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涼山支教研學亂象是指大涼山在研學項目的渲染下成為了“公益支教的秀場”受商業利益驅使,一些研學機構會將大涼山的孩子包裝為“尋求支教老師的學生”,並藉此推出“7天收費萬元就能拿到志願者公益證書、鄉村助學研學報告”的研學項目。
2024年6月9日,央視新聞曝光了“大涼山研學項目7天支教費上萬”的亂象。涼山州教育部門已開展相關排查,嚴查“支教研學”商業行為被列為重點工作。6月10日,州教育體育局第一時間通知縣(市)教育部門對相關情況進行全面排查。6月11日、6月13日先後兩次印發排查通知,將嚴查“支教研學”商業行為列為重點。經摸排,涼山各級教育部門均未制發志願者公益證書、出具助學研學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涼山支教研學亂象
- 發生地點:四川大涼山
媒體曝光,社會影響,政府檔案,政府回應,媒體評論,
媒體曝光
2024年6月9日,央視新聞曝光了“大涼山研學項目7天支教費上萬”的亂象。記者調查發現,一些研學機構將大涼山的孩子包裝為“尋求支教老師的學生”,藉此推出“7天收費萬元就能拿到志願者公益證書、鄉村助學研學報告”的研學項目。大涼山淪為“公益秀場”的同時,那些“被參與”研學項目的大涼山孩子,不得不奔波在各類“公益課堂”“免費夏令營”之間,應付種類繁多、質量參差不齊的支教研學團。此事並非個例。此前,便有媒體多次報導:某收費8000元的“6天5夜支教項目”,一半安排了與支教無關的旅遊和當地文化體驗,卻為參與者頒發“義工服務證書”;部分為申請海外名校和找工作焦頭爛額的年輕人,將支教視為“快捷鍍金”的渠道;一些中介公司也看到了市場機遇,提供短期的“功利式支教”服務。
這種所謂的公益支教研學項目,就是打著公益旗號的“偽支教”,是為了滿足部分學生“提升背景”的功利需求,把大涼山的孩子當成了商業研學的道具。這類公益支教研學項目,在行銷廣告中,明確標明可以獲得“志願者公益證書、鄉村助學研學報告”,就是將公益支教作為賣點的“功利支教”“走過場公益”。道理很簡單,怎么可能去支教幾天(一般五六天),和鄉村孩子見見面、搞一兩次活動,就能算得上是公益支教?這幾天支教給鄉村孩子會帶來什麼呢?
社會影響
對於研學機構和參與者而言,此類“打著公益旗號牟取私利”的商業研學,不僅違背了支教服務的初衷,更是對公益精神的褻瀆。
政府檔案
針對商業支教研學亂象,涼山州已全面啟動排查工作,並於近日印發《涼山州教育和體育局關於進一步規範社會支教管理的通知》。根據《通知》要求,嚴查“支教研學”商業行為被列為重點工作。各縣(市)迅即對2023年1月以來,接收州內外“支教研學”的情況進行排查,主要是排摸“支教”派遣方基本情況、“支教”派遣方招募人員,以及是否向參與人員收費以及費用收取情況。
此外《通知》明確,經過核查涉及“支教研學”商業行為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列入黑名單,不再接收相關單位和個人支教申請。原則上,各縣(市)非必要情況不接收時長低於一學期短期支教,不在寒暑假開展支教活動,不以“支教”名義與任何社會組織和個人開展“公益活動”。此外,相關部門需落實社會支教活動審核、接收、派遣責任,堅決杜絕未經審核人員開展支教工作等。
政府回應
記者從四川涼山彝族自治州了解到,當地迅速組織相關部門摸排,相關情況如下:
(一)州教育體育局排查情況。6月10日,州教育體育局第一時間通知縣(市)教育部門對相關情況進行全面排查。6月11日、6月13日先後兩次印發排查通知,將嚴查“支教研學”商業行為列為重點。經摸排,涼山各級教育部門均未制發志願者公益證書、出具助學研學報告。2023年1月至今,全國各類社會組織或者公益機構到涼山開展的短期支教活動共有57項,其中35項活動向縣市教育部門報備,有22項未報備。
(二)州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排查情況。組織在我州註冊的51家旅行社開展專項排查,尚未發現開展與“公益支教”相關的游研學業務。
(三)州民政局排查情況。州、縣兩級民政部門完成167家社會組織摸排工作,未發現有社會組織組織(參與)支教、研學等活動。
接下來,當地將進一步積極落實以下工作措施:
(一)持續深入摸排。由州教育體育局牽頭,與州文化廣電旅遊局、州民政局、州市場監管局等部門聯合,再次對全州社會支教研學活動進行摸底排查,明確摸排對象、範圍、方式及部門職責分工,持續動態摸排確保全覆蓋無遺漏。
(二)啟動專項整治。由州教育體育局、州公安局牽頭,州市場監管局、州文化廣電旅遊局等部門配合,啟動為期半年的專項整治,依法嚴厲打擊虛假支教、虛假宣傳等惡劣行為,狠剎各類亂象。
(三)嚴格規範管理。落實社會支教活動審核、接收、派遣責任,重新審核暫未開展的支教研學活動信息,對存在收費的商業行為及時叫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一步完善社會支教管理辦法,強化社會支教活動的規範管理。加快啟用“社會捐贈和支教管理備案網路平台”,全面提升信息化監管能力。
(四)強化社會監督。通過公開舉報電話等方式加強社會監督,依法依規處理打著公益支教、研學旗號非法牟利等行為。
媒體評論
從培養志願者精神角度看,此類支教活動,對參與研學活動的學生來說,也沒有獲得真正的成長。說到底,這屬於“有償公益”“花錢買公益經歷”。近年來,不少高校,包括海外高校都加強了對學生提交的背景材料的審核,如果學生提交的志願者經歷證明、助學報告是通過幾天走馬觀花式的研學活動獲得的,這不但不會為自己“加分”,反過來可能被認定為虛假材料、不誠信。如此,顯然得不償失。( 新京報 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