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縣交通局

大英縣交通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英縣交通局
  • 職責:擬訂全省交通運輸地方性法規等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這些: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機構介紹,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二)擬訂全省交通運輸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承擔全省高速公路統一管理的有關工作。
(三)承擔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管理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運輸價格。
(四)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運輸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撈、通訊導航、危險品運輸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船員管理相關工作。指導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省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審計工作。
(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交通行業和產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按規定負責港口規劃和港口岸線使用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特許經營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管理工作。
(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及省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省高速公路及重點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組織協調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制定交通運輸科技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科技開發。指導全省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負責公路、水路有關涉外工作,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全省交通運輸行業招商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
(十)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介紹

大英縣公路路政管理大隊原名大英縣交通局公路路政管理中隊,成立於1998年4月,在2004年機構改革中經縣人事局大人發[2004]56號檔案批准更名為大英縣公路路政管理大隊。
縣公路路政管理大隊在縣交通運輸局和市路政大隊的領導下,按照公路路政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全縣312.07公里的公路路政管理(其中省道9.5公里,縣道152.77公里,鄉道144.5公里,專用公路5.3公里)和全縣車輛超限運輸治理工作,維護我縣公路路產路權不受非法侵占,確保我縣公路安全、暢通。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四川省交通運輸廳機關設15個內設機構和四川省交通戰備辦公室。
(一)辦公室(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
組織協調廳機關工作,負責文秘、政務信息、督辦、提案辦理、檔案、機要、政務值班、接待工作,承擔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保密等工作;組織起草廳重要報告、綜合性檔案,承擔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管理的協調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新聞宣傳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處)。
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重大政策研究,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組織起草全省交通運輸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成單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規範性檔案審核備案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阻止擬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裝備標準規範並監督實施,管理交通運輸執法證件;承辦有關行政審批工作,指導全省高速公路統一運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三)綜合規劃處。
參與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研究擬訂公路和水路行業發展戰略、投融資政策,組織擬訂公路、水路和運輸樞紐等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審核專用公路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公路、水路重點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工作,承擔地方交通建設項目審查工作;承擔公路、橋樑、隧道收取通行費、站卡設定的協調和管理以及經營權轉讓的行業管理工作;承擔交通扶貧管理工作、廳戰備工作、公路和水路行業的統計及預測工作。
(四)建設管理處。
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業工程建設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監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設項目實施,維護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秩序;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的信用評價、資質管理工作;承擔國家、省重點公路、水路建設工程項目設計檔案審查、施工許可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對交通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監督國家、省重點公路、水路建設工程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指導公路、水路基礎設施的維護和管理。
(五)運輸管理處。
參與擬訂綜合運輸發展戰略,承擔綜合運輸體系建設有關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公路、水路運輸行業發展政策、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及有關標準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督管理和公路、水路客貨運輸及站場、車輛維修、汽車租賃、駕駛員培訓等行業管理;組織協調重點運輸、緊急客貨運輸和公路、水路聯合運輸,承擔公路、水路運輸業經濟運行分析,參與運輸價格管理;按規定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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