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殮(大殮)

入殮

大殮一般指本詞條

入殮是一個漢語辭彙,拼音是rù liàn,意思是把死者裝進棺材。又叫“入棺”、“入木”、“落材”,古稱“大殮”。各地時間不一,有3天、5天或7天入殮,如陝西渭南大荔縣是出殯前一天上午入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入殮
  • 外文名:Encoffining
  • 別稱:入棺
  • 時間:死後3-7天
  • 注音:rù l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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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語釋義

基本解釋

[put a corpse in a coffin]

引證解釋

①一面就雇了人來入殮,抬往城外化人場上去了。——《紅樓夢
②《二刻拍案驚奇》卷十六:“因你分付了,不敢入殮;況且心頭溫溫的,只得坐守。”《老殘遊記》第十八回:“入殮的時候,你親視含殮了沒有?”冰心 《南歸》:“五點多鐘諸事已畢。計自逝世至入殮,才用十七點鐘。”

儀式流程

入殮時,由死者的兒子抱屍入棺。晉東南沁縣一帶,講究把死者的頭部用紅布圍上,然後由其長子抱頭,另外4人或6人抬身體,腳先頭後出屋。屋外用毯子遮陽或打傘,浮山等地稱為“上不見天”。入棺時,死者的腳要先進 ,然後平放棺內 。原來死者袖口和褲腳系的麻披,這時要解掉。有的地方在男性死者的右手放鞭子,左手放饅頭;在女性死者的雙手都放饅頭。鞭子稱為“打狗鞭”,饅頭稱為“打狗乾糧”。襄汾一帶,死者絕氣後要用白布束身,入殮後把白布取出,分給兒孫束腰,名為“留後代”。晉中祁縣等地,死者頭部要枕一種特製的凹型空心枕,上繪日月、山川、花卉圖案,枕中實以線香、五穀等。死者身上再鋪七張銀箔,最後從頭到腳蒙紅布七尺,此布須由已嫁女兒置備,俗稱“鋪兒蓋女”。
入殮

入土開路

給死者鋪蓋停當以後,棺內還要放置一些生活用品和死者生前的心愛之物,但絕對禁止放入毛織物和毛皮製品,如毛毯、毛氈、皮褥子、毛皮鞋之類。民間認為犯了這一忌諱,就會“著毛變畜,錯胎轉生”。除了再撒一些五穀、紙錢外,還要在棺內放置一些驢蹄甲片和生鐵片。生鐵片最好是用犁鏵碎片,取“入土開路”之意。
人殮完畢後,棺蓋斜蓋於棺身之上,仍留縫隙。待死者親屬最後檢視後,在夜間或陰陽先生擇定的時辰蓋棺。

蓋棺

蓋棺,又稱“合棺”喻,家人、親友齊集,揭去死者臉上的蒙面布或紙,向死者告別 。死者如系女性 ,還要請其外甥或娘家人檢視穿戴、鋪蓋,看有無異議。然後正式蓋棺楔釘,家人、親友跪拜告別。晉中祁縣一帶,合棺前要把死者身上蓋的紅布由腳部往下拉,露出顏面,然後順勢把紅布撕下一條,迅速合蓋落木鎖、即棺蓋與棺身之間的榫卯。釘棺一側用釘七枚,每顆釘子上把撕下的紅布條各墊一小塊。釘棺時,全家迴避不動哭聲,只有死者的兒子須立在棺旁口喊“躲釘”。這在山西南北都是大體一致的。參加釘棺的鄰里、朋友都要身系紅布條,並要給釘棺的人賞封,稱為“喜錢”。蓋棺以後,死者的子女還要手拍棺木數次,俗稱“叫醒”。襄汾等地,死者的兒女要做“撅片面”於靈前供獻,然後由參加入殮的人分吃,表示從此與死者永訣了。
在入殮第二天半夜,沁縣等地要置備紙馬素車、香爐錫箔和紙人,由死者的子女哭送到將來出殯必經的十字路口燒化,為死者送行,俗稱“送魂”。聞喜一帶 ,在死者去世的第三夜 ,家人於城隍廟土地廟叩拜之後,要由死者的一個女兒手提湯水罐,暗中摸索澆奠,並呼喚死者。另外有一個代替答應,凡三呼三應,然後哭出廟門回家。往返要故意繞遠,回家後哭奠燒紙 ,名為“燒上路紙”。偏關等地 ,家裡有人亡故後,或三夜、或五夜、或七夜不等 ,家人要去城隍廟哭叫 ,呼喚親人回來,俗稱“叫夜”。親友在這幾天內,要贈送提燈,喪家以燈多為榮。民間認為,人死後要受城隍神審判,審判無罪後,家人便以燈引魂歸來。所以這一習俗又叫做“送燈”。

