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法院志

大理白族自治州法院志

《大理白族自治州法院志》是大理白族自治縣中級人民法院院志編纂委員會編纂的地方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理白族自治州法院志
  • 作者:大理白族自治縣中級人民法院院志編纂委員會
  • 出版社:[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院志編纂委員會]  
  • 類別地方志
  • 編纂人員:趙琴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

內容簡介

一、大理白族自治州法院志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以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法律、法令為準繩,歷史地、實事求是地記述大理地區在民國時期及新中國建立以後所轄區域內的法院機構沿革和案件審判。二、本志編年所限,一般起子民國元年(1912年),在史料有據可查的條件下;結合大理地區的歷史,上溯至唐王朝南詔時期,下限至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建院40周年,即1996年。

作品目錄

封面
大理白族自治州法院志
題詞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高昌禮題詞
雲南省第八屬人大常務委員會主任尹俊題詞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邱創教題詞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許文英題詞
大理白族自治州第九屆人大常務委員會主任馬國盛題詞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八屆委員會主席余戰生題詞
圖片
一九八五年十月,最高法院宋光副院長(前排左四)到我院視察工作,並與全院幹警合影
1986年11月最高法院林準副院長(右三)到大理視察法院工作
最高法院曾漢周副院長(中)到我院視察工作(1986年)
最高法院王懷安副院長(左三)到大理視察法院工作(一九九二年二月)
1995年9月,最高法院唐德華副院長到大理視察。
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綜合樓(1991年9月落成)
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舊址
院長:段位中
院長:趙國權
院長:李宗英
院長:李江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邱創教(原任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院長:許文英
院長:黃興榮
中級法院及全州十二個縣、市法院院長留影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許文英副院長(前右二)到我院參觀全州兩級法院《紀念毛澤東主席誕辰一百周年書畫展賽》
中級法院黨組會議
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離退休老幹部。
本院志編纂委員會部分成員及工作人員合影
一九九六年三月四日全州法院第二次表彰會暨法警授銜儀式在大理市召開。
全國法院『業大』大理分部九一、九二級畢(結)業典禮。
一九九六年五月卅日,大理州、市兩級法院在大理市召開『大理州市嚴打鬥爭公處公判大會』。
大理州中級法院刑事審判庭開庭審案
全州民事審判工作會議。
州中級法院經濟審判庭審理案件。
在紀念『六·二六』國際禁毒日十周年之際,州市法院在大理州體育館召開宣判大會,公開宣判執行一批毒品罪犯。圖為會場一角。
向白族民眾宣傳新法律。
州中級法院女法官。
大理白族自治州行政區劃圖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法院、人民法庭設定圖
序言
大理州人民法院志凡例
目錄
概述
大事記
上篇 歷史沿革
第一章 南詔和大理國司法
第一節 南詔、大理國興亡
第二節 官制
第三節 司法
第二章 杜文秀大理政權司法
第一節 杜文秀大理政權
第二節 大理起義軍政權制度
第三節 杜文秀大理政權的社會變革
第四節 杜文秀大理政權的法制
第三章 民國時期大理地區司法機構
第一節 大理地區的法院設定
第二節 民國時期的案件審判
下篇 人民法院的建立和獨立行使國家審判權
第四章 新中國建立後大理地區的人民法院
第一節 雲南省人民法院大理分院
第二節 “三反”人民法庭
第三節 司法改革
第四節 雲南大理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第六節 各縣、市人民法院
第五章 刑事案件審判
第一節 刑事審判的任務
第二節 刑事審判程式和制度
第三節 刑事案件審判
第五節 重大刑事案件的審判
第六節 經濟犯罪案件的審判
第七節 刑事案件的二審
第六章 民事案件審判
第一節 綜述
第二節 審判程式的制度
第三節 婚姻案件的審判
第四節 撫養、扶養、贍養案件的審判
第五節 繼承案件的審判
第六節 人身權益案件的審判
第七節 財產權益案件的審判
第八節 二審民事案件的審判
第七章 經濟案件的審判
第一節 經濟審判是法院的新審判工作
第二節 經濟審判中的若干訴訟問題
第三節 經濟契約糾紛引起訴訟案件的審判
第四節 承包契約經濟案件的審判
第五節 專利技術、涉外經濟案件的審判
第六節 破產案件的審理
第七節 經濟案件的終審審判
第八章 行政案件的審判
第一節 試點與宣傳
第二節 行政案件審判適用的程式
第三節 貫徹行政案件審判方針
第四節 行政案件的審判
第五節 二審行政案件的審判
第九章 各種案件的執行
第一節 案件執行概述
第二節 執行機構的建立
第三節 案件的執行
第四節 各種案件的強制執行
第五節 追究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六節 執行工作的指導和協助
第十章 結合民族特點嚴格執行法律
第一節 使用民族語言審理案件
第二節 充分考慮民族風俗嚴格執法
第三節 積極選拔培養少數民族幹部
第四節 執行死刑犯時儘量照顧民族習慣
第十一章 告訴、申訴案件的受理和審判
第一節 機構和制度
第二節 案件複查
第三節 告申案件的受理和審判
第十二章 綜合治理
第一節 發揮審判職能
第二節 信訪
第十三章 人民法院自身建設
第一節 組織建設
第二節 黨、團、工會活動
第三節 幹部教育
第四節 法律大專文化教育
第五節 大理中級人民法院幹部配備
第六節 幹部管理制度
第七節 設施、設備建設
附錄
一、民國時期的文存
二、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的文存
關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暫行辦法的通知
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崗位責任書
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推行民事審判方式改革工作報告
一審刑事公訴案件(含附帶民事訴訟)開庭審理規程
二審刑事公訴案件(含附帶民事訴訟)開庭審理規程
全州兩級法院收結案件統計表
三、各個歷史時期統計數據
四、各人民法院的印模
修志始末
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編纂委員會名錄
著作權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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