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石榴,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區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大田石榴色澤絢麗,果形端正,果大皮薄,籽粒晶瑩剔透,味甜爽口,籽軟核小。果汁富含多種胺基酸和維生素。大田鎮以“協會+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戶”的形式,實現了區域化布局、專業化生產、一體化行銷和社會化服務的發展格局。大田石榴產品取得了農業部的“綠色食品”認證證書。
2011年11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大田石榴”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田石榴
- 產地名稱: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區
- 品質特點:色澤絢麗,果形端正,果大皮薄
- 地理標誌: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農業部公告第1675號
- 批准時間:2011年11月22日
產品特點,外在感官,內在品質,等級分類,安全要求,產地環境,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外在感官
大田石榴果形大、近圓形,果皮黃綠色著片狀紅暈,萼片宿存、端正,果皮光潔、中厚,果面有棱。籽粒大、著生緊密、粉紅色、馬齒狀,果粒具放射狀晶針。子房隔膜黃白色、質地薄,種子小而軟,味濃甜,成熟期較早(8月中下旬)。主栽品種為青皮石榴和突尼西亞軟籽石榴。
內在品質
大田石榴果實大,單果重≥200克,可溶性固形物、可食率、糖含量高,可溶性固形物≥12%,總糖≥10%,可食率≥50%。
等級分類
大田石榴按重量和質量標準分為四個等級:特等,單果750克以上;一等,單果500克以上;二等,單果400克以上;三等,單果250克以上。
安全要求
大田石榴生產符合NY5086—2005《無公害食品落葉漿果類果品》標準要求。
產地環境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區大田鎮位於攀枝花市東南,地勢東南高、西北低,海拔1350—2515米,林木覆蓋面積達75%以上,土壤pH值6.3—7.3,水土保持良好,產區夏季長,四季不明顯,旱雨季分明,晝夜溫差大,氣候乾燥,降雨量集中,日照長。年平均氣溫19.7—20.5℃,無霜期達300d以上,年平均降雨量1000毫米,是典型南亞熱帶氣候,十分適宜優質石榴的生產,形成了大田石榴獨特的品質特色。
歷史淵源
1990年,大田鎮開始種植石榴,已有數十年的種植歷史。
1991年,大田鎮開始大面積種植石榴。
2006年,仁和區人民政府按照攀枝花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方案的相關要求,對《攀枝花市仁和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進行調整完善,發布了攀枝花市仁和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方案,提出,至2020年園地面積增加至12766.00公頃,調整的方向主要是農業結構調整,加快芒果、石榴、核桃、特色熱帶水果產業的發展。
大田石榴打響知名度後,市場上開始出現不少假冒大田石榴、坑害消費者的現象,使大田石榴品牌信譽受到影響,給種植戶和企業帶來了較大損失。2016年05月,仁和區聯合市科協開展大田石榴防偽溯源試點工作,經過3個多月的建設,系統於正式啟用。
2016年08月27日,攀枝花大田石榴文化旅遊節開幕。
2018年,大田石榴豐收,石榴銷售“滑坡”的問題,仁和區大田鎮黨委、政府組織石榴協會、專合組織、種植大戶和黨員電商們拓寬銷售渠道。
2018年09月08日,大田鎮舉辦了以“品陽光石榴 鑄民族團結”為主題的攀枝花·大田石榴文化旅遊節活動。
生產情況
2011年,大田石榴大田石榴保護面積1133公頃,年產量7000噸。
2014年,大田鎮石榴已發展到1.3萬畝,產量達1200萬千克。
2015年,大田鎮石榴種植面積達1.5萬餘畝,年產量1.21萬餘噸。
2017年,仁和區大田鎮有石榴1.5萬畝,石榴產量1.2萬噸,銷售收入達1.3億元。
2018年,大田鎮石榴種植面積1.5萬多畝,產量達到1.5萬噸,產值突破1.2億元。
產品榮譽
大田石榴取得了四川名優農產品稱號,中國綠色食品A級產品稱號。
