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宣傳媒介指具有宣傳作用的大眾傳播工具。最初提出這一概念的是美國傳播學家保羅·拉扎斯菲爾德和羅伯特·默頓。他們於1948年在《大眾傳播、大眾鑑賞力和有組織的社會行動》的論文中指出:“人們普遍認為,大眾媒介是一種既可以為善服務,也可以為惡服務的強大工具;而總的說來,如果不加以適當的控制,它為惡服務的可能性則更大。這是因為大眾媒介是宣傳媒介……。”任何大眾媒介都肩負宣傳使命,表現出一定的宣傳功能,這一觀點和西方某些學者提出的大眾傳播媒介或大眾新聞媒介的基本含義是有區別的。大眾傳播媒介或大眾新聞媒介說,把媒介本意只局限在“傳遞信息的物理形式”上,忽略甚至非議傳播過程中所具有的宣傳動機和宣傳效果。實際上,大眾宣傳媒介這 一概念更加真實、確切地解釋出大眾傳播媒介的性質,因為大眾媒介大規模地傳遞信息及對客群的影響,遍及全社會,必然表現為宣傳機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眾宣傳媒介
- 釋義:指具有宣傳作用的大眾傳播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