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紅十字會

大理州紅十字會成立於1987年4月,掛靠在州衛生局管理。2007年9月經州編委批准為正縣級群團組織,2008年1月開始獨立運行開展工作。

大理州紅十字會有辦公室、賑災救護科、事業發展科、宣傳籌資財務科四個內設機構,下設備災救災中心。大理州紅十字會以發揚“人道、博愛、奉獻”精神、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促進人類和平進步事業為宗旨,遵循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的七項基本原則,積極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賦予的各項職責,當好黨和政府在人道領域聯繫民眾的橋樑和紐帶作用。積極開展救災、救助、救護,推動無償獻血、造血幹細胞和人體器官(角膜、遺體)捐獻工作,開展紅十字青少年活動、傳播國際人道法和紅十字運動基本知識,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打造規範、公開、透明、高效的紅十字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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