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荔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縣委縣政府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發展規劃和安排部署。
(二)負責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與監督執行工作。提出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性建議和意見。
(三)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宜,促進各民族間的平等團結、互助合作。
(四)負責宗教、事務管理工作,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維護宗教界的合法權利,促進宗教關係和諧。
(五)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少數民族工作;協助擬定民族經濟發展規劃,做好督促檢查工作,推動民族經濟發展;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使用工作。
(六)引導、促進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依法開展活動,加強宗教團體自身建設;抵禦和防範境內外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和滲透活動。
(七)推動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促進民族團結與進步。
(八)依法審核、審批、申報民族成份更改和宗教方面的有關事宜。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