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大足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93號)和《中共大足縣委大足縣人民政府關於大足縣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足委發〔2009〕46號),設立大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地點: 大足縣
  • 功效: 安全生產監督
  • 類型:管理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家和重慶市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有關安全培訓的具體工作職責交大足縣三級安全生產培訓中心承擔。
(三)劃入原縣貿易局負責的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監管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監管職責。
(四)劃入縣衛生局工礦商貿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和職業危害事故調查處理的職責。
(五)加強對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職責。
(六)加強對全縣各街鎮人民政府和縣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組織起草本縣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檔案,擬訂全縣安全生產規劃、計畫、總結,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縣有關部門和街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全縣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縣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煤礦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初審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制定和發布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措施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縣政府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縣政府授權,依法組織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指導全縣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法律法規規定除外)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二)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擔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大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6個內設機構:辦公室、安全監督管理一科、安全監督管理二科、安全監督管理三科、行政審批科(安全監督管理四科)、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人員編制

大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6名。紀檢組長按縣委有關規定配備。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為8名。

其他事項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行業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業或領域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從綜合監督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的角度,指導、協調和監督上述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縣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辦理初審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行為;縣衛生局負責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衛生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三)大足縣安全生產執法大隊(大足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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