入棺

給死者穿著入棺。《 禮記· 問喪》 中載:“死三日而後殮。”人死後不立即入殮,主要是為等候死者復活。如不復生,就舉行殮禮。裝殮屍體的用具大都為棺材。淮安民間殮屍的棺材有好多種,但以木棺為主。在木棺中,因製作的時間不同,也有不同的名稱,在人未死前製作的棺材稱壽材,為了敬祝老人長壽,又稱“百歲坊”;亡人停屍後,開始籌集木料,請木匠打制,因時間緊,需快速完成,猶如走馬,稱“走馬材”。因壽木質量不同,製作的棺材也有區別,一是用四塊薄板安釘而成,簡易如匣,稱“薄皮材”。二是“一二三”,即蓋板厚三寸,底板厚一寸,兩牆板厚二寸,此棺為一般百姓家所用。三是“四五六”,即蓋板厚六寸,底板厚四寸,兩牆板厚五寸。四是“天地同”,即蓋底厚度相同,一般皆超過六寸以上,兩牆板較厚,底稍薄。五是“有撐棺”,即棺外有套棺,古時,有木槨、石槨、磚槨等。驗有“小殮”、“大殮”之分。

小殮

小殮,給屍體裹上衣衾,此儀於死之次日早晨進行,其過程是:先在床上鋪席,再在席上鋪絞(用以紮緊屍體所穿衣的寬布帶);絞上鋪衾(覆屍的被蓋),衾上鋪衣,再舉屍於衣上,然後依相反的順序穿著裝束;束絞時,絞要掰開末端,然後掏上冒(裝屍體的布袋,分上、下兩截,上稱質,也叫冒,下稱殺), 上蓋夷衾(覆屍的被子)。至此,親者痛哭,哀止,小殮禮成。
入殮(大殮)

大殮

大殮即入棺,也稱“入室”、“入殮”等。入殮前,有的喪家要請陰陽先生推算入殮時辰。有的還要請道士,按死者生肖和死亡的月份乾支,以五行說法,推算犯沖的生肖和忌諱事項,將其書寫,張榜貼於牆。死者入棺時,凡生肖犯沖的族人、親戚,必須遠避,否則對喪家不利。民間認為死人是一種遭殃,故這類榜文稱“殃榜”。入殮的時間,有死後三天、七天入殮者,也有死後當天入殮的,稱“走馬殮”。入殮前要用呈文紙,將棺內四壁糊好,棺底鋪上青麻桿,桿上糊呈文紙。也有用黃纖紙糊棺內四壁,棺頭貼上用金銀紙剪成的太陽、月亮、北斗圖案。屍體頭頂用紅布圍上,腋部兜上紅綢巾,入殮前,先於棺材底部鋪上一層草紙,草紙上面蓋一床棉被,兩頭分置“元寶枕”,供死者擱頭和腳。此時,孝子及眾子跪立棺頭,其它親戚圍棺痛哭。

入殮

入殮時,由長子抱頭,次子抱腳,如子多,則其餘子均抱腰,請來的親友或舉重(抬棺人員)四至六人,用綢巾兜住死者的腰,先將屍體的腳放入棺內,然後緩緩將屍體平放入棺內。再用紅線拴一枚方口銅錢,由上而下對準死者鼻子,另用一根紅線從棺頭中線拉至棺尾中線,拉直後,看屍體鼻子與棺頭、棺尾中線,三點是否成一直線,如果不成一直線,即調整屍體位置,還有的用一根細棉繩,兩頭各系一枚方口古銅幣,掛在棺材口上,死者就放在繩子上入殮。屍體放好後,抓綢巾的親友迅速解下綢巾,拴在自己腰裡,俗稱扎了此巾,將來腰不疼。屍體放入後,再於屍體兩側分置死者生前所愛之物、衣服、穿戴、飾物、生活用品和冥器等。有的入殮時還在屍體枕下墊一些帶籽的棉花,取綿延有子之意,以求後代子孫人丁興旺。一切送老物放好後,在屍體上,依次疊蓋親友所送的“重被”,最後一條為孝子、孝孫所送,俗稱“子孫被”。至此,入殮結束。
入殮(大殮)

蓋棺

蓋棺又稱“鉚釘”、“煞扣”、“合棺”,即將棺蓋蓋上。有的在封何之前有“眼殮”俗儀,即安葬前,停厝在堂,棺蓋不能合縫,以備親人一睹遺容,最後與死者遺體告別。也有的因親人遠離家鄉,待等遠方親人回來一睹遺容。有些死因不明者,開始也不封棺,等驗屍或問題處理後,再行合棺。蓋棺時用四顆鐵制的“壽釘”,由木匠以斧頭將釘子楔入。其中三根楔到底,鉚入棺幫,死者男性,則三根釘為左二右一,如死者是女性,則三根釘為右二左一。另一根壽釘成桃形,稱“主釘”按男左女右楔入棺蓋前一側。

