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依法行政行動任務分解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5-11
竹府辦函〔2016〕26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各部門:
經縣政府研究,現將《依法行政行動任務分解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大竹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5月10日
依法行政行動任務分解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大力推進法治大竹建設,按照《大竹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關於印發〈大竹縣依法治縣“十大行動”總體方案〉2016年工作任務的通知》(竹法組辦〔2016〕4號)要求,根據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問題為導向,通過開展依法行政、規範執法專項行動,進一步增強行政執法人員執法為民、文明執法的意識,全面提高執法隊伍能力素質;進一步規範執法程式,促進行政執法行為嚴格、規範、公正;進一步完善基層行政執法機制和制度,強化對行政執法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進一步改進行政執法作風,提高人民民眾滿意度。
二、主要內容
(一)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制定《大竹縣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規定》,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決策(完成時限:2016年8月底前)。二是堅持“開門決策”,各鄉鎮(街道)、縣級各部門要對社會關注度高的決策事項,應當公開信息、解釋說明,重大民生決策事項要在決策前進行民意調查,及時反饋意見採納情況和理由(完成時限:2016年9月底前)。三是切實落實重大決策後評估制度,突出針對性,確保決策事項的及時調整(完成時限:2016年12月底前)。
(二)完善政府權利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實行機構、職能、權能、責任法定化。
進一步完善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並根據法律法規和部門職能的變化適時調整,實行動態管理。(完成時限:2016年12月底前)。
(三)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落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加強執法人員教育培訓,定期舉行執法業務培訓。
一是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凡未經考試或考試不合格者,嚴格遵循“三個一律”原則,即一律不得進入執法隊伍,一律不得辦理執法證件,一律不準上崗執法(完成時限:2016年6月底前)。二是全面清理行政執法人員,完成對全縣現有行政執法人員的驗證工作。(完成時限:2016年5月底前)。三是健全行政執法人員崗位培訓制度,組織兩期行政執法人員參加通用法律知識培訓、專門法律知識輪訓和新法律法規專題培訓(完成時限:2016年11月底前)。
(四)紮實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活動,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推進行政執法流程網上運行和行政執法文書製作電子化,提高執法效率和規範化水平。
一是開展執法案卷評查活動,對存在的問題進行點對的點的通報(完成時限:2016年12月)。二是開展對行權平台中具體行政行為網上運行的適時監察,對執法台賬和法律文書的製作、使用、管理適時抽查,確保所有執法工作都有據可查(完成時限:2016年12底前)。
(五)進一步加強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
一是修訂完善《大竹縣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備案辦法》,加強對規範性檔案的法制審查把關(完成時限:2016年12月)。二是建立健全報備人員責任制,構建報備人員網路。(完成時限:2016年12月)。三是嚴格落實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規範性檔案的異議審查規定,妥善辦理行政相對人對規範性檔案的異議審查申請(完成時限:2016年12月)。
(六)進一步暢通行政複議、行政執法監督和民眾舉報投訴渠道,解決亂立章法、以言代法、越權執法等有法不依、執法不公、執法不嚴等問題。
一是在縣政府入口網站上開設投訴專欄,公布行政執法監督舉報投訴電話,嚴格辦理每一起執法投訴(完成時限:2016年3月底前)。二是在政府入口網站設定行政複議視窗,受理行政複議申請,廣開行政複議渠道。三是依據《四川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四川省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試行辦法》、《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有關規定,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完成時限:2016年12月底前)。
(七)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完善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機制,推進問責制度化。
嚴格執行《四川省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試行辦法》和《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進一步完善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健全責令公開道歉、停職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罷免等問責方式和程式(完成時限:2016年12月底前)。
(八)完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實現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無縫對接。
健全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式,建立行政執法、公安、檢察、審判等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實現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無縫對接。依法加強案件移送監督管理,對該移送不移送、該受理不受理、該立案不立案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加強對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信息共享平台運行的監管力度,實現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無縫對接(完成時限:2016年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細化方案,落實責任。各鄉鎮(街道)、縣級各部門要按照《大竹縣依法治縣“十大行動”總體方案》和本實施方案,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工作規劃、年度計畫和實施方案,及時報縣政府法制辦備案。各行政執法部門是工作責任主體,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明確工作目標任務,落實分管領導、責任科室和責任人,確定專人負責日常工作。
(二)宣傳引導,協調推進。各鄉鎮(街道)、縣級各部門要結合本級本部門工作實際,統籌安排部署,協調督促推進。要加強信息報送工作,積極宣傳推介工作進展情況,各鄉鎮(街道)、縣級各部門每月至少向縣政府法制辦報送1條相關工作信息。
(三)逗硬督查,有效推進。各責任單位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按照工作要求加強對業務工作的督促指導,做到不走樣、不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