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通知由大荔縣教育局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荔縣教育局關於學校幼稚園設立安全監督員的通知
- 類型:通知
各中心校、初級中心、直屬單位、民辦學校:
為切實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學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渭南市教育局關於學校幼稚園設立安全監督員的通知》(渭教發(2013)54號)檔案要求,現就大荔縣各級各類學校設立安全監督員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監督員設立
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都要設立專(兼)職安全監督員1名。
二、安全監督員基本條件
學校幼稚園安全監督員必須是在編正式男教師,年齡在 50 周歲以下,教齡在 5 年以上,大專以上文化程度,身體素質和思想素質好,工作能力和安全意識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一定的學校安全工作實踐經驗,能有效的指導、協調和處置學校安全事故。安全監督員與學校幼稚園安全管理人員不能重合。
三、安全監督員的管理
安全監督員在學校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安全監督工作,其業務工作接受縣教育局安教股的直接指導和管理。各學校幼稚園要建立安全監督員管理機制,對工作成績突出、成效顯著的,學校幼稚園和縣教育局要進行表彰獎勵,對不認真履行安全監督員職責、責任心不強的,要實行問責。縣上每年將組織評選表彰一次優秀安全監督員。
四、安全監督員主要職責
1.安全監督員是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人,負責學校幼稚園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2.負責督促學校幼稚園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政策法規和會議精神。
3.負責監督學校安全崗位職責的落實,督促學校幼稚園層層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
4.負責督促學校幼稚園建立完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各項制度的實施。
5.負責督促學校幼稚園開展安全教育宣傳活動,監督安全教育“六落實”,配合組織學校開展普法教育活動,召開家長安全法制教育報告會,向學生家長發放《安全告知書》。
6.負責督促審閱學校制訂安全管理工作計畫,定期分析和預測學校安全工作形勢,提出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做好學校安全的預防和管理工作。
7.負責督促審閱學校制定應急疏散方案,監督學校開展應急演練活動,協助做好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8.負責校園內各個部位、場所的安全督查,堅持安全隱患日排查、日登記和周匯報制度,負責指導和督促學校制定安全隱患整改措施和監督落實。
9.負責督促學校完善安全工作資料和安全管理檔案,及時做好有關統計和材料報送工作,配合學校做好安全工作的聯絡及信息上報工作。
10.負責協助處理學校安全事故和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工作,配合學校做好安全崗位職責考評和年度安全考核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要高度重視學校安全工作,按照條件要求,認真選聘好學校安全監督員,建立安全監督員信息,明確監督員職責,切實在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發揮安全監督員作用,做好基層學校的安全監督和預防工作。
2.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監督員,要明確職責,熟悉安全管理工作的方法,掌握應急處置的程式,進一步提高政策水平,強化責任心,有效發揮監督員的職能和作用,及早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為學校幼稚園安全提供服務和保障。
3.各級各類學校要切實做好安全監督員的落實工作,把建立安全監督員制度作為安全工作的一項長效機制和校園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抓緊抓好,形成安全監督員網路體系,確保每校每園有一名安全監督員,安全監督員要相對穩定,確實需要變動的要及時補充、及時上報,確保校園安全工作監管到位,預防到位。
4.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監督信息表,請於11月 20日參加安全工作會時交安教股。
附:大荔縣學校幼稚園安全監督員信息表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