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清朝末年制定的監獄法典草案。1908年日本監獄學家小河滋次郎接受清朝政府聘請起草這部法典。該草案共14章241條,由總則、分則兩大部分構成。總則包括監獄的種類、監督、囚犯待遇等基本原則:分則包括收監、拘禁、戒押、作業、教海及教育、給養、衛生與醫療、接見與書信、減刑、假釋、釋放等。這一法典草案是清末監獄改良的重要組成部分,雖並未生效,但對北洋軍閥政府及國民黨監獄的監獄立法有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