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關於向全縣中國小校派駐保全員的通知是一個通知檔案,文號是荔公發〔2008〕31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荔縣關於向全縣中國小校派駐保全員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08年5月5日
- 發布單位:大荔縣教育局 大荔縣公安局
- 發布文號:荔公發〔2008〕31號
荔公發〔2008〕31號
關於向全縣中國小校派駐保全員的通知
各派出所、各中國小校:
為了認真貫徹公安部、教育部等10部門制定的《中國小、幼稚園安全管理辦法》和公安部“八條措施”、教育部“六條措施”,加強中國小校安全防範,創建平安校園。根據公安部、教育部關於向中國小、幼稚園派駐保全員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決定,在今年(2008年)8月底前向全縣各中國小統一派駐保全員,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派駐保全員的範圍:
全縣各高級中學、職業中學、技工學校、初級中學、中心國小及城區所有學校。
二、保全員配備的具體辦法:
1、各高級中學、職業中學、技工學校統一由大荔縣公安局保全公司選派,各校保全力量必須達3名以上。
2、各初級中學、中心國小及城區國小由用人單位在內部選建或招聘,並報縣教育局安教股及保全公司建檔備案。
三、保全員的培訓考核及管理辦法:
1、所有保全員須由大荔縣保全公司會同教育局安教股統一進行培訓,經審查考核合格後發給保全資格證和上崗證方可上崗,否則按非法保全進行處理。選派的保全員由保全公司直接管理和考核,選建或招聘的保全員由用人單位管理,保全公司協管。
2、所有保全員由縣公安局、縣教育局及各派出所按各自的職能職責進行監管。
四、保全員的職責:
保全員要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保全禮儀、安全防範知識、防衛技能,配合公安機關切實搞好校園內部安全防範,收繳學生非法持有的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險物品,查處內部治安問題,落實校園重點部位安防措施。
五、保全員的著裝:
凡在保全公司登記建檔備案的保全員,按公安機關的規定統一著2007新式保全服裝。服裝包括:冬常服、多功能大衣、春秋常服、夏執勤服、大沿帽、武裝帶、橡膠棒等。
大荔縣教育局 大荔縣公安局
二00八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