人家庭和社區康復訓練,建立殘疾人康復記錄,殘疾人登記管理率95%,殘疾人殘疾人康復訓練記錄合格率95%。
6、精神衛生服務:開展轄區確診精神患者登記、建卡和報告工作,對在家居住的精神患者進行治療督導和管理。轄區確診精神病患者登記、建卡和報告率分別達95%,在家精神病患者治療督導管理率達95%。
7、社區衛生診斷及信息管理:開展社區居民基線調查,完成社區衛生診斷報告。基線調查人數達到社區總人口數的40%,基線調查合格率95%,社區衛生診斷報告完整、規範。
8、健康教育與促進:制訂健康教育工作計畫及實施方案,社區健康教育宣傳專欄4次/年以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候診室和走廊宣傳專欄不少於5塊,全科診室發放健康教育處方不少於5種,在社區開展專題講座活動每年不少於6次,有圖文資料、有記錄,衛生宣傳日主題活動有計畫、有資料、有總結。居民相關核心信息知識知曉率85%,健康行為行成率65%以上。
9、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規範開展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建立計畫生育諮詢與指導和免費發放避孕藥具登記制度,登記率達95%。
10、新創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站):年內開展創建工作,11月評審驗收,報市衛生備案。
(四)服務包工作期限:2008年1月至12月。
(五)服務包費用結算
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包費用,在衛生局組織進行檢查驗收後,按任務完成比例撥付。
四、組織領導與監管
(一)服務券(包)由衛生局、財政局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同時接受市衛生局、市財政局的督查。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承擔社區公共衛生服務的醫療機構,要按服務券(包)所列內容開展工作,保存各種統計、記錄等圖文資料,分券歸檔管理,以備檢查驗收。
(二)各街鎮鄉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明確責任,認真組織,科學實施,確保服務券(包)制度的落實。
(三)各街鎮鄉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做好轄區內服務券的宣傳、發放、使用、兌付等情況的考核與監督。接受市社區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對服務券實施情況的定期抽查。
(四)各街鎮鄉道辦事處要切實承擔起發放服務券和管理服務包工作,同時協助衛生局監督社區和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行為。
(五)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嚴格按照各種公共衛生服務相關規範和具體要求提供服務,不得簡化服務程式和內容,確保公共衛生服務落實到位,為廣大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公共衛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