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統計以及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標準化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田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地點:大田縣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事業單位
內設機構及職責,部門職能,
內設機構及職責
辦公室
承辦局領導、政務活動事宜;承擔綜合性政策調研和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的綜合協調和政務運轉工作,擬定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負責監督檢查;負責領導指示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會議組織、公文審核、文電處理、機要檔案、秘書事務、信訪及接待聯絡工作;負責局新聞宣傳工作,匯集和提供勞動和社會保險信息;負責承辦縣人大代表建議和縣政協提案的辦復工作;負責局機關的保衛和本局的保密工作。
管理縣級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經費;匯總編制本局管理各項經費預決算並監督實施;負責本局的審計工作。
負責辦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的考核、任免、獎懲、教育培訓等工作;管理局機關人事檔案。
勞動監察和工資股
依法行使勞動和社會保險監督檢查權,擬定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規範;建立勞動保障監察員培訓制度,組織規劃勞動保障監察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查處重大的勞動保障違法案件和處理勞動關係方面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突發事件。
監督檢查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承辦有關法律事務,處理勞動和社會保險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負責普法工作及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諮詢工作。
擬定全縣勞動關係調整的基本規則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的實施規範;負責省、市、縣屬企業單位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的管理、運作;指導行業和用人單位定員定額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規範和組織實施用人單位職工檔案管理;負責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參與企業勞動模範的評定工作;根據國家有關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擬定相關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綜合協調外商投資企業的勞動工資政策;擬定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政策、措施,提出調節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議;擬定企業工資指導線的有關政策;擬定最低工資標準有關政策,提出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擬定行業工資收入調節政策和國有企業經營者工資收入政策;審鑒縣屬企業的工資總額,指導企業搞好內部分配。
部門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基本方針、政策及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總體方案,編制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勞動和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代表政府行使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監督檢查職權。
三、擬定全縣促進城鄉就業的措施;規劃全縣勞動力市場的發展、組織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擬定再就業規劃、政策,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承辦職業介紹機構的實施細則;組織實施農村剩餘勞動力開發就業和農村勞動力有序流動的政策和措施。
四、制定企業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辦法。
五、根據國家勞動關係調整的基本規則,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的實施規範制定實施辦法並檢查指導;推行勞動爭議處理制度;監督執行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種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六、綜合管理全縣勞動爭議處理和勞動爭議仲裁工作,落實勞動爭議處理制度和勞動爭議仲裁的規範、規則,承擔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日常工作。
七、負責執行國家關於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政策,擬定企業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標準、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的有關政策。
八、負責執行國家,省(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關於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政策和標準;承擔全縣社會保險管理工作。
九、落實全縣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政策規定,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落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劃和基金運營機構的資格認定標準並實施管理。
十、承擔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和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網路,定期報送勞動和社會保險統計報表、信息資料及發展報告。
十一、負責全縣企業離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工作。制定企業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的發展規劃,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