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縣林業局是大田縣人民政府部門。
貫徹執行林業發展和生態環境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擬定全縣林業發展規劃、計畫,組織實施並依法檢查監督貫徹執行情況;擬定並組織實施林業用地使用規劃;指導全縣林業經濟體制改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田縣林業局
- 詞性:名詞
- 分類:機構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
管轄區域
大田縣
主要職責
(一)
(二)指導全縣集體林區改革試驗工作,開展林業改革試驗項目的調查、設計、論證、實施、跟蹤、監測、評估、總結和推廣套用工作;
(三)貫徹執行全國人大《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以及國家有關國土綠化的其他法律、法規;組織指導各鄉(鎮)、各部門(系統)全民義務植樹發展規劃的編制,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督促、檢查全縣城鄉綠化工作,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
(四)組織、指導封山育林、天然林保護等林業生態環境建設;組織指導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流域森林生態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除城縣規劃區以外的古樹名木保護工作。
(五)組織、指導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組織、協調全縣濕地保護和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縣林木種苗生產、管理及種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工業原料林基地建設與管理;對包括木竹生產及加工、林產化工、木片生產、木漿造紙、森林旅遊、木本藥材、花卉、陸生野生動植物種、養、加工業在內的林產業實行行業管理;負責縣級國有林的經營管理;指導林業企業的改革與發展和木材、林產品市場建設規劃。
(七)組織、指導全縣森林資源(含經濟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種用途林)的管理和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測、評估與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森林經營方案和森林採伐限額的編制及批准後實施監督;依法監督憑證採伐(狩獵)、運輸、經營加工木竹及陸生野生動植物。負責林地、林木權屬管理和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
(八)管理縣級林業各項資金,監督全縣林業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導林業基本建設;組織、指導全縣林業統計工作;監管縣級國有林業資產和全縣國有森林資源性資產。
(九)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案件;組織、指導全縣森林病蟲害的預測預報、防治和森林植物檢疫工作。
(十)組織、指導林業科技創新工作,組織林業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管理本行業標準化和質量管理工作,組織植物新品種保護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