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中葉之前,中國並沒有護照之概念。即使19世紀初,中國開埠以後,中國人赴各國的身分證明或旅遊檔案,仍為信函形式。若不居泥近現代護照型式,中國第一本護照實為1689年,由清朝政府發放的“信函式集體護照”。以文字及信函籠統內文,描述赴外中國人的該檔案,一直延續至1839年。
起源盛行,特點,
起源盛行
1840年以後,中國清朝政府礙於與西方強權各國的不平等雙邊條約,開始授權駐在中國境外的領事館或海關,為中國人(包含華僑)發放型式不一的護照,這是以“單人單紙”中國護照的成型。種類則大約有“內地遊歷護照”與“華工護照”。之後,護照發放制度規範沿襲至中國境內,頒發制度也從簡陋轉趨正規,發放機關則仍莫衷一是,除了總理衙門之外,駐中國各國領事館皆可發放,且不用中國官方認證,此情形尤為上海租界最為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