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縣司法局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大足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93號)和《中共大足縣委大足縣人民政府關於大足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足委發〔2009〕46號),設立大足縣司法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足縣司法局
  • 檔案:渝委辦〔2009〕193號
  • 地區:重慶市
  • 專項編制:73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增加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
(二)加強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規規章方針政策,編制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制定全縣普及法律常識規劃和法制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各街鎮、縣級各部門(行業)的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導管理本縣社區矯正工作。
(四)監督管理本縣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導監督鎮街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
(六)負責指導監督律師工作、公證工作,監督本縣律師機構、公證機構活動;指導監督企事業法律顧問工作。
(七)負責本縣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八)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領導班子、幹警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紀檢、監察工作。
(九)指導、管理和協調本縣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十)負責本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服裝和警車的管理工作,警務督察工作。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大足縣司法局設10個內設機構:辦公室、研究室、法制科、法制宣傳科、基層工作管理科、社區矯正工作管理科、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律師公證工作管理科、司法鑑定工作管理科、政治處。

人員編制

大足縣司法局機關政法專項編制為7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15名。紀檢組長按縣委有關規定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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