躲釘

舊時,棺蓋釘禮儀甚多,有的以孝子、孝婦的髮絲剪下幾根,纏繞壽釘尖。也有將其頭髮剪下一小撮,用黃紙包好,穿在壽釘上。有的釘“主釘”時,要請舅舅及表兄弟來楔。此時舅舅可藉此來訓斥那些不孝順的兒孫、子媳們,同時提一些難題,孝子必須應允,否則不予楔釘。這時,只有請族中有威望者出面說情,孝子磕頭謝罪,舅舅才答應楔釘。還有的,男喪由族長執斧楔“壽釘”,女喪由母舅操斧。喪者的兒媳和未出嫁的女兒各拔三根頭髮挽釘釘入。主釘上拴一紅布條,舅舅或族長舉斧示意後,由木匠鉚釘,此時死者親屬齊跪靈前,為亡靈喊魂,意使其免受驚嚇,楔左面釘,要高喊死去的親人向右邊“躲釘”,楔右面釘,要高喊死去的親人向左邊“躲釘”。
入殮(大殮)
入殮後,隨將“倒頭飯”、“引魂燈”(亦稱“倒頭燈”)、“喪盆”(燒紙盆)專供前來弔喪者磕頭用。
入棺前,由上一輩族親陪同長子,邊行邊哭泣往水濱,投錢於水中,順流以瓶裝水,叫“買水”。盛回之水作為最後一次供奉父母,以報養育之恩。入殮時,棺內要填滿紙、手巾、扇等日常用品。此時,家屬要圍繞棺柩俯伏爬行一周,叫“爬棺”,以示告別。然後擇時下釘,每下一釘,都要說一句吉利話。除孝男孝女外,其他人與入殮時辰相衝克的,不可看死者入殮。一般人家,在死者入殮後即擇時出殯,富戶人家在出殯前設靈堂,叫“企廳”,“企廳”有的一年,有的長達三年,每七日叫漆工來漆棺,以防流出屍汁。設靈堂以供親友前來弔唁,孝子輪流侍守棺側。當有親友前來吊拜,孝子要跪迎跪送陪拜,孝女要放聲哭泣。

入殮棺材

入殮用的棺材,各地以木棺為主。木材以木質堅硬的柏、樟為上等,油松、楸、槐等次之,柳木為一般。晉中祁縣一帶講究不論何種木質,在棺前擋板上必用柏木,至少也須鑲嵌一條。板材時興厚大,最厚者六寸,拗五(五寸五分)以上均為上等,依次等而下之,底、蓋、側均為整塊者稱為“獨幅”,若干塊拼合的則分別以其所拼塊數稱為“X 塊頭”。整個棺形為長方形,前高后低,前寬後窄。棺木外塗油漆,有黑、紫、紅、黃幾種顏色。
入殮(大殮)
不到50歲的死者,棺木塗以朱漆,稱為“紅棺”;50歲以上塗以金黃色,稱為“金棺”。棺木外面一般有彩繪圖案,上等木材更以木質本色為底,作素色推光漆畫,顯得金碧輝煌。圖案一般為百壽圖、四季圖、二十四孝圖或“萬字不斷頭”。棺木前頭正面繪雲紋蓮台,書寫“X X 之靈樞”;小頭繪香鼎、燃香,有的地方畫白菜。有的棺木前頭正面還寫有“福如東海”、“音容宛在”等吉祥語句。棺木內塗以松香或用黃麥紙裱糊,取的是“黃金入櫃”、“遺澤子孫”之意。棺木內還要貼上用金銀紙剪成的太陽、月亮、北斗圖案。雁北平魯、晉中祁縣等地,在棺木內底部另附一塊鑿有七個孔的襯板,叫做“七星隔板”,表示死者“ 駕鶴仙去,身入西天”。棺底 ,晉中祁縣一帶鋪以石灰、五色綢、線、五穀,再放上七枚銅錢、七塊生鐵,鋪上金箔紙剪成的錢狀物七張,然後鋪上褥子。晉南等地與此大同小異。不管放什麼物品,穀草都是少不了的。五寨一帶稱為“坐草”,取的是“落地而生,坐草而歸”之意。

隨葬品

舊時稱放在棺材內隨棺材一同埋葬的物品為隨葬品,隨葬品多為死者生前常用之物。
入殮(大殮)
現在人們在衛生盒內也放置一些死者身前喜愛的小物件或常用的生活用品,如木梳、手帕、扇子、小禮品等,希望他到另一個世界使用,以表示對死者的關心。由於隨葬品和遺體一起火化,特別要注意不能放入金屬、塑膠製品,這類物品燃燒時會產生有毒有害氣體,造成環境污染,還會損壞火化設備、污染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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