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各中心國小、國中、局直屬各單位:
2008年,在全縣廣大幹部和師生的共同努力和上級領導的關心指導下,我縣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廣泛開展,紮實推進,在德育工作,“文明校園”建設,班級工作,養成教育諸方面均取得了優異成績,湧現出一批德育工作先進校、文明校園、養成教育示範校,先進德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和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根據縣局有關檔案要求,擬在全縣範圍內評選推薦縣級“德育工作先進校”、“文明校園”、“養成教育示範校”、“先進德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望各校結合學習“十七大”精神及向抗震英雄教師和學生學習情況,對照標準開展自評自查活動,擇優報送縣局。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德育工作先進校評選標準
1、學校領導能高度重視德育工作,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並建立健全起德育工作領導機構和強有力的德育工作隊伍。
2、學校整體德育工作有計畫、有制度。堅持主動性、針對性、實效性。各種活動開展豐富並有安排、有落實、有總結,效果明顯。
3、校園文化建設積極,人文環境好,突出育人特點。學校教風正,學風濃,校風優。
4、在學科滲透德育和德育教研方面成績顯著,且有計畫、有檢查、有活動、有成果。
“文明校園”的申報工作
各校嚴格按照重新修訂後的《陝西省中國小“文明校園”檢查驗收標準》,認真抓好“文明校園”創建工作,並上報創建材料和申報表。凡已經獲得市、縣級文明校園的單位,要不斷創新,保持榮譽稱號,爭取通過市、縣的複查驗收,推動全縣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再上新台階。
“養成教育示範校”評選要求
1、校領導能把學生的養成教育與《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相結合,能夠充分認識養成教育對學生成長的重要性以及對整體德育工作的促進作用。
2、學生的養成教育活動有計畫、有安排、有落實、有效果。
3、能從學生的文明禮貌習慣、學習習慣、勞動習慣、衛生習慣、語言習慣、思維習慣等,開展一系列教育引導活動。
4、開展養成教育活動以來收效顯著,校容、校貌、校風、學風有大的轉變。
先進德育工作者評選條件
1、從事學校德育工作三年以上現仍繼續從事德育工作的人員。(德育校長、政教校長、主任、班主任等)
2、積極組織開展學校的各項德育活動並能創造性開展工作。
3、能夠認真制定好學校的德育工作計畫,實施方案,使之有針對性、科學性、操作性、注重活動的實施性。
4、能緊緊圍繞縣局中心工作開展活動,學校德育工作整體水平高成效顯著並多次受到上級表揚。
“優秀班主任”的評選要求
1、評選範圍
具有教師資格,至今連續4年擔任班主任工作的中、國小班主任。
2、評選條件
⑴擁護黨在新時期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學習貫徹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踐行科學發展觀,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按照素質教育和《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班主任工作的意見》要求,全面開展班級工作。
⑵積極履行班主任工作職責,全面貫徹執行教育方針,教書育人,全面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同時能從本班實際出發,切實加強學生的思想道德教育、行為養成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成效顯著。
⑶自覺遵守班主任工作的原則和方法。從學生特點和思想實際出發,進行工作和教育活動,講求思想教育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堅持正面教育,循循善誘,正確引導學生進行自我教育,培養學生的主動精神和創造精神。
⑷熱愛學生、尊重學生。對學生既嚴格要求,又耐心幫助,熱情關懷,善於做好培優幫差工作,關心每一位學生的進步和成長。在工作中,能充分發揚民主,無體罰、變相體罰現象,深受學生愛戴。
⑸積極抓好班級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班級常規管理制度,班集體奮發向上,團結友愛。能組織好各種有益於學生身心健康的科技、文娛和社會實踐活動,在“三講兩實踐”活動中收益顯著。
⑹積極協調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學生的教育工作,能夠積極組織科任教師商計本班教育工作,互通情況,形成合力。能夠及時聯繫本班學生家長,爭取家長和社會有關方面的配合,共同做好學生的教育工作。
⑺本人所帶學科及班級上學年教學質量優良。
⑻以身作則,言傳身教,衣著整潔,儀表端莊,在思想、道德、不斷進修、文明行為等方面作學生的表率和其他教師的榜樣。
(9)積極參加各級班主任專任培訓,不斷提高班主任工作素養。
六、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按程式和比例推薦上報
1、三好學生條件
德智體全面發展。在德育方面,應是政治思想好,關心國家大事,經常學習時事政治,能模範地遵守學生守則和學生行為規範要求,團結同學,尊敬老師,遵規守法,積極參加校內外一切有益活動。在智育方面,能全面學好各科文化課知識,學習努力刻苦,有獨立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成績優異。在體育方面,能經常參加體育鍛鍊,體育成績良好,講究衛生,身體健康。
2、優秀學生幹部條件
政治思想好,熱心為集體服務,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活動能力,能夠出色完成學校和班級交給的工作任務,能夠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廣泛團結同學,在學生中有較高威信,同時,在文化課學習、遵守紀律、鍛鍊身體等方面能為同學做好榜樣。
七、工作要求
1、各類德育評優均應認真評選推薦,在自查符合標準的基礎上再填寫好申報表和相關材料,一式兩份,並於12月30日前上報縣局德育辦公室,參加全縣聯評。
2、先進德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各鄉(鎮)推薦一名,國中及直屬各校每校推薦一名。
3、所推薦的優秀學生幹部和三好學生名額,中心國小各1名,國中各1名,高職中各2名。
4、各校必須張榜公示推薦的優秀班主任、三好、優乾名單,接受師生監督。
5、附表:⑴優秀班主任申報表
⑵三好、優乾申報表
⑶養成教育示範校申報表
⑷文明校園申報表
⑸先進德育工作者申報表
⑹德育工作先進校申報表
二00八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