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大竹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大竹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是大竹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竹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大竹縣工業園區科技路4號
  • 隸屬單位:大竹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歷史沿革,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研究擬訂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實施意見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開展相關政策研究、統籌協調、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等工作。
(二)負責擬訂城市管理有關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設施設定方面的專業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依法對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生活垃圾處置和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方面的管理;負責城市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築垃圾的收場、處置及受納監督管理,負責擬訂公園、廣場、綠地、城市道路及市政設施等公共資源有償使用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完善、管理及維護縣級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
(四)負責對全縣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統籌、協調、檢查、指導、督辦和考核、負責組織開展城市管理重大綜合執法活動和專項執法行動、負責跨區域重大複雜案件的查處,並實施法律法規規定的與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檢查和行政強制措施。
(五)制定綜合行政執法人才培養、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六)負責本行業、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七)負責全縣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人員的組織指揮監督,對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的亂作為或不作為的行為進行查處和糾正,負責全縣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關於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有關規定、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綜合行使以下行政處罰權:
1.行使市容環境衛生、城市綠化、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適時行使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2.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城區內裝飾裝修的粉塵、噪聲、噴塗作業異味污染、服裝乾洗異味污染、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違規攪拌混凝土砂漿和使用袋裝水泥、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非工業燃煤煙塵污染、物料堆存裝卸粉塵污染、露天焚燒其他廢棄物煙塵污染、在城市排水設施覆蓋區域內將非工業污水直接排入水體等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廣告內容審查、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機車和非機動車違法停放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水務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
6.行使縣政府根據需要納入綜合執法的其他行政處罰權。
7.實施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與以上行政處罰權相關的行政強制措施權、行政檢查權、行政命令權。
(九)參與縣轄城區城市規劃新建、改擴建項目中涉及市容環衛設施建設項目的規劃、方案審查。
(十)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議案和提案;負責辦理綜合行政執法領域的來信來訪工作,受理有關舉報投訴。
(十二)承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擴權強縣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07〕58號)中相關職能職責。
(十三)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黨建辦)
負責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保密、衛生、計生、綜治、安全、信訪、年鑑等工作;負責起草全局性文稿,組織制定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系統內工作的綜合協調、督辦和內外聯絡與接待工作;負責黨務、群團、婦女、工會等工作;負責統戰、雙擁、精神文明及幫扶工作;組織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牽頭本局的宣傳工作;牽頭對系統各單位的目標考核;負責印章管理。
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論學習,承擔局黨組的日常工作,承辦局黨組中心組學習有關事宜;指導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執業資格管理工作,承辦所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的申報工作,組織指導技能鑑定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
(二)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股)
參與縣委、縣政府綜合行政執法重大決策的調研工作;負責法制建設、依法行政工作,監督、檢查、指導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研究重大的綜合性政策問題與改革的政策研究,制定法制工作計畫(普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綜合執法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查和報批;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備案、清理工作;負責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負責法制教育、宣傳及執法業務培訓工作;負責行政權力和責任清單的編制和動態調整工作,負責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相關工作;負責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和執法證件管理;負責行政執法案件的審查、備案,執法文書管理及行政處罰案卷評查、考核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聽證及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執法重大案件的上報備案工作。
負責擬訂行政許可事項審查(審核)的管理規定、標準、規程細則,負責承辦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許可事項; 負責行政審批事項年審年檢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事項,負責行政審批事項驗收備案工作,承擔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審批視窗工作;參與縣轄城區城市規劃新建、改擴建項目中涉及市容環衛設施建設項目的規劃、方案審查。
(三)執法監督協調股(指揮中心)
負責擬訂全縣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階段性工作萬案、負責實施縣政府涉及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專項整治、跨區域和重大綜合行政執法活動的組織、指導、協調、檢查工作;負責城區臨時性文藝演出場所的管理。擬訂綜合執法工作及重大活動的督查督辦考核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檢查、指導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對局機關及各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落實綜合行政執法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和階段重點工作的督查督辦;負責對崗位履職情況進行督查。
(四)環衛管理股
負責擬訂全縣城鎮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年度計畫,編制全縣城鎮環境衛生髮展規劃;負責城鎮環境衛生的綜合協調和指導、監督、檢查、考核工作;負責城市垃圾分類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負責全縣公廁、環衛設施規劃建設的指導、監督、考核和審核工作,負責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管理;負責全縣環境衛生各項統計工作;負責環境衛生事業設施管理指導工作,參與縣轄城區城市規劃新建、改擴建項目中涉及市容環衛設施建設項目的規劃、方案審查、綜合驗收和監督管理。
(五)財務裝備股
負責局機關財政資金預算、收支、核算工作;組織開展內部財務審計、內部控制、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並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辦公設施、執法裝備、制服、標誌的集中採購和配備、管理工作;綜合管理中央和省級、市級、縣級財政用於綜合行政執法的各種專項資金;協調、指導和監督財稅,價格政策在綜合行政執法領域的落實;組織局直管項目的立項論證、審核和報批;負責行業經濟信息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幹部職工“五險一金”管理工作。

歷史沿革

2019年3月27日上午9點,大竹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舉行掛牌儀式。

現任領導

局長:丁嘉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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