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衛·荷威·伊凡斯
- 外文名:David Howell Evans
- 出生地:倫敦
- 出生日期:1961年8月8日
- 職業:U2樂隊主音吉他手
- 性別:男
個人經歷
出生於英格蘭東倫敦巴金 (Barking)醫院,父母分別為威爾斯人賈文 (Garvin)和葛雯達 (Gwenda),有位兄長狄克 (Dik)。1歲時,全家搬至愛爾蘭都柏林郡的馬拉海德 (Malahide),日後就讀於聖安德魯國民學校 (St. Andrew's National School)。從小就開始接受鋼琴與吉他的才藝課程,當小賴瑞·慕蘭在學校找樂手組樂團時,伊凡斯兄弟都有參加。這個樂團後來就成為了U2,但是Edge的兄長狄克已經離團,U2成為四人樂團,並且在1980年發行首張專輯〈Boy〉。
1981年,The Edge曾因為信仰因素險些離開U2,但是最終仍然是決定留了下來。在這期間他與一個團體Shalom Tigers交往密切,但是最終仍然是決定留在U2,之後創作了歌曲〈Sunday Bloody Sunday〉。
1983年7月12日,The Edge迎娶了他的中學女友艾斯琳·蘇利文 (Aislinn O'Sullivan)為妻,並且生下了3個女兒:荷莉 (Hollie,1984年生)、亞蘭 (Arran,1985年生)、藍天使 (Blue Angel,1989年生),但是夫妻倆在1990年開始分居,並且在離婚合法化 (1995年)後的1996年正式離婚[5]。而The Edge在1992年的巡迴演出 (Zoo TV Tour)開始和樂團聘僱的編舞家莫萊·史登堡 (Morleigh Steinberg)約會,之後在2002年6月22日結婚,有一男一女:席安 (Sian,1997年生)、李維 (Levi,1999年生)。
The Edge大概在他20歲左右就有掉發的現象,也因此以穿戴毛帽來遮掩,而且The Edge很少在公開場合拿下他的毛帽,也因此毛帽成了Edge的個人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