2011年11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大田石榴”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大田石榴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為攀枝花市仁和區大田鎮6個村35個組,與仁和區總發鄉、啊喇鄉、平地鎮、大龍潭鄉接壤,地理坐標為東經101°43′50″—101°51′24″,北緯26°15′2″—26°22′1″。
質量技術要求
(1)園地規劃:採用等高抽槽定植,推薦株行距3×4米、2×3米或4×5—6米,也可採用寬行窄株定植。大於25度的坡地不宜種植。
(2)栽培品種:青皮軟籽石榴,採用“青皮軟籽石榴”優選母株上的枝條進行無性繁殖(短枝扦插)。
(3)定植:大田石榴在一月份(大寒節)前後定植最為適宜。栽苗時先在栽植槽中心挖30厘米見方的土坑,苗直立於穴中,使扦插苗穗樁露出地表3—5厘米,用細土覆蓋,澆足定根水。
(4)土壤管理:結合基肥施用,在樹冠兩側滴水線下各挖一條溝,常規溝大小為80厘米×50厘米×40厘米,壓入綠肥、腐熟有機肥和磷肥。建議石榴園行間間種矮生豆科綠肥,田埂種牧草,草種選擇要求短桿或匍匐生的。
(5)水分管理:在石榴萌芽、花芽形態分化期、抽梢、果實發育前期、中、期應適時灌水。推薦15-20天灌水一次。灌溉用水質量應符合DB510411/T002的規定。
(6)施肥管理
分類 | 名 稱 | 簡 介 |
農 家 肥 | 1、堆肥 | 以各類秸桿、落葉、人畜糞便堆積而成 |
2、漚肥 | 堆肥的原料在淹水的條件下進行發酵而成 | |
3、積肥 | 豬、羊、牛、雞、鴨等禽畜的糞尿與秸桿墊料而成 | |
4、綠肥 | 栽培或野生的綠色植物體作肥料 | |
5、沼氣肥 | 沼氣液或殘渣 | |
6、秸桿 | 作物秸桿 | |
7、泥肥 | 未經污染的河泥、塘泥、溝泥等 | |
商 品 肥 料 | 1、商品有機肥 | 以生物物質、動植物殘體、排泄物加工製成 |
2、腐殖酸類肥料 | 甘蔗濾泥、泥炭土等含腐殖酸類物質的肥料 | |
3、微生物肥料 | 根瘤菌、固氮菌等肥料 | |
4、有機—無機複合肥 | 以有機物質和少量無機物質複合而成的肥料,如畜禽糞便加入適量錳、鋅、硼等微量元素製成 | |
5、無機肥料 | ||
氮肥 | 尿素等 | |
P肥 | 含磷、鉀、鈣等肥料 | |
K肥 | ||
鈣肥 | ||
複合肥 | 二元、三元複合肥 | |
6、葉面肥 | 生長輔助類和微量元素類 |
不應使用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登記和生產的商品肥料和新型肥料。
(7)修剪和疏花疏果:頭茬花掛果不足,可留部分二茬花座果;雙生或三生果,只留一個較好的大果;一個枝上結果過多時,壯枝上相距10厘米留一個果;外圍多留果,內膛枝少留果。謝花後至果實發育期,剪除防礙果實生長枝葉。石榴幼樹定植後選一個直立壯枝,在距地面30—50厘米處定乾,其餘分枝全部剪除或限制生長,主幹選留3—4個分布均勻、生長較一致的枝作主枝,與主幹保持45度角伸展,當主枝長40—50厘米時摘心,從主枝上抽生的分枝中選留2—3個側枝來培養二級主枝。幼樹修剪要求以輕剪為主,以便迅速擴大樹冠。結果樹一年進行2-4次修剪,主要剪除徒長枝、乾枯枝、病蟲枝、疏除過密枝、交叉枝等,培養好主枝及其延長枝,保留生長勢中等的結果母枝,夏剪主要採用摘心、抹芽、疏除旺枝及密枝等方法,並結合扭枝、拉枝、撐枝等措施來改變枝條方向,開張枝條角度,修剪時應注意保持樹體平衡,樹形以自然圓頭形為主。
(8)套袋:在第二次生理落果結束後進行。大約謝花後50—60天開始,套袋前果面宜噴施殺菌和殺蟲混合劑及葉面肥1—2次。套袋前,果袋用殺菌和殺蟲混合液浸泡消毒,涼乾後使用。套袋時封口處距果實基部果柄著生點5厘米左右,封口用細鐵絲紮緊。
(9)病蟲害綜合防治:貫徹“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植保方針,以改善果園生態環境,加強栽培管理為基礎,綜合套用各種防治措施,優先採用農業措施、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方法,配合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量化學農藥,禁用高毒、高殘留的化學農藥並改進用藥技術,降低農藥用量。
病蟲枝、葉、花、果並集中燒毀.減少傳染源。.
(10)採收:根據果實成熟度,決定採收適期,籽粒有較好放射狀針芒,即可採收。採收後應及時清潔田園,回收廢棄農膜;不用不合標準的水清洗果實和包裝材料。採用一果兩剪採收,採收搬運過程中避免機械損傷,日暴曬。
採收後,應在24小時內進行商品處理。
專用標誌使用
本規定地域範圍內的大田石榴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並按照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在其產品或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大田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