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根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和國家質檢總局《關於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大理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批覆》(中央編辦復字[2003]106號)文正式批覆,在雲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和大理州委、州政府以及各外貿企業和社會各界的領導、關心和支持下,經過三年多的籌備,大理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於2005年10月28日正式掛牌成立。大理局下設辦公室、檢驗檢疫監管科和技術中心。人員編制22人,現有在編人員22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理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 成立:2005年10月28日
  • 編制:22人
  • 地點:大理州
(一)機構情況,(二)主要職能,

(一)機構情況

有初、中級各類技術職稱人員組成的政治堅定、技術精湛、作風優良的業務隊伍,已配備以氣相色譜、原子吸收等大型精密儀器組成的4個實驗室檢測保障體系,具備開展大理、麗江和迪慶三州市轄區內檢驗檢疫業務工作的各項條件。

(二)主要職能

大理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雲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設立在大理的分支機構,屬中央事權單位,代表國家管理大理、麗江、迪慶三州市的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主要職能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大理、麗江和迪慶地區的出入境人員、進出口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口商品貨物、出入境交通運輸工具等實施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對外商投資財產進行鑑定,對外貿進出口企業及產品進行質量和管理體系認證認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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